公司代码:688439 公司简称:振华风光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说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胡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博学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振华风光 | 指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振华 | 指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
中国电子 | 指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中电金投 | 指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深圳正和兴 | 指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枣庄捷岚 | 指 | 嘉兴捷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枣庄捷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厦门汇恒 | 指 | 浙江汇恒义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厦门汇恒义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都环宇芯 | 指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纵向项目 | 指 | 根据装备发展部、各级政府机关公开发布项目(课题)需求,由公司组织申报得以立项的,有一定资金资助的科学研究项目 |
封装 | 指 | 把集成电路芯片装配为最终产品的过程,起到安放、固定、密封、保护芯片和增强电热性能的作用 |
IC、集成电路 | 指 | Integrated Circuit 的缩写,是一种通过一定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外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当今半导体工业大多数应用的是基于硅的集成电路 |
ASIC | 指 | 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即特定应用集成电路,一种根据特定应用需求而设计和定制的集成电路。 |
SiP | 指 | System in Package,即系统级封装,将多种功能芯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等功能芯片集成在一个封装内,从而实现一个基本完整的功能 |
晶圆 | 指 | Wafer,是经过特定工艺加工,具备特定电路功能的半导体集成电路圆片,经切割、封装等工艺后可制作成 IC 成品 |
电子元器件 | 指 | 各种电子元件和电子器件的总称。其中工厂在加工时未改变原材料分子成分的产品可称为元件,元件属于不需要能源的器件,包括电阻、电容、电感等。器件是指工厂在生产加工时改变了原材料分子结构的产品,包括双极性晶体三极管、场效应晶体管、可控硅、半导体电阻电容等 |
信号链 | 指 | 产品检测的声、光、温度或压力信号经过处理转换为0和1的数字格式,再由数字信号处理器捕获数字化信息并反馈现实世界的过程 |
电源管理器 | 指 | 在电子设备系统中对电能进行变换、分配、检测及其他电能管理的器件,主要负责识别供电幅值,产生相应的短矩波,推动后级电路进行功率输出 |
测试 | 指 | 对集成电路进行检测,确定或评估集成电路功能和性能的过程,包括集成电路晶圆测试、成品测试、可靠性试验和失效分析等工作 |
ESD | 指 | Electro-Static discharge,是指静电释放 |
MCU | 指 | Microcontroller Unit 的英文缩写,中文称为微控制单元,是把中央处理器的频率与规格做适当缩减,并将内存、计数 |
器、USB等周边接口甚至驱动电路整合在单一芯片上,形成芯片级的计算机 |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振华风光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IZHOU ZHENHUA FENGGUANG SEMICONDUCTOR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UIZHOU ZHENHUA FENGGUANG SEMICONDUCTOR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胡锐 |
公司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高纳路 819 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4年2月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38号”变更为“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高纳路819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高纳路 819 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50014 |
公司网址 | www.semifg.com |
电子信箱 | irm@semifg.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http://www.sse.com.cn/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
姓名 | 胡锐 |
联系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高纳路819号 |
电话 | 0851-86300002 |
传真 | 0851-86303173 |
电子信箱 | irm@semifg.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高纳路819号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http://www.sse.com.cn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 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振华风光 | 688439 | 无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10,568,886.61 | 647,407,420.09 | -5.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1,296,439.33 | 256,553,535.48 | -9.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6,856,104.50 | 252,359,926.19 | -14.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41,550.71 | 25,467,706.52 | -280.0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819,651,930.56 | 4,728,955,491.23 | 1.92 |
总资产 | 5,424,295,945.86 | 5,360,467,694.95 | 1.1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565 | 1.2828 | -9.8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565 | 1.2828 | -9.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843 | 1.2618 | -14.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0 | 5.94 | 减少1.1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0 | 5.84 | 减少1.3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68 | 11.45 | 增加0.2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69%,主要系税收优惠政策变更及产品降价影响所致。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9.84%、14.07%,主要系税收优惠政策变更及产品降价使毛利率下降,同时应收款项计
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130.93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量减少,同时支付的税金大幅增加所致。
(4)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分别下降9.85%、
9.85%、14.07%,主要系税收优惠政策变更及产品降价影响使毛利率下降,同时应收款项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增加,导致本期净利润同比下降所致。
(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增加0.23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867.1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18,766.5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361,027.14 | 闲置募集资金取得的理财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
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1,789.2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57,631.17 | 收到的中国振华和中国电子给与的各项优秀奖励、个税手续费返还等。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23,275.4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24,892.57 | |
合计 | 14,440,334.8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高可靠集成电路行业,高可靠集成电路在各类装备中起基础支撑作用,是装备信息化、智能化的基石,随着国家国防建设的有序推进,新增装备及装备的迭代升级将会为高可靠集成电路带来新的市场空间。高可靠集成电路领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变,但短期内仍会受到装备建设“十四五”规划调整和用户需求调整的影响。公司将持续聚焦核心主业发展,以应对高可靠行业未来需求放量的情况。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高可靠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信号链及电源管理器等系列产品,并具备高可靠封装测试代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放大器、转换器、接口驱动、系统封装和电源管理五大类主营产品研发投入,并结合市场需求,着力推动MCU、电机驱动、信号调理电路、射频微波电路等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及推广,同时可以为用户提供ASIC/SIP设计开发服务及国产化系统芯片级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新增60余款新品,其中49款新品已形成试用及供货。公司所销售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海、陆、空、天、网等多个领域,可满足宽温区、长寿命、耐腐蚀、抗冲击等高可靠要求。
(三)主要产品介绍
1.放大器
报告期内 新品 | 开发了高速轨至轨放大器、零漂移精密放大器、抗辐照精密放大器等20余款新产品,突破了高压轨到轨增强技术,实现了高压轨到轨运算放大器宽动态范围、低输入偏置、高摆率等关键指标的提升,满足了电子通讯、数据采集系统、视频处理、机载计算机、低轨卫星等各类场景的应用需求,在特种器件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
技术能力 | 高压轨到轨增强技术、全双极调制解调技术、浮动参考电压技术、抗辐照设计技术、高隔离电压设计技术、可编程增益设计技术、动态校零及斩波调制技术、基极电流消除技术。 |
主要产品 | 功率放大器、精密放大器、高速放大器、比较器、特殊放大器等产品。 |
应用领域 | 电子通讯、数据采集系统、视频处理系统、机载计算机、低轨卫星等。 |
2.转换器
报告期内 新品 | 开发FC5048X系列磁编码芯片,该系列产品具备360°角位置可检测功能,具有14位高分辨率输出,支持3.3V或5V的工作电压。在外部微控制测试系统线性条件下,可测最大系统精度为0.06°,支持SPI接口、支持IC接口。该产品用于测量磁体旋转角度的绝对位置,系统由霍尔传感器、数模转换器和数字信号处理组成。角度的零度位置可通过命令进行编程,不用对齐零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动调节因磁铁位置误差、气隙变化、温度变化及外部磁场变化下带来的干扰。 |
技术能力 积累 | 自动增益调节技术,霍尔感应器件设计技术,低噪声放大器技术,20Bit模数转换器,360度的角度计算技术,自动延时补偿技术,可调的振荡器技术。 |
主要产品 | 轴角转换器、磁编码转换器等产品。 |
应用领域 | 该产品主要用于机械控制系统方面,可广泛应用在工业自动化、医疗机器人等自动化领域。涉及海、陆、空、天、网等多个领域装备中。 |
3.接口驱动
报告期内 新品 | 在开关与多路复用器方面,基于现有技术推出了10款高压精密开关产品,该系列产品具有高压(40V)、超低导通阻抗(<2Ω),超高通道间匹配(<0.2Ω),超低漏电以及电荷注入等特点,该系列产品可被广泛应用于精密信号采集系统,提升信号采集精度。 在收发器接口电路方面,结合现有技术基础,成功突破了抗辐照加固设计以及高可靠ESD设计技术,新增高抗静电能力收发器产品3款,产品抗静电能力高于±15KV,该系列产品可被应用于深空探测的信号传输。 |
技术能力 积累 | 抗辐照加固设计技术、超低漏电补偿设计技术、低电荷注入设计技术、超高ESD防护设计技术。 |
主要产品 | 栅极驱动器、开关与多路复用器、收发器等产品。 |
应用领域 | 广泛应用于高速/精密数据采集系统、无人机集群、低轨小卫星、电机系统等场景;涉及海、陆、空、天、网等多个领域装备中。 |
4.系统封装集成电路
报告期内 新品 | (报告期内)推出旋变解码驱动新品1款,极小封装尺寸6mmx6mm,具备角度解码与激励驱动特性,解码分辨率可达16位,70mA高输出电流。推出三相桥驱动控制器新品1款,极小封装尺寸6mmx6mm,内置逻辑解码、三相桥驱动核心和自举二极管等芯片,工作电压100V、输出电流7A。 |
技术能力 | 不断积累三维多基板堆叠封装技术、2.5D硅转接板设计技术、chiplet芯粒异构集成技术研发经验,开展软关断米勒钳位技术、单电源集成负压关断隔离栅极驱动技术等关键技术研究。 |
主要产品 | 电机驱动器、智能伺服控制器、传感器信号调理、存储器系统级封装集成电路产品。 |
应用领域 | 角度编解码信息采集系统、无刷直流电机控制系统、传感器数据采集系统、信息处理系统。 |
5.电源管理器
报告期内 新品 | 在精密电压基准源、恒流源、线性稳压器、开关电源控制器等产品基础上进行了谱系扩展,新增了马达驱动门类产品,开发了精密恒流源、超低噪声电压基准源、谐振控制器以及马达驱动器等10余款新产品。线性稳压器方面突破了抗辐照加固设计技术、参考源设计方面突破了片外数字校准技术及多阶温度补偿技术。在马达驱动器方面突破了高压大电流、低延时、高集成度、小封装设计技术,解决了功率密度不足、传输速度慢、集成度低和封装尺寸过大等问题,成功研发新产品4款。 |
技术能力 积累 | 抗辐照加固设计技术、片外数字校准技术、有源钳位设计技术、高功率密度设计技术。 |
主要产品 | 精密电压基准源、恒流源、线性稳压器、电压参考源、开关电源控制器、PWM控制器等产品。 |
应用领域 | 广泛应用于精密数据采集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光伏逆变、压力和温度变送器、精密仪器仪表、伺服驱动系统等场景;涉及海、陆、空、天、网等多个领域装备中。 |
(四)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公司建立了“产品+技术”双驱动的研发模式,研发活动分为产品开发和技术研发。产品开发以客户需求为基础,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对现有技术不断进行创新和完善,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谱系。技术开发是公司基于集成电路封装技术行业发展状况,通过对封装技术方向进行预判,选择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前瞻性技术进行攻关,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能力,满足产品研发的需求。产品开发及技术开发均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严格管控,具体研发流程包括需求提出、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验证、量产等阶段。公司在研发各阶段严格把控产品质量,除需求提出环节外,各环节均需通过由研发负责人、工艺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组成的项目评审会的评审,确保为用户提供高可靠的产品。2.生产模式公司产品的生产流程主要包括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筛选等环节,其中晶圆制造过程委外加工,封装测试筛选等过程均由公司自主完成。根据在手订单情况或者客户需求预测安排生产计划,生产部门全流程使用 MES EAP 系统进行生产管理,根据当年企业经营目标要求,科学制定生产计划,精准控制进度。生产过程中组织收集生产产品的质量信息、成本信息、产能信息等方面进行生产大数据分析,不断总结,进而实现快速交付,提高合同履约率,满足客户需求。
3.销售模式公司均采用直接销售方式,产品直接向海、陆、空、天、网各相关单位供货,在全国七大片区设立了十五个销售网,60余人的销售团队常年驻在销售网点,对用户提供销售服务,同时成立了FAE团队,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和实际情况,与开发团队共同协作,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以保障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市场和技术需求为牵引,持续围绕放大器、电源管理、专用转换器、接口驱动和抗辐照等方向开展新产品的自主研制,通过新产品的开发及技术攻关,目前共新增了8项关键技术,其中包括IC设计技术、测试技术等,均已在新产品中应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表征 | 技术来源 |
1 | BCD工艺的抗辐射加固技术 | 该技术通过电路结构创新,对电路中辐射敏感部位的双极型晶体管进行电流补偿,提高了电路的抗辐射能力,可以有效地解决现有放大电路在辐射环境中的性能退化问题。 | 自主研制 |
2 | 磁编码器的模块化测试技术 | 该技术通过模块化的设计方案,采用更换相应的模块来实现不同工作模式磁编码器的测试,提供一种模块化的多类型磁编码器的测试设备,旨在 | 自主研制 |
解决现有磁编码器测试设备种类繁多且测试效率低下的问题。 | |||
3 | Ku波段放大器增益温度补偿 技术 | 该技术通过栅极温度补偿电阻将栅极偏置电压进行分压,当工作的环境温度发生变化时,使得目标频段14.0GHz-18.0GHz范围内放大器增益随温度波动的情况被减弱,从而避免了增益随温度剧烈变化的超差,提高放大器增益温度的一致性。 | 自主研制 |
4 | 十字形、三接触四阱霍尔器件失调电压优化技术 | 该技术通过对十字形、三接触四阱霍尔器件的性能研究,得到不同偏置条件下,器件性能受关键结构、工艺等参数的影响,并给出最佳参数范围,为后续霍尔器件的关键尺寸、工艺选择提供理论基础,解决了高精度磁编码器对霍尔器件的低失调电压需求。 | 自主研制 |
5 | 栅极大功率驱动技术 | 该技术可以使栅极驱动芯片的浮动电压突破600V和14A的大电流,具有很强的输出驱动能力。该技术还可在芯片掉电或者低电源电压应用时形成欠压锁存,在散热不足的情况下自动过温保护,在误触发或短接时启动过流保护,多种保护措施齐发,有效防止芯片误输出信号。采用该技术的产品能够实现小于25ns 传输延时和小于4ns 的波形脉宽失真,并具有0.2A~14A大电流范围的驱动能力。该技术成果已应用在了公司的半桥、全桥、三个半桥、低边和隔离栅极驱动器等产品。 | 自主研制 |
6 | 超低漏电补偿设计技术 | 该技术设计了一种源-漏级补偿结构,通过采样NMOS和PMOS的衬底电流来补偿由于功率管差异导致的漏电流过大,该结构使公司中高压模拟开关IC设计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电压覆盖单电源5V~44V,双电源±5V~±15V,导通电阻实现mΩ层级,漏电流低于0.2nA;可适用于RS232/422/485接口方面,实现传输速率覆盖100kHz~50MHz、ESD保护能力覆盖±2kV~±35kV、故障保护覆盖±30V~±80V。 | 自主研制 |
7 | LVDT输出驱动低失真设计技术 | 该技术设计了一种应高精度、低温漂LVDT信号调理器,通过两个模拟输入电流信号相除,该结构有效的消除了工艺偏差与传统电路结构带来的输入误差对信号调理系统的影响,提高了信号调理系统的转换精度,同时,由于采用的是两个模拟电流信号相除的实现结构,消除了温度对电路输 | 自主研制 |
出结果的影响,实现了较宽的工作温度范围,在现有的信号调理系统中大多采用模数转换器、控制器数据转换器处理单元及SIP封装的形式实现,结构及其复杂、面积较大且成本较高,该结构有效的解决了小型化、单片集成、低成本等问题, 整体电路具有设计简单、灵活、易于实现的优势。 | |||
8 | 控制和通讯类MCU研发技术 | 实现嵌入式闪存控制技术、低功耗时钟技术、低功耗电源管理技术、基于高级定时器的电机控制技术、AES 加密运算单元、算法加速引擎实现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MCU产品完成了8寸110nm嵌入式闪存工艺平台的开发与流片,并积极推进产品化工作,未来将实现12寸和8寸工艺平台的完整布局,进一步丰富产品阵容,拓展电机控制、工一业控制、电子系统健康监测等重点行业市场份额。 | 自主研制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了一种参考电压浮动的控制电路、一种功率放大器限流保护设计及其电路和集成结构、基于 LC 网络的低噪声放大器输入驻波优化电路及方法等新技术专利,共计申请发明专利17 件、软件著作权1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6件;已授权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软件著作权1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6件。公司以专用转换器方向成果为牵引,荣获贵州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7 | 2 | 111 | 38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1 | 86 | 83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1 | 1 | 5 | 5 |
其他 | 16 | 16 | 191 | 173 |
合计 | 34 | 20 | 393 | 299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71,294,125.56 | 74,098,880.21 | -3.7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71,294,125.56 | 74,098,880.21 | -3.7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68 | 11.45 | 增加0.2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放大器 | 6,907.59 | 983.50 | 4,011.32 | 样品阶段12项,鉴定试验阶段3项 | 进行了关键指标升级,实现了功率运放100mA~10A范围谱系化扩展,精密运放失调电压低于10uV。同时进行门类拓展,推出了隔离运算放大器,实现隔离电压达到1600V。攻克了大功率元胞晶体管设计技术、低失调电压温度漂移技术、高负载稳定性技术、晶圆激光修调技术等核心技术面试的各项核心性能指标更加理性化。进一步优化精密放大器参数,开发性能更优越的隔离运算放大器,开发可编程增益放大器,进一步提升已有产品性能,丰富产品 | 国内 领先 | 广泛应用于计算机系统、工业控制、医疗设备、精密测量设备、远程控制等领域 |
谱系。 | ||||||||
2 | 转换器 | 3,009.13 | 109.40 | 1,476.52 | 样品阶段3项,鉴定试验阶段1项 | 开展专用转换器系列产品技术攻关,突破轴角、高压、高精度、低功耗、可编程、小型化等核心关键技术,完善磁编码型、旋变型、SAR模数转换器型、电阻性数模转换器、信号感应调理、信号处理系统等设计平台,丰富产品体系,完善设计和筛选平台,根据用户迭代需求,逐步拓展至自定义多功能的智能SOC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 国内 领先 | 广泛应用于电机系统、舵机控制、通信系统,计算机系统等场景;涉及无人机、商业航空等多个领域 |
3 | 接口驱动 | 9,585.16 | 1,163.68 | 4,380.13 | 方案设计阶段3项,样品阶段12项,鉴定试验阶段3项 | 开展接口驱动系列产品技术攻关,突破高压驱动、低导通电阻、超低漏电、多通道、宽摆幅大摆率、可编程、15KV高ESD等核心关键技术,完善低速ADC前端驱动、高压三相H桥栅极驱动、达林顿、模拟开关、多路复用器、智能驱动等设计平台和筛选平台,根据用户迭代需求,拓展可编程自定义智能SOC驱动芯片,国内领先水平。 | 国内 领先 | 广泛应用于信号系统、舵机控制、通信系统,计算机系统等场景;涉及医疗电子、商业航空多个领域 |
4 | 电源管理器 | 2,716.74 | 194.99 | 1,927.41 | 样品阶段3项,鉴定试验阶段5项 | 开展电源管理器系列产品技术攻关,突破1ppm/℃高精度、可编程、低功耗、降压/升压/反激/谐振等谐振控制器、驱动SiC的PWM脉宽调制器、电源管理策略等核 | 国内 先进 | 广泛应用于电机系统、汽车电子、工业控制、通信系 |
心技术,完善高精密正负压参考源、PWM控制器、电机驱动器、电源监控等设计平台,根据用户迭代需求,拓展可编程自定义智能数字电源芯片,国内领先水平。 | 统,计算机系统等场景;涉及特种装备等多个领域 | |||||||
5 | 系统封装专用集成电路 | 11,756.72 | 1,716.27 | 6,052.08 | 方案设计阶段2项,样品阶段11项,鉴定试验阶段5项 | 电机驱动方面,开展高功率密度系统集成技术攻关,建立高压大电流SiC设计平台;在信号调理方面,开展自动调零与多功能补偿技术攻关,形成算法、模块复用IP。 | 国内 先进 | 广泛应用于电机系统、舵机控制、,计算机系统等场景;涉及商业航空、医疗器械、特种装备等领域 |
6 | 射频微波 | 2,527.00 | 368.98 | 732.36 | 样品阶段1项 | 开展高频宽带超低相噪锁相环技术攻关,研制第一款自研射频微波产品,为最终建立射频微波小信号和高集成产品平台打下坚实基础,同时突破和形成射频微波产品的测试封装和生产能力。另外,研制该18G频综产品中形成的模块电路IP比如VCO,高速分频电路等可以提供给后期其它射频微波产品使用。该产品关键指标积分抖动拟达到50fs业界一流水平。 | 国内 领先 | 广泛应用于雷达、相控阵、5G和微波无线通信基础设施、MIMO等场景 |
7 | 抗辐照技术研究 | 122.50 | 1.29 | 12.39 | 样品阶段1项 | 开展抗辐照试验技术研究,突破抗电离总剂量的电路和版图加固技术,完善抗辐照产品设 | 国内 领先 | 广泛应用于辐射环境下电子系统的 |
计、筛选测试和鉴定检验流程,增加抗辐照产品数量和门类。 | 信号调理和电源管理,涉及现代核工业等有抗辐射应用需求的领域 | |||||||
8 | RISC-V嵌入式MCU | 2,940.00 | 541.25 | 2,284.74 | 方案设计阶段1项,鉴定试验阶段1项 | 第一款基于110nm工艺的RISC-V MCU完成鉴定和设计定型,现处于批量试用和产品推广阶段。第二款RISC-V MCU处于初样研制中,将于下半年出带。具有集成浮点运算FPU+DSP的计算核心特点的产品,可用于电机控制、电子系统健康监测、兼容通用MCU等场景。 | 国内 先进 | 主要应用于电机驱动系统、通讯系统、电子系统健康监测和控制领域。兼容通用MCU产品、可替代部分DSP |
合计 | / | 39,564.84 | 5,079.36 | 20,876.95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48 | 21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0 | 2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993 | 4,04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0.13 | 18.80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6 | 2.42 |
硕士 | 83 | 33.47 |
本科 | 156 | 62.90 |
大专 | 3 | 1.21 |
合计 | 248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 | 158 | 63.71 |
31——40岁 | 71 | 28.63 |
41——50岁 | 18 | 7.26 |
51岁以上 | 1 | 0.40 |
合计 | 248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方面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模拟集成电路的设计以及相关技术的研究,立足国产化的需求和创新,在模拟芯片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技术经验,通过建立器件仿真与电路设计有效结合的研发模式,指导定制化器件在复杂芯片设计中的应用;完善从芯片设计、测筛、辐照试验验证的全流程抗辐照产品研发及芯片抗总剂量评价体系;注重算法设计与建模分析,逐步建立自上而下的全正向研发流程与设计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从设计到封装测试完全自主可控的研发流程;积极与复旦大学等高校进行合作,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进一步强化产学研合作关系,引导技术水平正向发展。另外,公司目前已具备高性能放大器、fA级超低漏供电模拟开关、高增益达林顿驱动、三相H桥驱动、LVDT 信号调理、反激/有源嵌位/半桥/堆叠式 PWM 控制器,risc-V嵌入式MCU、智能电机驱动、高性能射频等产品设计研发能力,使公司从单一产品供应商转变为系统级供应商,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系统解决方案。
2.制造方面
公司在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深化新时代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并且获得3级-认定,在特种元器件行业质量管理水平国内领先,公司非常重视产业链管理,以协同全产业链质量管理模式向行业推广应用,荣获了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称号。
公司在高可靠产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体系方面,拥有持续稳定的可靠性技术及10余年数据积累,建立的模型数据库可以辅助高可靠设计技术攻关,解决用户特种环境下如低轨卫星、国家电网等高压、高湿、辐射、强磁场等恶劣环境中产品的长期可靠性等问题,市场稳固且具有良好的延续性。
在封装方面,新建的WBBGA和FCBGA生产线也已经实现全线贯通。当前已具备金属封装、陶瓷封装和塑料封装三大封装工艺平台,封装种类覆盖SOP、QFN、QFP、BGA等十多个类型一百多个品种,最高引出端数达2000PIN,最高工作频率可达40GHz,具备高密度、高可靠的单芯片封装,多芯片叠层封装和SiP系统级封装能力。
在集成电路测试方面,实现多种高速逻辑电平测试、协议接口数据处理等测试技术,相关参数如时间参数测量达到了百ps水平,自主开发高速数模转换器配置软件。
3.市场方面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模拟集成电路研发和生产的厂商之一,品牌客户资源丰富,公司持续加大市场技术团队的构建,覆盖了产品推荐、应用优化、分析改进、产品定义、整体方案咨询等方面,业务响应范围和速度更快,极大提升用户的感知度。报告期内共有60余款新产品成功推向用户,进一步夯实公司新产品的市场布局,通过FAE售前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系统解决方案,更具竞争力和韧性。
4.人才方面
公司通过优秀的企业文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凝聚人才,公司的人才结构不断优化,实现技术和管理双向融合。公司拥有集成电路行业内优秀的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在模拟、混合集成电路的设计和产业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在“贵阳+成都”基础上,建立西安、南京、上海研发中心,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5.企业文化
公司围绕“拼搏奉献、担当务实、创新发展、卓越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创立良好的企业文化环境,并指导员工在具体行动中实践公司“科技为先、质量为本、用户至上、诚信共赢”的经营理念。公司始终做到以人为中心,把员工视为文化建设的主要对象和企业的最重要资源,通过不断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员工自身价值的升华和企业蓬勃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严峻的集成电路市场环境,公司主动应对变局,构建集“销售—研发—生产—质量”于一体的“大市场”体系,将市场开发的重心前移,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新品推广,不断提升成本管控水平,在市场普遍下滑的形势下,全面提升集成电路设计研发、供应链保障、生产组织、封装测试、应用验证、质量管控等综合能力,深度挖掘市场增量,稳住经营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056.89万元,同比下降5.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29.64万元,同比下降9.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685.61万元,同比下降14.07%。
公司主要经营举措为以下四个方面:
1.优化研发布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在集成电路人才聚集地上海成立了上海研发中心,明确“贵阳+成都+西安+南京+上海”五位一体的研发战略定位,并不断加强对外开放合作,与复旦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合作,开展毫米波雷达及其通信系统、相控阵雷达专用SoC等前沿技术的基础性研究,打造相互协同创新联合体。产品体系布局方面,加快运算放大器等五大类核心产品的迭代升级,同时加快拓展射频高速系统、电机控制系统、传感器信号调理系统、RISC-V嵌入式MCU等新产品开发,不断优化产品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上半年研发投入累计达7,129.41万元,成功推出新品60余款。
2.加快新品推广,提升市场竞争力
公司坚持正向发力,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将市场开发的重心前移,通过新产品、新用户、新领域的市场开拓,深挖市场增量。上半年积极拓展新市场,向高可靠领域客户提供试用产品品种达200余项,49款新品已形成试用及供货,在存储器、射频微波、时钟电路等领域均实现突破。新客户开发方面,上半年开发新客户46家,公司通过核心技术与研发能力的提升助推市场开拓迈上新台阶,现有业务赛道进一步做大做强。
3.加强人才引进,激发创新源动力
公司将“引智”和“引才”相结合,通过优化人才结构、差异化激励等多措并举,着力打造良性人才“生态圈”。上半年引进集成电路高端人才7人,柔性引进射频微波技术专家2人,科技人员中硕博人才累计占比为30%,进一步强化科研力量。
4.强化风险管控,保障公司合规经营
公司围绕总体的经营目标,建立了健全、规范、有效的风险与内控体系,包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以及相关组织机构,并认真贯彻落实“七位一体”风险体系建设和风险集约化管理,以事前事中防控为主、事后救济为辅,坚守风险底线,筑牢风险“三道防线”。通过内控制度有效性评价、内部审计、巡视巡查等形式,诊断问题和风险,以此作为加强风险管理、推进内控建设、提升法治合规能力的重要内容,促进公司风险防控工作和日常管理有机融合,为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实现保驾护航。
5. 基础管理专项提升工程
公司开展了“基础管理专项提升工程”、“全流程质量协同管理提升专项工程”和“降本增效专项提升工程”等系列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公司基础管理,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经济效益提高和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未达预期风险
公司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核心技术研发、新产品拓展、技术升级改造等工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公司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在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者研发出的产品未能得到市场认可,公司将面临前期的研发投入无法收回且难以实现预计效益的风险,并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研发人员不足或流失的风险
集成电路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关键技术和人才是公司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随着技术研发的深入,技术创新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将会更加困难。这就需要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同时加大对高端、综合型技术人才的引进。如果公司现有的盈利不能保证公司未来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持续投入,不能吸引和培养更加优秀的技术人才,或者出现研发人员流失的情况,都将会导致公司的竞争力下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以国有集团的下属单位为主,使得公司以同一集团合并口径的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形成了密切配合的合作关系,按照特种元器件供应的体系,通常定型产品的供应商不会轻易更换,且公司积极研发满足现有客户需求的新产品、积极拓展新客户、开拓新市场,减少客户集中度高的潜在不利影响。但若公司在新业务领域开拓、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展不利,或现有客户需求大幅下降,则较高的客户集中度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2.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国家一直以来重视集成电路企业的政策支持,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着国家税收政策优惠,但是未来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仍处于较高水平。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海、陆、空、天、网等核心领域,由于集成电路处于高可靠领域产业链配套末端,配套产品验收程序严格和复杂,结算周期较长,同时受客户主要集中在年末付款且以商业承兑票据结算为主的影响,导致公司销售回款速度慢,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规模较大。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央企及其子公司,整体信誉较好,支付能力较强。但若公司不能有效提高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及保证回款进度,将有可能出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持续增加、回款不及时甚至坏账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管理措施:针对公司业务的特点,公司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将持续加强对合同签订方经营状况及信用调查,合理制定客户的信用额度;进一步优化应收账款回款激励机制,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并严格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全力降低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
2.存货金额较大及发生减值风险
报告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存货仍处于较高水平。受产品种类型号多、验收程序繁琐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储备的原材料较大,客户尚未验收的发出商品余额较大,导致存货余额较高。同时,公司积极应对客户的需求,提升生产灵活性,结合市场供需情况及预期客户的需求,对部分产品提前备货。若公司无法准确预测客户需求并管控好存货规模,将增加因存货周转率下降导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风险管理措施:一方面公司将坚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计划型采购模式,对存货规模进行严格控制,同时加强销售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客户需求分析管理体系,合理备货;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政策定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减少存货跌价风险。
(四)行业风险
1.需求端的放缓或调整,引起市场竞争格局变化,价格成本控制更加敏感,供应链的稳定性和需求预测变得更加重要。
2.下游需求及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如未来受行业环境因素的影响,如果高可靠集成电路的下游市场需求出现一定波动,或者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从而对公司销售收入及毛利率等经营业绩指标造成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请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和“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10,568,886.61 | 647,407,420.09 | -5.69 |
营业成本 | 198,760,354.30 | 183,008,483.50 | 8.61 |
销售费用 | 19,638,259.25 | 23,302,870.10 | -15.73 |
管理费用 | 44,388,457.73 | 39,673,835.29 | 11.88 |
财务费用 | -5,621,279.64 | -18,247,891.2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71,294,125.56 | 74,098,880.21 | -3.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41,550.71 | 25,467,706.52 | -28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4,810,519.82 | -783,938,620.5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222,645.46 | -91,075,378.35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税收优惠政策变更及产品降价影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大力推广新产品,产品销量同比增长,结转营业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调整销售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本期考核发放的绩效奖励同比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为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报告期新成立上海研发中心,上海研发中心筹备期间的人工费、办公场所租赁费及装修费等导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金额同比大量增加,相关收益计入投资收益核算,导致本期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同比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通过持续开展技改项目补充公司集成电路封装、测试能力,本报告期外部加工费、试验检测费等同比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同时因税收优惠政策的变更导致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期初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本期到期赎回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分配的现金股利同比增加所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 产的比例(%)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85,000,000.00 | 16.32 | 1,288,601,779.39 | 24.04 | -31.32 | (1) |
应收票据 | 69,358,341.52 | 1.28 | 298,708,080.88 | 5.57 | -76.78 | (2) |
应收账款 | 1,677,086,374.13 | 30.92 | 1,147,461,107.09 | 21.41 | 46.16 | (3) |
应收款项融资 | 547,744.00 | 0.01 | 792,480.00 | 0.01 | -30.88 | (4) |
预付款项 | 47,011,898.73 | 0.87 | 39,168,443.69 | 0.73 | 20.02 | (5) |
其他应收款 | 7,267,696.16 | 0.13 | 3,182,421.79 | 0.06 | 128.37 | (6) |
其他流动资产 | 9,159,033.81 | 0.17 | 4,980,638.39 | 0.09 | 83.89 | (7) |
固定资产 | 322,164,675.57 | 5.94 | 227,856,431.86 | 4.25 | 41.39 | (8) |
在建工程 | 174,656,079.07 | 3.22 | 16,118,790.53 | 0.30 | 983.56 | (9) |
无形资产 | 78,940,887.36 | 1.46 | 19,814,339.74 | 0.37 | 298.40 | (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466,776.76 | 0.65 | 274,389,503.30 | 5.12 | -87.07 | (11) |
应付票据 | 29,582,460.01 | 0.55 | 82,436,542.12 | 1.54 | -64.11 | (12) |
应付职工薪酬 | 31,259,540.88 | 0.58 | 21,260,464.80 | 0.40 | 47.03 | (13) |
应交税费 | 25,564,629.91 | 0.47 | 37,437,277.10 | 0.70 | -31.71 | (14) |
其他应付款 | 34,817,731.70 | 0.64 | 15,738,123.12 | 0.29 | 121.23 | (1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3,445,981.62 | 1.35 | 51,425,173.71 | 0.96 | 42.82 | (16) |
长期借款 | - | - | 33,019,662.50 | 0.62 | -100.00 | (17) |
租赁负债 | 14,458,954.28 | 0.27 | 11,705,013.18 | 0.22 | 23.53 | (18) |
长期应付款 | 25,948,881.51 | 0.48 | 21,608,881.51 | 0.40 | 20.08 | (19) |
其他说明
(1)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主要系期初结转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在本期到期赎回所致。
(2)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主要系期初结转的应收票据在本期承兑所致。
(3)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主要系销售订单的交付使应收款项不断增加,同时客户付款审批流
程较长、回款速度较慢,因此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相应增加。
(4) 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主要系期初结转的应收票据在本期承兑所致。
(5)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主要系预付的晶圆流片费增加所致。
(6)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应收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7)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暂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8) 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主要系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部分厂房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确认为固
定资产所致。
(9)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主要系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和办公楼装修正常投入所致。
(10) 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主要系向控股股东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已取得控制权所致。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主要是预付的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本期已完成交割所
致。
(12) 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主要系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13)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主要系从业人员同比增加,应付工资奖金及计提的工会经费等
同比增加。
(14)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同比下降,同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
策变更,应交企业所得税同比减少所致。
(15)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主要系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工程建设单位缴纳的保证金所致。
(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根据银行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及利息还款期
限重分类所致。
(17) 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主要系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核算所致。
(18) 租赁负债较年初增加,主要系新成立上海研发中心,租赁办公场所所致。
(19) 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主要系部分项目通过阶段验收,阶段性经费拨款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4,688.47万元用于购买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C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101#封测办公楼、102#食堂、103#封测厂房等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金额为人民币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支付该项目建设过渡期建设费用;使用超募资金6,274.00万元支付该项目后续工程费用。
2023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振华风光与中国振华共同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标的资产过渡期费用进行专项审计,大信出具了《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过渡期建设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4-00008号)。经大信审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8日,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2024年3月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过渡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289,394,259.39 | - | - | - | 3,080,000,000.00 | 3,483,846,515.39 | - | 885,547,744.00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88,601,779.39 | 3,080,000,000.00 | 3,483,601,779.39 | 885,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 | 792,480.00 | 244,736.00 | 547,744.00 |
资 | ||||||||
合计 | 1,289,394,259.39 | - | - | - | 3,080,000,000.00 | 3,483,846,515.39 | - | 885,547,744.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销售 | 1,000.00 | 55.00 | 38,583.65 | 15,969.36 | 6,116.35 | -580.07 |
(一)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1日 | 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朱枝勇 | 董事长 | 选举 |
赵晓辉 | 副董事长 | 选举 |
胡锐 |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选举、聘任 |
胡锐 | 副总经理 | 离任 |
段方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张博学 | 总会计师 | 聘任 |
张国荣 | 董事长 | 离任 |
赵晓辉 | 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朱枝勇先生、赵晓辉先生、胡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乔晓林先生、嵇保健先生、董延安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郑世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唐孝成先生、陈兴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唐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3、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朱枝勇先生、赵晓辉先生、胡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乔晓林先生、嵇保健先生、董延安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郑世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唐孝成先生、陈兴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朱枝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赵晓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胡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刘健先生、唐拓先生、刘岗岗先生、段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博学先生为总会计师、同意聘任刘宗永先生为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公司于2024 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唐孝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根据相关人员对公司研发的贡献程度、学历背景、工作年限、重要科研项目参与情况等方面认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6 名。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0.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报告期内所有项目均开展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并通过评审备案。针对公司所涉及排污情况,分别建设了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和两套玻璃钢废气洗涤塔。其中污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年处理量14.86万吨;玻璃钢洗涤塔工业废气年处理量3,873万立方米,所有设施运行正常。报告期内公司工业废水产生量1.04万吨;工业废气产生量130万立方米,防治污染设施满足公司使用要求。
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环境检测公司于4月25日对公司生产产生的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及噪声开展检测工作,报告期内所有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编制的预案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一次专项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有效的验证了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了公司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公司重视环保情况,积极投入资金建设环保设施,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确保所有排污物均达标排放。同时,公司注重环境检测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共同构成公司全面的环保体系,体现公司在环保责任方面的努力和成果。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将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规作为企业运营的基本原则,通过定期组织环保法规培训,确保全体员工深入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要求。同时,建立了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确保从生产到排放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规标准。
为了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不断投入研发,优化生产工艺。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同时,对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减少对环境的风险。积极实施清洁生产,通过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广循环经济理念,鼓励废弃物的再利用和资源的回收,实现生产过程的绿色化。
为了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同时,按照法规要求,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环保宣传与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通过组织环保知识讲座、开展环保主题活动等形式,营造浓厚的环保氛围,让每一位员工都成为环保的践行者。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3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降低能源消耗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增加办公区域的绿化率,提升了整体环境的生态友好性,这有助于吸收部分碳排放,并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积极倡导员工采用绿色办公方式,如减少不必要的打印,鼓励使用电子文件,以及在日常生活中选择低碳的交通方式等。通过引入线上管理平台(如NC系统等),公司大幅减少了纸质文件的使用和打印需求,同时也降低了硒鼓等耗材的消耗。这一措施不仅减少了
资源浪费,还显著降低了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通过上述措施,公司有效降低了资源消耗,特别是纸张和硒鼓等办公耗材的使用量,从而减少了与这些资源生产、运输和处理相关的碳排放。绿色办公和低碳生活理念的推行,以及办公区域绿化率的提升,共同促进了公司碳排放的减少。这些措施对公司整体碳排放量的降低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通过这些实际行动,不仅减少碳排放,还增强了员工的环保意识,使得绿色、低碳的环保理念在公司内部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认同。通过提升办公区域绿化率、倡导绿色办公、减少纸张使用及硒鼓消耗等具体措施,成功降低资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一是,节日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入户走访慰问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及遗孀29人,发放慰问金8,700元,关心关爱他们的身体情况、家庭情况等,加深公司与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的联系,积极发挥企业社会责任和爱心。二是,振华风光组织开展“微光成炬 温暖你我”走进希望小学“学雷锋”主题活动。公司领导、党员、团员青年共20人到贵州省修文县德政小学参加活动。此次活动为德政小学180余名同学送上了爱心包,包括学习文具、体育用品等10余种,3,200余件爱心物资,共计6,499元。通过这次爱心捐赠,鼓励孩子们努力学习,积极乐观生活,健康快乐成长,将来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活动结束后,振华风光青年职工与孩子们共同种下迷你盆栽,希望让孩子们感受到关心关爱,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种”下一颗颗希望的种子,留下那份对生活的热爱和未来的憧憬。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国振华 | 注1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国电子 | 注2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深圳正和兴 | 注3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电金投 | 注4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枣庄捷岚 | 注5 | 2021年6月4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厦门汇恒 | 注6 | 2021年6月4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7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离职后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监事 | 注8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任期内和离职后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胡锐 | 注9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离职后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核心技术人员 | 注10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振华 | 注11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国电子 | 注12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振华 | 注13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国电子 | 注14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5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胡锐 | 注16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电金投 | 注17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深圳正和兴 | 注18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枣庄捷岚 | 注19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国振华 | 注20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国振华 | 注21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国电子 | 注22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3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胡锐 | 注24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振华风光 | 注25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26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振华风光 | 注27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国振华 | 注28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国电子 | 注29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30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31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胡锐 | 注32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深圳正和兴、枣庄捷岚 | 注33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振华风光 | 注34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国电子 | 注35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振华风光 | 注36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振华风光 | 注37 | 2022年8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振华风光 | 注38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中国振华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 5 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单位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所作出承诺载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本单位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因此,本单位将稳定且长期地持有公司的股票,保持控股股东地位。
3.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4.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①公司或者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②本单位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②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本单位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2:中国电子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单位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所作出承诺载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通过本单位控制的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
2.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单位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本单位将稳定且长期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
3.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4.本单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
①公司或者受本单位控制的发行人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受本单位控制的发行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本单位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份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3:深圳正和兴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持股意向减持的承诺:
一、深圳正和兴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单位仍应遵守前述承诺。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二、深圳正和兴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更多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单位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4.若本单位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5.本单位作为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该等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者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2)本单位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注4:中电金投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持股意向减持的承诺:
一、中电金投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中电金投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单位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所作出承诺载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3.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单位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6.本单位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5:枣庄捷岚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持股意向减持的承诺:
一、枣庄捷岚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1.自本单位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枣庄捷岚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更多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单位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4.若本单位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5.本单位作为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该等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公司或者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单位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注6:厦门汇恒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1.自本单位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 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所作出承诺载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本人认为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本人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五、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及本人之一致行动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七、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八、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8:监事“一、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所作出承诺载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监事,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本人认为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本人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 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及本人之一致行动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六、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七、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9: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胡锐“一、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所作出承诺载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本人认为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本人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五、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 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及本人之一致行动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七、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八、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 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 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10: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一、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所作出承诺载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本人认为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本人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五、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11: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国振华为振华风光及成都华微的控股股东,为避免中国振华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与振华风光产生同业竞争,从而损害上述公司的利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规定,中国振华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特向振华风光做出如下承诺:
(一)中国振华对于振华风光及成都华微业务机会的定位1.振华风光与成都华微主营业务 振华风光主要从事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的设计、封装、测试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放大器、轴角转换器、电源管理(电压基准源、三端稳压器)、接口(模拟开关、达林顿管)、驱动等。成都华微主要从事高可靠数字集成电路的设计、测试及销售,其同时存在部分模拟集成电路产品。成都华微主要产品包括:可编程逻辑器件、 AD/DA 转换器、存储器、电
源管理(LDO、DC-DC)、总线接口、MCU等,除此以外还有少量放大器类产品。振华风光与成都华微从事的可编程逻辑器件、存储器、MCU等产品没有相同或相似情形,目前仅放大器产品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其余产品在产品技术特点、应用场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二)中国振华对于振华风光与成都华微业务机会的定位及承诺
1.放大器
中国振华将全力保障振华风光作为中国振华体系内放大器产品的唯一整合平台。成都华微仅有少数放大器类产品的销售,主要系针对客户的实际需求研发的少数几款产品。本企业将确保成都华微:(1)维持涉及放大器产品现有的业务模式,不针对放大器产品新增研发投入、增聘人员、增加固定资产及设备等任何投入;(2)维持涉及放大器产品现有市场不扩大,成都华微仅基于军工保障和原有客户维护的目的,承接原有客户涉及放大器产品的订单,不谋求振华风光涉及放大器产品的客户及市场;
2.转换器
中国振华将全力保障振华风光作为中国振华体系内设计、生产、销售轴角转换器产品的唯一主体,成都华微目前没有该类产品,未来也不在该领域进行任何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不谋求振华风光涉及轴角转换器产品的客户及市场。 就成都华微经营的AD/DA 转换器产品,振华风光目前没有该类产品,除现有纵向项目外,不在该领域进行任何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未来亦不会谋 求成都华微经营的AD/DA 转换器产品的市场。
3.电源管理器
中国振华将全力保障振华风光作为中国振华体系内设计、生产、销售电源管理类电压基准源、三端稳压器产品的唯一主体。成都华微目前没有该类产品,未来也不在该领域进行任何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亦不谋求振华风光涉及电源管理电压基准源、三端稳压器产品的客户及市场。就成都华微经营的电源管理类 LDO、DC-DC产品,振华风光目前没有该类产品,除现有纵向项目外,不在该领域进行任何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未来亦不会谋求成都华微经营的电源管理类 LDO、DC-DC 产品的客户及市场。
4.接口
中国振华将全力保障振华风光作为中国振华体系内设计、生产、销售模拟开关类产品(包括达林顿管)的唯一主体。成都华微目前没有该类产品,未来也不在该领域进行任何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亦不谋求振华风光涉及模拟开关类产品(包括达林顿管)产品的客户及市场。就成都华微所经营的总线接口产品,振华风光目前没有该类产品,未来亦不会谋求成都华微经营的总线接口产品的客户及市场。5驱动中国振华将全力保障振华风光作为中国振华体系内设计、生产、销售驱动类产品的唯一主体。成都华微目前没有该类产品,未来也不在该领域进行任何驱动类产品研发投入,亦不谋求振华风光涉及驱动类产品的客户及市场。
(三)中国振华及其下属企业与振华风光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上述已说明的振华风光及成都华微在部分产品存在重叠的情形外,中国振华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振华风光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中国振华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振华风光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中国振华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与振华风光不存在同业竞争。中国振华承诺,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任何属于振华风光的商业机会,若中国振华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振华风光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机会、业务资源,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提供给振华风光,或采用其他可能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中国振华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振华风光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中国振华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确保中国振华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不从事、新增任何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对中国振华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中国振华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
(四)中国振华将不会违规干预振华风光经营活动
本着保护振华风光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中国振华将公允对待各被投资企业/单位,不会利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者地位,做出不利于振华风光而有利于其他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中国振华充分尊重振华风光的独立法人地位,将不会违规干预振华风光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
(五)责任承担
中国振华将充分履行本承诺函,否则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振华如违反上述承诺,中国振华将在振华风光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振华风光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中国振华或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及时转让、终止该等竞争业务。若振华风光提出受让请求,中国振华或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将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振华风光。中国振华承诺,将在接到振华风光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措施。若中国振华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振华风光所有,中国振华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振华风光指定账户。若因中国振华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振华风光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国振华将向振华风光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中国振华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中国振华不再为振华风光的控股股东时失效。注12: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国电子为振华风光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规定,中国电子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特向振华风光做出如下承诺:
(一)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对振华风光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1.中国电子主营业务及业务板块构成
中国电子自身不参与或从事具体业务,与振华风光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中国电子下属开展集成电路业务的企业主要有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振华”)和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半导体”)等。其中,中国振华主要从事高可靠性集成电路业务,华大半导体主要从事民用集成电路业务。中国电子为振华风光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规定,中国电子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特向振华风光做出如下承诺:
中国电子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振华风光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中国电子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振华风光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中国电子承诺,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任何属于振华风光的商业机会,若中国电子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振华风光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机会、业务资源,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促使该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振华风光,或采用其他可能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中国电子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振华风光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中国电子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确保中国振华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不从事、新增任何与振华风光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对中国电子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中国电子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不与振华风光产生同业竞争。
2.责任承担
中国电子将充分履行本承诺函,否则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电子如违反上述承诺,中国电子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振华风光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中国电子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及时转让、终止该等竞争业务。若振华风光提出受让请求,中国电子将促使中国电子或控制的下属企业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振华风光。若中国电子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振华风光所有,若因中国电子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振华风光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国电子将向振华风光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
本承诺函自中国电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中国电子不再为振华风光的实际控制人时失效。注13: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单位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振华风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风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风光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上应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振华风光签订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本单位承诺将不会向振华风光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振华风光控股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风光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股东的利益。
4.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的控股股东,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及控制的主体将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单位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风光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单位或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振华风光遭受损失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单位将承担有关的赔偿责任。
7.本承诺在振华风光合法有效存续且中国振华作为振华风光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注14: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单位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振华风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风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风光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3)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上应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振华风光签订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本单位承诺将不会向振华风光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振华风光实际控制人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风光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股东的利益。
(5)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的实际控制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主体将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单位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风光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单位或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振华风光遭受损失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单位将承担有关的赔偿责任。
(8)本承诺在振华风光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注1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承诺,本人不利用担任振华风光(含子公司,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谋求振华风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下统称“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的影响,谋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风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风光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将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市场化的原则,以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振华风光料签订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承诺将不会向振华风光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本人承诺不利用振华风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风光资金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股东的利益。
4.本人作为振华风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本人或本人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时,本人及控制/任职的主体将切实遵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风光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因本人或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振华风光遭受损失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人、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将承担有关的赔偿责任。
7.本承诺在振华风光合法有效存续,本人作为振华风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职后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注16: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胡锐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本人承诺,本人不利用担任振华风光(含子公司,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谋求振华风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下统称“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的影响,谋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风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二)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风光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将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市场化的原则,以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振华风光料签订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承诺将不会向振华风光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三)本人承诺不利用振华风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风光资金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股东的利益。
(四)本人作为振华风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本人或本人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时,本人及控制/任职的主体将切实遵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人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风光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六)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因本人或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振华风光遭受损失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人、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将承担有关的赔偿责任。
(七)本承诺在振华风光合法有效存续,本人作为振华风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职后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注17:中电金投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发行人股东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1.本单位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振华风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风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风光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3.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上应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振华风光签订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本单位承诺将不会向振华风光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振华风光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风光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股东的利益。
5.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的股东,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主体将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单位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风光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单位对违反本承诺给振华风光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本承诺在振华风光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注18:深圳正和兴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单位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振华风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风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风光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3.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振华风光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风光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股东的利益。
4.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的股东,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将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单位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单位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风光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单位、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单位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致使振华风光遭受或产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开支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相关损失、开支、法律责任,将由本单位全部承担。
7.本承诺在振华风光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注19:枣庄捷岚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单位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振华风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风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风光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3.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振华风光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风光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股东的利益。
4.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的股东,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将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单位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单位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风光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单位、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单位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致使振华风光遭受或产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开支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相关损失、开支、法律责任,将由本单位全部承担。
7.本承诺在振华风光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注20:控股股东关于欺诈发行的承诺
1.本单位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导致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回购方案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21:控股股东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单位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单位承诺严格履行本单位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单位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单位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注22: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单位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单位承诺严格履行本单位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单位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单位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注2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不动用公司资金、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全力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全力支持公司将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注24:高级管理人员胡锐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不动用公司资金、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全力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全力支持公司将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注25: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大力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持续改善和优化公司的技术研发体系,积极研发新产品,稳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品牌形象,同时积极开拓市场,努力实现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将依托研发团队和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紧紧把握和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一致,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加强和提升,有利于公司扩大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本次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三)建立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股东的回报措施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公司依照科创板相关业务规则制订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规定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分配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已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计划,将按照上述规定和计划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实现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注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即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3.如果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触发回购事宜,本单位承诺,在发行人召开的关于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本单位将对发行人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4.所作出承诺事项涉及的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单位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注27:发行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事实经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如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事实经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公司将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
《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后不时修订的规定执行。有其他主体同时作出此项承诺的,本公司将与该等主体就有关赔偿承担共同及连带的责任。若以上承诺内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董事长将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消除因公司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救措施或原承诺因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已无法履行时的替代承诺,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注28:控股股东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如果本单位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如本单位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单位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4.如果本单位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单位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单位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注29: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如果本单位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三)如本单位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单位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四)如果本单位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单位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单位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注3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在召开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如有表决权)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其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3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若因此给公司、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能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本人将于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在此期间,本人不主动要求辞职;
(3)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因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除外;
(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现金红利(如有)。
(5) 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自然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4.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5.如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承诺。注32:高级管理人员胡锐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若因此给公司、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能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本人将于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在此期间,本人不主动要求辞职;
(3)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因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除外;
(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现金红利(如有)。
(5)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4.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5.如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承诺。
注33:深圳正和兴、枣庄捷岚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如果本单位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本单位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自然日内,停止对本单位进行现金分红,直至本单位履行相关承诺。
(三)如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自然日内, 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四)如本单位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单位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五)如果本单位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单位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单位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注34:发行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当年的奖金、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注35: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本单位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导致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回购方案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36: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购回方案,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采用的方式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
购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它方式,购回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果因利润分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若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注 37:发行人关于股份情况的专项承诺
(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2)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注 38: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的专项承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本公司已了解并知悉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并执行《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在召开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如有表决权)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其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所负较大数额到期债务未清偿的情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880.80 | 615.56 |
浙江环宇融合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00.00 | - |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450.00 | 30.25 | |
小计 | 3,630.80 | 645.81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4,404.00 | 179.83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67.00 | - |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00.00 | 48.13 | |
小计 | 4,771.00 | 227.96 | ||
向关联方租赁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租赁房屋、土地、车辆 | 193.00 | 81.55 |
小计 | 193.00 | 81.55 | ||
合计 | 8,594.80 | 955.32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施工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拟与关联方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三”)签署“军民融合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园封测建设项目——技改7项目生产厂房适应性改造标段”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之补充协议,公司该项目已进入收尾、竣工验收阶段,施工过程中出现超出原合同金额的新增项目事项,预计金额约为15,386,885.00元,工程量以最终结算实际发生为准。该工程于2023年12月28日已竣工验收 并开展竣工结算工作,截止目前,竣工结算工作尚未完成。
(2)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4,688.47万元用于购买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C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101#封测办公楼、102#食堂、103#封测厂房等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金额为人民币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支付该项目建设过渡期建设费用;使用超募资金6,274.00万元支付该项目后续工程费用。
2023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
振华风光与中国振华共同委托大信对标的资产过渡期费用进行专项审计,大信出具了《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过渡期建设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4-00008号)。经大信审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8日,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
2024年3月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过渡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150,000.00 | 0.35%-1.35% | 11,509.76 | 91,973.15 | 83,275.57 | 20,207.34 |
合计 | / | / | / | 11,509.76 | 91,973.15 | 83,275.57 | 20,207.34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58,000.00 | 2.8%-2.85% | 1,500.00 | - | 1,500.00 | |
合计 | / | 58,000.00 | / | 1,500.00 | - | 1,5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综合授信 | 150,000 | 1,5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3日 | 334,950.00 | 325,992.36 | 120,045.76 | 205,946.60 | 131,378.04 | 122,113.64 | 40.30 | 59.29 | 36,322.44 | 11.14 | - |
合计 | / | 334,950.00 | 325,992.36 | 120,045.76 | 205,946.60 | 131,378.04 | 122,113.64 | / | / | 36,322.44 | /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及先进封测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95,045.76 | 812.83 | 3,609.63 | 3.80 | 2025.12.3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5,000.00 | 2,010.44 | 5,654.77 | 22.62 | 2024.12.3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运营管理 | 否 | 否 | 121,700.00 | 28,300.00 | 93,000.00 | 76.4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34,688.47 | 5,199.17 | 29,113.64 | 83.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闲置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49,558.13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325,992.36 | 36,322.44 | 131,378.04 | / | / | / | / | / | / | /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121,700.00 | 93,000.00 | 76.42 | |
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 在建项目 | 34,688.47 | 29,113.64 | 83.93 | |
闲置超募资金 | 尚未使用 | 49,558.13 | - | - | |
合计 | / | 205,946.60 | 122,113.64 | /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10月26日 | 160,000 | 2023年10月26日 | 2024年10月25日 | 88,500 | 否 |
其他说明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具有保本浮动收益的存款余额为88,5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 6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 29.13%,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300.00 万元。
2.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4,688.47万元用于购买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C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101#封测办公楼、102#食堂、103#封测厂房等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金额为人民币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支付该项目建设过渡期建设费用;使用超募资金6,274.00万元支付该项目后续工程费用。
2023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振华风光与中国振华共同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标的资产过渡期费用进行专项审计,大信出具了《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过渡期建设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4-00008号)。经大信审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8日,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
2024年3月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过渡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
3.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研发中心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研发中心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研发中心项目已使用资金。
4.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两项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长,其中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及先进封测产业化项目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4,143,320 | 52.07 | -16,568,202 | -16,568,202 | 87,575,118 | 43.7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86,082,358 | 43.04 | 86,082,358 | 43.04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8,060,962 | 9.03 | -16,568,202 | -16,568,202 | 1,492,760 | 0.7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8,060,962 | 9.03 | -16,568,202 | -16,568,202 | 1,492,760 | 0.7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5,856,680 | 47.93 | 16,568,202 | 16,568,202 | 112,424,882 | 56.2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5,856,680 | 47.93 | 16,568,202 | 16,568,202 | 112,424,882 | 56.2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00,000,000 | 100.00 | 200,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5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数量为17,250,002股,限售期为自厦门汇恒、枣庄捷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8.6250%。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4年5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m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厦门汇恒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350,001 | 7,350,001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 年 6 月 5 日 |
嘉兴捷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00,001 | 9,900,001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 年 6 月 5 日 |
合计 | 17,250,002 | 17,250,002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28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0 | 80,239,970 | 40.12 | 80,239,970 | 80,239,97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0 | 39,311,534 | 19.66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平阳汇恒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汇恒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1,946 | 6,808,055 | 3.40 | 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 0 | 5,842,388 | 2.92 | 5,842,388 | 5,842,388 | 无 | 0 | 国有法人 |
贵州风光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869,867 | 1.9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捷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50,310 | 3,749,691 | 1.8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贵州风光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486,239 | 1.74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9,010 | 3,243,059 | 1.6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681,800 | 1,492,760 | 0.75 | 1,492,760 | 1,492,76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59,217 | 859,217 | 0.4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39,311,534 | 人民币普通股 | 39,311,534 | ||||||
平阳汇恒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汇恒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08,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6,808,055 | ||||||
贵州风光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69,867 | 人民币普通股 | 3,869,867 | ||||||
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捷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49,691 | 人民币普通股 | 3,749,691 | ||||||
贵州风光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86,239 | 人民币普通股 | 3,486,239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43,059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3,059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59,217 | 人民币普通股 | 859,217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39,316 | 人民币普通股 | 839,316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81,679 | 人民币普通股 | 781,679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677,416 | 人民币普通股 | 677,416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同受中国电子实际控制;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 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810,960 | 0.41 | 681,800 | 0.34 | 1,492,760 | 0.75 | 0 | 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 | 1,492,760 | 0.75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 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80,239,970 | 2025 年 8 月26日 | 0 | IPO首发 限售36 个月 |
2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 5,842,388 | 2025年 8 月26日 | 0 | IPO首发 限售36 个月 |
3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492,760 | 2024年8 月26日 | 0 | IPO首发 限售24 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同受中国电子实际控制;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86,776,690.91 | 1,259,030,367.26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85,000,000.00 | 1,288,601,779.3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69,358,341.52 | 298,708,080.88 | |
应收账款 | 1,677,086,374.13 | 1,147,461,107.09 | |
应收款项融资 | 547,744.00 | 792,480.00 | |
预付款项 | 47,011,898.73 | 39,168,443.69 | |
应收保费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其他应收款 | 7,267,696.16 | 3,182,421.7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存货 | 640,492,624.47 | 696,017,442.6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合同资产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9,159,033.81 | 4,980,638.39 | |
流动资产合计 | 4,722,700,403.73 | 4,737,942,761.1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固定资产 | 322,164,675.57 | 227,856,431.86 | |
在建工程 | 174,656,079.07 | 16,118,790.5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21,350,828.77 | 19,131,742.14 | |
无形资产 | 78,940,887.36 | 19,814,339.7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3,761,546.73 | 3,761,546.73 | |
长期待摊费用 | 8,269,715.60 | 9,423,391.5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6,985,032.27 | 52,029,187.9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466,776.76 | 274,389,503.3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01,595,542.13 | 622,524,933.83 | |
资产总计 | 5,424,295,945.86 | 5,360,467,694.9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011,736.11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29,582,460.01 | 82,436,542.12 | |
应付账款 | 261,079,008.69 | 265,498,197.75 |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3,896,774.86 | 4,771,726.9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259,540.88 | 21,260,464.80 | |
应交税费 | 25,564,629.91 | 37,437,277.10 | |
其他应付款 | 34,817,731.70 | 15,738,123.1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14,183,059.27 | 14,183,059.27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3,445,981.62 | 51,425,173.71 | |
其他流动负债 | 500,524.10 | 620,079.35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5,158,387.88 | 479,187,584.8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长期借款 | - | 33,019,662.50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14,458,954.28 | 11,705,013.18 | |
长期应付款 | 25,948,881.51 | 21,608,881.5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5,215,336.00 | 15,730,000.00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15,621,666.70 | 13,393,333.2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669,709.71 | 19,695,863.9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3,914,548.20 | 115,152,754.39 | |
负债合计 | 569,072,936.08 | 594,340,339.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3,584,396,926.33 | 3,584,396,926.33 |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470,000.00 | -470,000.00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217,072,280.44 | 217,072,280.4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未分配利润 | 818,652,723.79 | 727,956,284.4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19,651,930.56 | 4,728,955,491.23 | |
少数股东权益 | 35,571,079.22 | 37,171,864.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55,223,009.78 | 4,766,127,355.7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424,295,945.86 | 5,360,467,694.95 |
公司负责人:胡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62,678,242.03 | 1,236,282,887.4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85,000,000.00 | 1,288,601,779.3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59,607,065.61 | 283,807,842.61 | |
应收账款 | 1,652,200,262.89 | 1,122,314,641.6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预付款项 | 41,597,772.85 | 33,092,616.45 | |
其他应收款 | 83,432,653.17 | 78,933,168.2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17,334,850.23 | 17,334,850.23 | |
存货 | 647,721,740.04 | 710,886,558.5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71,032.70 | 1,248,519.61 | |
流动资产合计 | 4,733,508,769.29 | 4,755,168,013.8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294,253,632.13 | 196,073,778.45 | |
在建工程 | 174,656,079.07 | 16,118,790.5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9,686,349.79 | 5,096,746.68 | |
无形资产 | 78,122,065.99 | 18,886,483.4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53,187.77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881,558.15 | 15,349,808.0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466,776.76 | 274,389,503.3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19,719,649.66 | 531,415,110.39 | |
资产总计 | 5,353,228,418.95 | 5,286,583,124.2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14,129,430.11 | 55,586,783.11 | |
应付账款 | 226,848,827.21 | 234,620,480.11 |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3,850,757.17 | 4,770,133.99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209,614.88 | 16,568,242.81 | |
应交税费 | 23,270,976.90 | 32,452,882.50 | |
其他应付款 | 20,685,646.16 | 1,356,865.6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8,667,171.51 | 46,519,126.97 | |
其他流动负债 | 500,524.10 | 619,872.27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4,162,948.04 | 392,494,387.3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33,019,662.50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7,437,304.72 | 2,392,879.35 | |
长期应付款 | 25,948,881.51 | 21,608,881.51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5,215,336.00 | 15,730,000.00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15,621,666.70 | 13,393,333.2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100,180.19 | 13,219,409.7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1,323,369.12 | 99,364,166.35 | |
负债合计 | 465,486,317.16 | 491,858,553.7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3,583,571,926.33 | 3,583,571,926.33 |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470,000.00 | -470,000.00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217,072,280.44 | 217,072,280.44 | |
未分配利润 | 887,567,895.02 | 794,550,363.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87,742,101.79 | 4,794,724,570.5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353,228,418.95 | 5,286,583,124.25 |
公司负责人:胡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10,568,886.61 | 647,407,420.09 | |
其中:营业收入 | 610,568,886.61 | 647,407,420.09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3,706,966.15 | 302,908,995.54 | |
其中:营业成本 | 198,760,354.30 | 183,008,483.50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247,048.95 | 1,072,817.71 | |
销售费用 | 19,638,259.25 | 23,302,870.10 | |
管理费用 | 44,388,457.73 | 39,673,835.29 |
研发费用 | 71,294,125.56 | 74,098,880.21 | |
财务费用 | -5,621,279.64 | -18,247,891.27 | |
其中:利息费用 | 777,037.62 | 946,183.34 | |
利息收入 | 6,757,149.51 | 19,550,481.20 | |
加:其他收益 | 5,671,088.51 | 2,235,849.6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361,027.14 | 2,751,916.7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921,033.33 | -13,398,593.0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481,191.35 | -4,234,267.9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867.19 | 27,321.5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2,504,678.62 | 331,880,651.39 | |
加:营业外收入 | 9,420.77 | 506.3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1,210.00 | 17,709.0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2,342,889.39 | 331,863,448.67 | |
减:所得税费用 | 32,647,235.31 | 47,859,928.7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9,695,654.08 | 284,003,519.9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9,695,654.08 | 284,003,519.9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1,296,439.33 | 256,553,535.4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00,785.25 | 27,449,984.4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9,695,654.08 | 284,003,519.9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1,296,439.33 | 256,553,535.4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00,785.25 | 27,449,984.43 | |
八、每股收益: |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565 | 1.282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565 | 1.282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胡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03,772,175.45 | 623,354,576.95 | |
减:营业成本 | 228,791,891.58 | 168,819,331.53 | |
税金及附加 | 4,686,039.64 | 232,202.12 | |
销售费用 | 16,021,074.33 | 20,095,118.72 | |
管理费用 | 34,882,866.90 | 28,616,438.05 | |
研发费用 | 44,782,149.91 | 49,756,038.61 | |
财务费用 | -6,921,246.05 | -19,360,780.60 | |
其中:利息费用 | 734,662.49 | 946,183.34 | |
利息收入 | 7,773,325.97 | 20,338,960.17 | |
加:其他收益 | 4,091,458.88 | 2,102,740.0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361,027.14 | 20,086,766.9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186,689.13 | -12,544,623.5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481,191.35 | -3,322,215.9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867.19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6,326,871.87 | 381,518,896.11 | |
加:营业外收入 | 435,220.14 | 501.3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1,210.00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6,590,882.01 | 381,519,397.42 | |
减:所得税费用 | 32,973,350.75 | 57,669,816.7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3,617,531.26 | 323,849,580.6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3,617,531.26 | 323,849,580.6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33,617,531.26 | 323,849,580.6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681 | 1.619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681 | 1.6192 |
公司负责人:胡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62,467,596.63 | 409,307,417.9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96,916.33 | 1,142,026.5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856,542.71 | 29,614,654.0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8,821,055.67 | 440,064,098.5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0,300,918.19 | 216,239,340.9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4,164,535.29 | 124,014,558.7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6,580,866.42 | 53,380,883.7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616,286.48 | 20,961,608.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4,662,606.38 | 414,596,392.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41,550.71 | 25,467,706.5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80,000,000.00 | 1,86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040,574.92 | 1,503,423.5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900.00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99,080,474.92 | 1,861,503,423.5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4,269,955.10 | 45,442,044.0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80,000,000.00 | 2,60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84,269,955.10 | 2,645,442,044.0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4,810,519.82 | -783,938,620.5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00.00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1,345,965.27 | 76,757,504.1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76,680.19 | 3,317,874.1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6,222,645.46 | 91,075,378.3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222,645.46 | -91,075,378.3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7,746,323.65 | -849,546,292.3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59,030,367.26 | 3,008,591,064.5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6,776,690.91 | 2,159,044,772.23 |
公司负责人:胡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6,849,385.86 | 405,790,999.4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2,585.57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655,868.50 | 29,209,992.8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1,607,839.93 | 435,000,992.3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2,069,712.03 | 292,098,928.7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1,473,043.24 | 91,006,169.6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9,315,145.49 | 42,890,875.1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48,505.24 | 16,709,033.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2,906,406.00 | 442,705,007.0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298,566.07 | -7,704,014.7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80,000,000.00 | 1,86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040,574.92 | 1,503,423.5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900.00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7,500.00 | 20,823,111.1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00,147,974.92 | 1,882,326,534.6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9,127,405.10 | 37,227,665.0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80,000,000.00 | 2,6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79,127,405.10 | 2,637,227,665.0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020,569.82 | -754,901,130.3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1,344,791.66 | 76,757,504.1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1,857.47 | 1,004,625.2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3,326,649.13 | 88,762,129.3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326,649.13 | -88,762,129.3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6,395,354.62 | -851,367,274.5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6,282,887.41 | 2,989,579,838.5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62,678,242.03 | 2,138,212,564.04 |
公司负责人:胡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3,584,396,926.33 | -470,000.00 | 217,072,280.44 | 727,956,284.46 | 4,728,955,491.23 | 37,171,864.47 | 4,766,127,355.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000,000.00 | - | - | - | 3,584,396,926.33 | - | -470,000.00 | - | 217,072,280.44 | - | 727,956,284.46 | - | 4,728,955,491.23 | 37,171,864.47 | 4,766,127,355.7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 - | - | - | - | - | 90,696,439.33 | - | 90,696,439.33 | -1,600,785.25 | 89,095,654.0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1,296,439.33 | 231,296,439.33 | -1,600,785.25 | 229,695,654.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140,600,000.00 | - | -140,600,000.00 | - | -140,6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0,600,000.00 | -140,600,000.00 | -140,600,000.00 | ||||||||||||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6.其他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六)其他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 | - | - | 3,584,396,926.33 | - | -470,000.00 | - | 217,072,280.44 | - | 818,652,723.79 | - | 4,819,651,930.56 | 35,571,079.22 | 4,855,223,009.78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库存股 | 储备 | 风险准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3,583,589,426.33 | 60,000.00 | 90,917,498.12 | 319,305,016.52 | 4,193,871,940.97 | 49,229,197.96 | 4,243,101,138.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其他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000,000.00 | - | - | - | 3,583,589,426.33 | - | 60,000.00 | - | 90,917,498.12 | - | 319,305,016.52 | - | 4,193,871,940.97 | 49,229,197.96 | 4,243,101,138.9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 - | - | - | - | - | 212,271,444.98 | - | 212,271,444.98 | 13,266,925.16 | 225,538,370.14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6,553,535.48 | 256,553,535.48 | 27,449,984.43 | 284,003,519.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44,282,090.50 | - | -44,282,090.50 | -14,183,059.27 | -58,465,149.77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282,090.50 | -44,282,090.50 | -14,183,059.27 | -58,465,149.77 | |||||||||||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6.其他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六)其他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 | - | - | 3,583,589,426.33 | - | 60,000.00 | - | 90,917,498.12 | - | 531,576,461.50 | - | 4,406,143,385.95 | 62,496,123.12 | 4,468,639,509.07 |
公司负责人:胡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3,583,571,926.33 | -470,000.00 | 217,072,280.44 | 794,550,363.76 | 4,794,724,570.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000,000.00 | - | - | - | 3,583,571,926.33 | - | -470,000.00 | - | 217,072,280.44 | 794,550,363.76 | 4,794,724,570.5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 - | - | - | - | 93,017,531.26 | 93,017,531.2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233,617,531.26 | 233,617,531.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140,600,000.00 | -140,6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140,600,000.00 | -140,600,000.00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 | - | - | 3,583,571,926.33 | - | -470,000.00 | - | 217,072,280.44 | 887,567,895.02 | 4,887,742,101.79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 | - | - | 3,583,121,926.33 | - | 60,000.00 | - | 90,917,498.12 | 365,731,234.49 | 4,239,830,658.9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000,000.00 | - | - | - | 3,583,121,926.33 | - | 60,000.00 | - | 90,917,498.12 | 365,731,234.49 | 4,239,830,658.9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 - | - | - | - | 248,049,580.63 | 248,049,580.6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323,849,580.63 | 323,849,580.63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75,800,000.00 | -75,8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75,800,000.00 | -75,800,000.00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 | - | - | 3,583,121,926.33 | - | 60,000.00 | - | 90,917,498.12 | 613,780,815.12 | 4,487,880,239.57 |
公司负责人:胡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风光”“本公司”、“公司”)系2005年经贵州省国资委批准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2007年9月6日经贵州省国资委黔国资(2007)80号文批准,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集团”)与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万元,其中:振华集团以公司净资产出资2,750万元,占55%,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250万元,占45%。
2019年5月29日贵州风光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风光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原有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分别以现金7,795,300.00元、8,653,100.00元增资本公司,增资后各方持股比例为振华集团持股51.60%、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持股
42.22%、贵州风光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3%、贵州风光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25%。2019年6月25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2021年1月11日振华集团、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其他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分别以现金15,000.00万元、5,000.00万元增资本公司,增资后各方持股比例为振华集团持股
55.66%、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持股39.24%、贵州风光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2%、贵州风光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8%。2021年2月25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2021年4月26日公司国有独享资本公积6,686.00万元转增资本,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持股比例3.90%。
2021年6月,深圳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按照公司100%股权整体估值25亿元为作价依据,将持有的公司4,427,320.00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60%)以165,0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枣庄捷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的公司3,286,950.00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90%)以122,5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厦门汇恒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3.90%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全体股东于2021年6月28日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以2021年4月30日的净资产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申请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拟设置为150,000,000.00股,均为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经审计的2021年4月30日净资产511,598,337.44元折合股本为150,000,000.00元,剩余部分361,598,337.44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4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29次审议会议召开,审议结果显示,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2年7月19日,证监会批复同意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2022年8月26日,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88439,发行价66.99元/股,发行数量50,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9,5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9,576,411.11元,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9,923,588.8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209,923,588.89元。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753445386,法定代表人:胡锐,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高纳路819号。经营期限:2005年8月31日至长期。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半导体行业。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为:半导体;主要经营活动包括: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集团总部)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现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超过一年的重要预付账款 | 单项占预付款项余额0.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占应付款项余额0.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3)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3.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得以解除的,终止确认已解除的部分。如果现有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被实质性修改,终止确认现有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的范围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
4.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计量坏账准备的方法
(1)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与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一致 |
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应收国内客户 | 依据客户经济性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本报告期间信用风险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0-6个月 | 1.00 | 1.00 |
7-12个月 | 5.00 | 5.00 |
1至2年 | 10.00 | 10.00 |
2至3年 | 30.00 | 30.00 |
3至4年 | 50.00 | 50.00 |
4至5年 | 60.00 | 6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③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对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账龄3年以上并且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①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的显著变化。
② 若现有金融工具在报告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将发生的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的收益率等)。
③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的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1)信用利差;2)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3)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4)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④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的显著变化。
⑤ 对借款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下调。
⑥ 预期将导致借款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外部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⑦ 借款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的显著变化。
⑧ 同一借款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⑨ 借款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的显著不利变化。
⑩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的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的显著变化。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借款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的显著变化。
?企业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的变化。
?逾期信息。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押金及保证金 | 依据款项性质确定 |
(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对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账龄3年以上并且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等的其他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产生的应收款项、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应按其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产生的应收款项、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应按其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产生的应收款项、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应按其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详见本节“11、(5)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详见本节“11、(5)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详见本节“11、(5)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在附注中披露终止经营的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净利润,终止经营的资产或处置组确认的减值损失及其转回金额,终止经营的处置损益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处置净损益,终止经营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债务重组准则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
资具有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 | 5% | 2.3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2 | 5% | 7.92%-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下表列示进行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和摊销方法: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软件 | 2.83-10 | 合同 | 直线法 |
专利权 | 12.25 | 合同 | 直线法 |
特许权 | 5 | 合同 | 直线法 |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的范围主要依据公司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制定,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外协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其他费用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公司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按照业务类型确定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和计量方法:
依据合同约定识别履约义务。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1)针对客户直验业务,公司以产品已经发出、移交给客户并经客户检验入库作为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
(2)针对下厂验收业务,公司以客户下厂验收完成、产品已经发岀并移交给客户,经客户验收入库,作为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
(3)针对提供服务业务,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提供加工服务的履约义务。公司通常以生产服务完成及加工商品交付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以及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低于 40,000.00 元的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以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对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包括但不限于: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套期会计的依据与会计处理方法,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以及如何应用该策略来管理风险,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等。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产品销售;提供加工劳务;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 | 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所得税额计缴 | 1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编号:GR202152000324,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稅优惠税率为15%, 报告期内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本公司子公司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GR202351002939,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稅优惠税率为15%,报告期内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184,703,248.66 | 1,143,932,815.57 |
其他货币资金 | - |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202,073,442.25 | 115,097,551.69 |
合计 | 1,386,776,690.91 | 1,259,030,367.2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85,000,000.00 | 1,288,601,779.39 |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885,000,000.00 | 1,288,601,779.39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885,000,000.00 | 1,288,601,779.3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以公平交易价格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以 2024 年6月 30 日的应收利息及本金作为期末公允价值。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900,652.00 | 9,696,384.77 |
商业承兑票据 | 65,457,689.52 | 289,011,696.11 |
合计 | 69,358,341.52 | 298,708,080.8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3,325,695.03 | 100.00 | 3,967,353.51 | 5.41 | 69,358,341.52 | 321,280,511.58 | 100.00 | 22,572,430.70 | 7.03 | 298,708,080.88 |
其中: | ||||||||||
商业承兑票据 | 69,425,043.03 | 94.68 | 3,967,353.51 | 5.71 | 65,457,689.52 | 311,584,126.81 | 96.98 | 22,572,430.70 | 7.24 | 289,011,696.11 |
银行承兑票据 | 3,900,652.00 | 5.32 | - | - | 3,900,652.00 | 9,696,384.77 | 3.02 | - | - | 9,696,384.77 |
合计 | 73,325,695.03 | / | 3,967,353.51 | / | 69,358,341.52 | 321,280,511.58 | / | 22,572,430.70 | / | 298,708,080.8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13,467,992.96 | 134,679.93 | 1.00 |
7-12个月 | 35,892,788.46 | 1,794,639.42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49,360,781.42 | 1,929,319.35 | 3.91 |
1至2年 | 19,960,241.61 | 1,996,024.16 | 10.00 |
2至3年 | 50,000.00 | 15,000.00 | 30.00 |
3至4年 | 54,020.00 | 27,010.00 | 50.00 |
4至5年 | - | - | - |
5年以上 | - | - | - |
合计 | 73,325,695.03 | 3,967,353.51 | 5.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依据详见“本节五、11 金融工具、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2,572,430.70 | - | - | 22,572,430.70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2,572,430.70 | - | - | 22,572,430.70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8,581,205.07 | 18,581,205.0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967,353.51 | - | - | 3,967,353.5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发生损失准备的相关依据详见“本节五、11 金融工具、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商业承兑票据 | 22,572,430.70 | 18,581,205.07 | 3,967,353.51 | |||
合计 | 22,572,430.70 | 18,581,205.07 | 3,967,353.5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705,205,245.12 | 669,257,314.48 |
7-12个月 | 584,158,863.31 | 391,374,518.33 |
1年以内小计 | 1,289,364,108.43 | 1,060,631,832.81 |
1至2年 | 463,742,519.17 | 117,894,444.12 |
2至3年 | 5,332,295.59 | 8,046,345.90 |
3至4年 | 5,418,793.98 | 2,627,368.99 |
4至5年 | 429,975.39 | 577,404.00 |
5年以上 | 862,335.30 | 479,930.30 |
合计 | 1,765,150,027.86 | 1,190,257,326.1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65,150,027.86 | 100.00 | 88,063,653.73 | 4.99 | 1,677,086,374.13 | 1,190,257,326.12 | 100.00 | 42,796,219.03 | 3.60 | 1,147,461,107.09 |
其中: | ||||||||||
国内客户 | 1,765,150,027.86 | 100.00 | 88,063,653.73 | 4.99 | 1,677,086,374.13 | 1,190,257,326.12 | 100.00 | 42,796,219.03 | 3.60 | 1,147,461,107.09 |
合计 | 1,765,150,027.86 | / | 88,063,653.73 | / | 1,677,086,374.13 | 1,190,257,326.12 | / | 42,796,219.03 | / | 1,147,461,107.0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国内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705,205,245.12 | 7,052,052.45 | 1.00 |
7-12个月 | 584,158,863.31 | 29,207,943.17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289,364,108.43 | 36,259,995.62 | 2.81 |
1至2年 | 463,742,519.17 | 46,374,251.91 | 10.00 |
2至3年 | 5,332,295.59 | 1,599,688.68 | 30.00 |
3至4年 | 5,418,793.98 | 2,709,396.99 | 50.00 |
4至5年 | 429,975.39 | 257,985.23 | 60.00 |
5年以上 | 862,335.30 | 862,335.30 | 100.00 |
合计 | 1,765,150,027.86 | 88,063,653.73 | 4.9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2,796,219.03 | - | - | 42,796,219.03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42,796,219.03 | - | - | 42,796,219.03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45,267,434.70 | - | - | 45,267,434.70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88,063,653.73 | - | - | 88,063,653.7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发生损失准备的相关依据详见“本节五、11 金融工具、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国内客户 | 42,796,219.03 | 45,267,434.70 | - | - | - | 88,063,653.73 |
合计 | 42,796,219.03 | 45,267,434.70 | - | - | - | 88,063,653.7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868,192,846.92 | 868,192,846.92 | 49.19 | 50,834,018.82 | |
客户二 | 169,275,116.68 | 169,275,116.68 | 9.59 | 4,035,458.55 | |
客户三 | 142,670,341.90 | 142,670,341.90 | 8.08 | 4,551,412.86 | |
客户四 | 61,385,544.30 | 61,385,544.30 | 3.48 | 2,394,970.65 | |
客户五 | 47,152,613.00 | 47,152,613.00 | 2.67 | 871,871.84 | |
合计 | 1,288,676,462.80 | - | 1,288,676,462.80 | 73.01 | 62,687,732.7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547,744.00 | 792,480.00 |
合计 | 547,744.00 | 792,48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7,744.00 | 100.00 | - | - | 547,744.00 | 792,480.00 | 100.00 | - | - | 792,480.00 |
其中: | ||||||||||
应收票据 | 547,744.00 | 100.00 | - | - | 547,744.00 | 792,480.00 | 100.00 | - | - | 792,480.00 |
合计 | 547,744.00 | / | - | / | 547,744.00 | 792,480.00 | / | - | / | 792,48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主要系期初结转的银行承兑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3,068,018.32 | 91.61 | 34,752,892.38 | 88.73 |
1至2年 | 2,940,568.46 | 6.25 | 3,139,894.20 | 8.02 |
2至3年 | 1,003,311.95 | 2.13 | 1,275,657.11 | 3.26 |
3年以上 | - | - | - | - |
合计 | 47,011,898.73 | 100.00 | 39,168,443.6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主要系项目未完成,外协合同未结算所致。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9,781,797.33 | 20.81 |
供应商二 | 6,363,476.00 | 13.54 |
供应商三 | 5,024,753.80 | 10.69 |
供应商四 | 2,700,000.00 | 5.74 |
供应商五 | 2,680,000.00 | 5.70 |
合计 | 26,550,027.13 | 56.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7,267,696.16 | 3,182,421.79 |
合计 | 7,267,696.16 | 3,182,421.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1,123,714.08 | 1,516,930.91 |
7-12个月 | 4,766,216.00 | 25,648.98 |
1年以内小计 | 5,889,930.08 | 1,542,579.89 |
1至2年 | 627,426.00 | 1,831,770.73 |
2至3年 | 1,206,144.73 | 11,000.00 |
3至4年 | 5,800.00 | - |
4至5年 | - | - |
5年以上 | - | - |
合计 | 7,729,300.81 | 3,385,350.6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缴款项 | 22,214.26 | 274,669.77 |
押金 | 2,567,547.89 | 2,267,842.73 |
其他 | 799,538.66 | 842,838.12 |
往来款 | 4,340,000.00 | - |
合计 | 7,729,300.81 | 3,385,350.6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2,928.83 | - | - | 202,928.83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02,928.83 | - | - | 202,928.83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58,675.82 | - | - | 258,675.82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461,604.65 | - | - | 461,604.6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发生损失准备的相关依据详见“本节五、11 金融工具、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202,928.83 | 258,675.82 | - | - | - | 461,604.65 |
合计 | 202,928.83 | 258,675.82 | - | - | - | 461,604.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2,600,000.00 | 33.64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单位二 | 1,740,000.00 | 22.51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成都金慧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1,640,376.00 | 21.22 | 租房保证金 | 1-2年 、2-3年 | 375,027.60 |
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298,205.16 | 3.86 | 押金 | 1年以内 | 2,982.05 |
邦芒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236,853.19 | 3.06 | 代扣代缴款 | 1年以内 | 2,368.53 |
合计 | 6,515,434.35 | 84.30 | / | / | 380,378.1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06,213,116.12 | 2,683,281.44 | 203,529,834.68 | 193,017,322.72 | 2,683,281.44 | 190,334,041.28 |
在产品 | 214,160,777.45 | 1,850,118.94 | 212,310,658.51 | 220,184,858.52 | 1,850,118.94 | 218,334,739.58 |
库存商品 | 114,248,451.30 | 3,098,690.03 | 111,149,761.27 | 118,624,803.68 | 3,098,690.03 | 115,526,113.65 |
周转材料 | - | - | - | - | -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 | - | - |
发出商品 | 103,483,161.55 | 9,263,385.06 | 94,219,776.49 | 156,527,335.60 | 5,948,556.63 | 150,578,778.97 |
委托加工物资 | 19,282,593.52 | 19,282,593.52 | 21,243,769.15 | 21,243,769.15 | ||
合计 | 657,388,099.94 | 16,895,475.47 | 640,492,624.47 | 709,598,089.67 | 13,580,647.04 | 696,017,442.63 |
(1).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683,281.44 | - | - | - | - | 2,683,281.44 |
在产品 | 1,850,118.94 | - | - | - | - | 1,850,118.94 |
库存商品 | 3,098,690.03 | - | - | - | - | 3,098,690.03 |
周转材料 | - | - | - | - | -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 | - | - |
发出商品 | 5,948,556.63 | 3,314,828.43 | - | - | - | 9,263,385.06 |
委托加工物资 | - | - | - | - | - | - |
合计 | 13,580,647.04 | 3,314,828.43 | - | - | - | 16,895,475.4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税金 | 1,248,519.61 | 1,248,519.61 |
待抵扣进项税 | 7,748,855.49 | 3,692,855.65 |
其他 | 161,658.71 | 39,263.13 |
合计 | 9,159,033.81 | 4,980,638.39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22,164,675.57 | 227,856,431.8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22,164,675.57 | 227,856,431.86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2,694,718.08 | 281,648,127.18 | 5,386,649.96 | 6,318,961.62 | 3,210,256.39 | 359,258,713.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505,783.96 | 42,233,561.54 | 339,836.81 | -518,348.79 | -371,885.69 | 114,188,947.83 |
(1)购置 | - | 2,452,200.09 | 339,836.81 | -518,348.79 | -371,885.69 | 1,901,802.42 |
(2)在建工程转入 | 72,505,783.96 | 39,781,361.45 | - | - | - | 112,287,145.41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260,400.00 | - | - | 260,400.00 |
(1)处置或报废 | - | - | 260,400.00 | - | - | 260,400.00 |
4.期末余额 | 135,200,502.04 | 323,881,688.72 | 5,466,086.77 | 5,800,612.83 | 2,838,370.70 | 473,187,261.06 |
二、累计折旧 | - | |||||
1.期初余额 | 3,163,989.57 | 103,729,956.70 | 3,236,288.14 | 2,347,586.46 | 2,303,005.66 | 114,780,826.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12,744.81 | 15,794,148.70 | 330,847.18 | 434,534.87 | 85,101.06 | 19,857,376.62 |
(1)计提 | 3,212,744.81 | 15,794,148.70 | 330,847.18 | 434,534.87 | 85,101.06 | 19,857,376.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237,072.50 | - | - | 237,072.50 |
(1)处置或报废 | - | - | 237,072.50 | - | - | 237,072.50 |
4.期末余额 | 6,376,734.38 | 119,524,105.40 | 3,330,062.82 | 2,782,121.33 | 2,388,106.72 | 134,401,130.65 |
三、减值准备 | - | |||||
1.期初余额 | - | 16,580,851.61 | 40,147.22 | - | 456.01 | 16,621,454.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16,580,851.61 | 40,147.22 | - | 456.01 | 16,621,454.84 |
四、账面价值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8,823,767.66 | 187,776,731.71 | 2,095,876.73 | 3,018,491.50 | 449,807.97 | 322,164,675.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59,530,728.51 | 161,337,318.87 | 2,110,214.60 | 3,971,375.16 | 906,794.72 | 227,856,431.8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72,505,783.96 | 部分自建厂房达到可使用状态,整体项目未完工。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4,656,079.07 | 16,118,790.5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74,656,079.07 | 16,118,790.53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封测项目 | 2,150,285.05 | 2,150,285.05 | 14,497,298.99 | 14,497,298.99 | ||
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475,036.52 | 475,036.52 | 411,828.97 | 411,828.97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5,946.55 | 105,946.55 | 8,776.74 | 8,776.74 | ||
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及先进封测产业化项目 | 379,300.28 | 379,300.28 | 328,383.25 | 328,383.25 | ||
XX生产项目 | 346,566.04 | 346,566.04 | 143,396.23 | 143,396.23 | ||
专项工程试制条件建设项目 | 325,334.31 | 325,334.31 | 260,239.97 | 260,239.97 | ||
XX补助项目 | 110,377.36 | 110,377.36 | - | - | ||
小信号调理系统集成电路生产能力补充建设项目 | 62,264.16 | 62,264.16 | - | - |
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 | 170,232,102.42 | 170,232,102.42 | - | - | ||
沙文零星工程 | 468,866.38 | 468,866.38 | 468,866.38 | 468,866.38 | ||
合计 | 174,656,079.07 | - | 174,656,079.07 | 16,118,790.53 | - | 16,118,790.5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封测项目 | 180,410,000.00 | 14,497,298.99 | 8,591,520.91 | 20,938,534.85 | - | 2,150,285.05 | 88.24 | 96.38 | 自筹资金 | |||
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46,800,000.00 | 411,828.97 | 63,207.55 | - | - | 475,036.52 | 88.24 | 96.38 | 自筹资金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0,000,000.00 | 8,776.74 | 10,590,828.14 | 10,493,658.33 | - | 105,946.55 | 16.93 | 13.28 | 自筹资金 | |||
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及先进封测产业化项目 | 950,457,600.00 | 328,383.25 | 2,237,465.70 | 2,186,548.67 | - | 379,300.28 | 3.60 | 1.44 | 自筹资金 | |||
XX生产项目 | 46,800,000.00 | 143,396.23 | 203,169.81 | - | - | 346,566.04 | 88.58 | 89.03 | 自筹资金 | |||
专项工程试制条件建设项目 | 38,230,000.00 | 260,239.97 | 65,094.34 | - | - | 325,334.31 | 99.32 | 100.00 | 自筹资金 | |||
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 | 346,884,700.00 | - | 309,150,792.57 | 72,505,783.96 | 66,412,906.19 | 83.93 | 89.12 | 自筹资金 |
沙文零星工程 | 503,500.00 | 468,866.38 | - | - | - | 97.00 | 100.00 | 自筹资金 | ||||
南京研发中心办公室装修适应性改造项目 | 1,200,000.00 | - | 1,183,486.24 | - | 1,183,486.24 | 97.00 | 100.00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1,861,285,800.00 | 16,118,790.53 | 332,085,565.26 | 106,124,525.81 | 67,596,392.43 | 3,782,468.75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947,950.96 | 500,714.86 | 28,448,665.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71,295.39 | - | 5,771,295.39 |
(1)购置 | 5,771,295.39 | - | 5,771,295.3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4.期末余额 | 33,719,246.35 | 500,714.86 | 34,219,961.21 |
二、累计折旧 | - | ||
1.期初余额 | 8,961,295.16 | 355,628.52 | 9,316,923.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06,329.30 | 45,879.46 | 3,552,208.76 |
(1)计提 | 3,506,329.30 | 45,879.46 | 3,552,208.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额 | 12,467,624.46 | 401,507.98 | 12,869,132.44 |
三、减值准备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计提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251,621.89 | 99,206.88 | 21,350,828.7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986,655.80 | 145,086.34 | 19,131,742.1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 1,599,056.60 | - | 25,607,956.30 | 27,207,012.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301,614.03 | - | - | 14,814.68 | 61,316,428.71 |
(1)购置 | 61,301,614.03 | - | - | 14,814.68 | 61,316,428.71 |
(2)内部研发 | - | - |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二、累计摊销 | 61,301,614.03 | 1,599,056.60 | - | 25,622,770.98 | 88,523,441.61 |
1.期初余额 | - | 365,533.64 | - | 7,027,139.52 | 7,392,673.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9,586.28 | 132,398.52 | - | 1,257,896.29 | 2,189,881.09 |
(1)计提 | 799,586.28 | 132,398.52 | - | 1,257,896.29 | 2,189,881.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799,586.28 | 497,932.16 | - | 8,285,035.81 | 9,582,554.2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0,502,027.75 | 1,101,124.44 | - | 17,337,735.17 | 78,940,887.36 |
2.期初账面价值 | - | 1,233,522.96 | - | 18,580,816.78 | 19,814,339.7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60,502,027.75 | 正常产权证书办理流程中。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土地使用权产权证书于2024年7月26日取得,产权证编号:52014696521.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3,761,546.73 | 3,761,546.73 | ||||
合计 | 3,761,546.73 | 3,761,546.73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因业务较为单一,将企业整体为一个资产组 | 无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场所装修 | 9,423,391.57 | 1,315,486.24 | 2,469,162.21 | - | 8,269,715.60 |
合计 | 9,423,391.57 | 1,315,486.24 | 2,469,162.21 | - | 8,269,715.60 |
其他说明: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6,009,542.20 | 18,901,431.34 | 95,773,680.44 | 14,366,052.0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24,087,389.01 | 33,613,108.36 | 226,297,769.84 | 33,944,665.48 |
可抵扣亏损 | - | - | - | - |
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23,204,922.04 | 3,480,738.30 | 20,385,320.99 | 3,057,798.15 |
应付职工薪酬 | 5,872,472.70 | 880,870.91 | 5,872,472.70 | 880,870.91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折旧 | -14,895,777.69 | -2,234,366.65 | -14,861,324.31 | -2,229,198.65 |
递延收益 | 15,621,666.70 | 2,343,250.01 | 13,393,333.25 | 2,008,999.99 |
合计 | 379,900,214.96 | 56,985,032.27 | 346,861,252.91 | 52,029,187.9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29,780,569.31 | 19,467,085.39 | 112,174,017.52 | 16,826,102.63 |
新租赁准则 | 21,350,828.77 | 3,202,624.32 | 19,131,742.14 | 2,869,761.32 |
合计 | 151,131,398.08 | 22,669,709.71 | 131,305,759.66 | 19,695,863.9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35,466,776.76 | - | 35,466,776.76 | 274,389,503.30 | - | 274,389,503.30 |
合计 | 35,466,776.76 | - | 35,466,776.76 | 274,389,503.30 | - | 274,389,503.30 |
其他说明: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5,011,736.11 | - |
合计 | 15,011,736.11 | -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9,582,460.01 | 82,436,542.12 |
银行承兑汇票 | - | - |
合计 | 29,582,460.01 | 82,436,542.1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173,464,672.11 | 176,712,287.33 |
设备款 | 11,125,654.40 | 17,329,170.51 |
技术服务费 | 12,600,363.51 | 11,367,462.97 |
外协加工费 | 41,743,110.69 | 49,687,966.91 |
工程款 | 19,265,836.59 | 8,340,843.43 |
其他 | 2,879,371.39 | 2,060,466.60 |
合计 | 261,079,008.69 | 265,498,197.7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市兰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7,913,958.46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697,160.75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北京邦卓尔微电子有限公司 | 5,104,115.03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成都军通汇博科技有限公司 | 4,292,035.36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成都腾微科技有限公司 | 3,983,998.02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合计 | 28,991,267.6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896,774.86 | 4,771,726.91 |
合计 | 3,896,774.86 | 4,771,726.9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1,260,464.80 | 124,323,105.73 | 114,324,029.65 | 31,259,540.8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17,280,856.28 | 17,280,856.28 | - |
三、辞退福利 | - | 29,576.97 | 29,576.97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合计 | 21,260,464.80 | 141,633,538.98 | 131,634,462.90 | 31,259,540.8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406,613.57 | 91,285,590.47 | 80,205,371.27 | 29,486,832.77 |
二、职工福利费 | 1,356,718.03 | 5,525,677.97 | 6,113,567.16 | 768,828.84 |
三、社会保险费 | - | 6,517,197.90 | 6,517,197.90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 | 5,973,485.14 | 5,973,485.14 | - |
工伤保险费 | - | 543,712.76 | 543,712.76 | - |
生育保险费 | - | - |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 | 8,886,309.00 | 8,886,309.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90,591.01 | 2,065,003.82 | 2,302,715.56 | 952,879.2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306,542.19 | 10,043,326.57 | 10,298,868.76 | 51,000.00 |
合计 | 21,260,464.80 | 124,323,105.73 | 114,324,029.65 | 31,259,540.8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202,545.98 | 11,202,545.98 | ||
2、失业保险费 | 468,318.16 | 468,318.16 | ||
3、企业年金缴费 | 5,609,992.14 | 5,609,992.14 | ||
合计 | 17,280,856.28 | 17,280,856.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640,791.37 | 4,030,928.90 |
企业所得税 | 13,899,601.91 | 29,765,742.91 |
个人所得税 | 660,482.73 | 2,873,997.4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88,857.39 | 303,825.36 |
印花税 | 177,057.29 | 202,800.20 |
其他税费 | 597,839.22 | 259,982.25 |
合计 | 25,564,629.91 | 37,437,277.10 |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14,183,059.27 | 14,183,059.27 |
其他应付款 | 20,634,672.43 | 1,555,063.85 |
合计 | 34,817,731.70 | 15,738,123.12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4,183,059.27 | 14,183,059.27 |
合计 | 14,183,059.27 | 14,183,059.2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场环境发生变化,子公司将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已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已宣布分配的现金股利暂未支付。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代付款 | 227,811.81 | 140,872.72 |
保证金 | 18,712,431.30 | - |
其他 | 1,694,429.32 | 1,414,191.13 |
合计 | 20,634,672.43 | 1,555,063.8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6,035,750.00 | 44,026,216.67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410,231.62 | 7,398,957.04 |
合计 | 73,445,981.62 | 51,425,173.71 |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结转销项税 | 500,524.10 | 620,079.35 |
合计 | 500,524.10 | 620,079.3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33,019,662.50 | |
合计 | 33,019,662.5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3,277,229.70 | 20,074,191.09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408,043.80 | 970,220.8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410,231.62 | 7,398,957.04 |
合计 | 14,458,954.28 | 11,705,013.18 |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 - |
专项应付款 | 25,948,881.51 | 21,608,881.51 |
合计 | 25,948,881.51 | 21,608,881.51 |
其他说明: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项目经费 | 21,608,881.51 | 4,340,000.00 | - | 25,948,881.51 | 项目拨款 |
合计 | 21,608,881.51 | 4,340,000.00 | - | 25,948,881.51 | / |
其他说明: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15,215,336.00 | 15,730,000.00 |
二、辞退福利 | - |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 - |
合计 | 15,215,336.00 | 15,730,000.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15,730,000.00 | 15,490,000.00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 | |
1.当期服务成本 | - | |
2.过去服务成本 | - |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 |
4、利息净额 | - |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 |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 |
四、其他变动 | -514,664.00 | -524,808.00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 | |
2.已支付的福利 | -514,664.00 | -524,808.00 |
五、期末余额 | 15,215,336.00 | 14,965,192.00 |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15,730,000.00 | 15,490,000.00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 |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 | |
四、其他变动 | -514,664.00 | -524,808.00 |
五、期末余额 | 15,215,336.00 | 14,965,192.00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3,393,333.25 | 2,525,000.00 | 296,666.55 | 15,621,666.70 | |
合计 | 13,393,333.25 | 2,525,000.00 | 296,666.55 | 15,621,666.7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 总数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571,521,926.33 | - | - | 3,571,521,926.33 |
其他资本公积 | 12,875,000.00 | - | - | 12,875,000.00 |
合计 | 3,584,396,926.33 | - | - | 3,584,396,926.3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70,000.00 | -470,000.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470,000.00 | -470,000.00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70,000.00 | -47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08,536,140.22 | - | - | 108,536,140.22 |
任意盈余公积 | 108,536,140.22 | - | - | 108,536,140.22 |
合计 | 217,072,280.44 | - | - | 217,072,280.4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27,956,284.46 | 319,305,016.5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27,956,284.46 | 319,305,016.5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1,296,439.33 | 610,606,050.2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3,077,391.16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63,077,391.16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40,600,000.00 | 75,8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18,652,723.79 | 727,956,284.4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09,110,164.06 | 197,450,167.53 | 645,896,696.48 | 182,477,489.56 |
其他业务 | 1,458,722.55 | 1,310,186.77 | 1,510,723.61 | 530,993.94 |
合计 | 610,568,886.61 | 198,760,354.30 | 647,407,420.09 | 183,008,483.5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集成电路 | 609,110,164.06 | 197,450,167.53 |
其他业务 | 1,458,722.55 | 1,310,186.77 |
合计 | 610,568,886.61 | 198,760,354.3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610,568,886.61 | 198,760,354.3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610,568,886.61 | 198,760,354.30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610,568,886.61 | 198,760,354.30 |
合计 | 610,568,886.61 | 198,760,354.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93,146.37 | 432,986.75 |
教育费附加 | 2,013,374.52 | 309,276.24 |
资源税 | - | - |
房产税 | 572,425.54 | 13,576.10 |
土地使用税 | 422,447.20 | 2,445.60 |
车船使用税 | 5,780.00 | 6,267.50 |
印花税 | 139,875.32 | 308,265.52 |
其他税费 | - | - |
合计 | 5,247,048.95 | 1,072,817.7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410,027.51 | 18,509,606.16 |
业务招待费 | 1,439,129.59 | 736,317.03 |
差旅费 | 1,104,619.35 | 867,876.35 |
样品及产品损耗 | 1,225,274.17 | 1,766,883.04 |
房租费 | 632,228.22 | 635,801.02 |
车辆费 | 257,254.60 | 255,212.20 |
快递费 | 18,215.96 | 81,612.19 |
折旧费 | 148,535.02 | 103,849.99 |
物料消耗 | 68,379.51 | 89,802.84 |
办公费 | 127,094.14 | 27,346.33 |
展览费 | - | 42,148.11 |
其他 | 207,501.18 | 186,414.84 |
合计 | 19,638,259.25 | 23,302,870.1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330,628.62 | 29,074,751.81 |
业务招待费 | 595,057.94 | 767,077.45 |
差旅费 | 601,322.87 | 805,565.39 |
办公费 | 158,018.80 | 111,048.85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719,159.65 | 1,046,657.79 |
车辆费 | 109,773.46 | 105,261.25 |
租赁费 | 2,224,314.94 | 2,265,430.55 |
修理费 | 352,051.55 | 113,993.73 |
折旧与摊销 | 2,579,596.44 | 1,341,248.64 |
党建工作经费 | 32,096.20 | 320,402.54 |
物业费 | 560,658.61 | 749,073.34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131,526.40 | 1,218,624.10 |
其他 | 1,994,252.25 | 1,754,699.85 |
合计 | 44,388,457.73 | 39,673,835.2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6,872,917.09 | 34,700,773.08 |
材料费 | 10,421,637.37 | 25,078,970.80 |
折旧与摊销 | 1,764,778.22 | 1,194,174.43 |
外协费 | 8,147,870.84 | 9,997,652.45 |
专用费 | 295,534.05 | 658,896.22 |
其他 | 3,791,387.99 | 2,468,413.23 |
合计 | 71,294,125.56 | 74,098,880.2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777,037.62 | 946,183.34 |
减:利息收入 | 6,757,149.51 | 19,550,481.20 |
加:手续费支出 | 6,143.93 | 11,340.57 |
加:其他费用 | 352,688.32 | 345,066.02 |
合计 | -5,621,279.64 | -18,247,891.27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918,766.55 | 2,235,849.67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84,631.17 | - |
增值税进项税5%加计抵减税额 | 2,351,690.79 | - |
其他 | 116,000.00 | - |
合计 | 5,671,088.51 | 2,235,849.67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4,361,027.14 | 2,751,916.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4,361,027.14 | 2,751,916.71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车辆 | 12,867.19 | |
使用权资产提前终止确认 | - | 27,321.50 |
合计 | 12,867.19 | 27,321.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8,605,077.19 | 6,925,973.3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5,267,434.70 | -20,327,879.6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58,675.82 | 3,313.2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26,921,033.33 | -13,398,593.0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481,191.35 | -4,234,267.9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7,481,191.35 | -4,234,267.97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9,420.77 | 506.31 | 9,420.77 |
合计 | 9,420.77 | 506.31 | 9,420.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171,210.00 | 17,709.03 | 171,210.00 |
合计 | 171,210.00 | 17,709.03 | 171,210.0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4,629,233.86 | 41,659,658.7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981,998.55 | 6,200,270.06 |
合计 | 32,647,235.31 | 47,859,928.7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2,342,889.3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0,320,189.4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740,034.8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56,873.5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 | -6,713,418.67 |
其他影响 | -676,374.16 |
所得税费用 | 32,647,235.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6,757,149.51 | 19,550,753.72 |
项目拨款 | - | 490,000.00 |
政府补助 | 5,147,100.00 | 7,612,740.08 |
营业外收入 | 9,400.77 | 501.31 |
暂收代付款 | 1,673,921.57 | 1,533,774.45 |
往来款 | 2,000,000.00 | - |
其他 | 268,970.86 | 426,884.50 |
合计 | 15,856,542.71 | 29,614,654.0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销售费用 | 2,716,512.94 | 3,337,705.43 |
付现管理费用 | 7,768,533.16 | 7,235,580.12 |
付现研发费用 | 8,966,986.62 | 8,644,867.52 |
暂收代付款 | 1,363,503.23 | 1,714,719.37 |
往来款 | 2,376,739.46 | - |
其他 | 424,011.07 | 28,736.12 |
合计 | 23,616,286.48 | 20,961,608.5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结构性存款本金 | 3,480,000,000.00 | 1,86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 19,040,574.92 | 1,503,423.56 |
合计 | 3,499,040,574.92 | 1,861,503,423.56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限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及投资3,080,000,000.00元,到期赎回3,480,000,000.00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结构性存款本金 | 3,080,000,000.00 | 2,600,000,000.00 |
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 51,991,740.04 | - |
合计 | 3,131,991,740.04 | 2,60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限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及投资3,080,000,000.00元,到期赎回3,480,000,000.00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2、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4,688.47万元用于购买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C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101#封测办公楼、102#食堂、103#封测厂房等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金额为人民币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支付该项目建设过渡期建设费用;使用超募资金6,274.00万元支付该项目后续工程费用。
2023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
振华风光与中国振华共同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标的资产过渡期费用进行专项审计,大信出具了《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过渡期建设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4-00008号)。经大信审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8日,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2024年3月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过渡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付款额 | 3,876,680.19 | 3,317,874.18 |
合计 | 3,876,680.19 | 3,317,874.1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5,011,736.11 | 15,011,736.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425,173.71 | 36,385,746.50 | 14,364,938.59 | 73,445,981.62 | ||
长期借款 | 33,019,662.50 | 321,750.00 | 325,545.38 | 33,015,867.12 | ||
租赁负债 | 11,705,013.18 | 6,808,415.20 | 4,054,474.10 | 14,458,954.28 | ||
应付股利 | 14,183,059.27 | 140,600,000.00 | 140,600,000.00 | 14,183,059.27 | ||
合计 | 110,332,908.66 | 15,011,736.11 | 184,115,911.70 | 155,290,483.97 | 37,070,341.22 | 117,099,731.28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29,695,654.08 | 284,003,519.9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481,191.35 | 4,234,267.97 |
信用减值损失 | 26,921,033.33 | 13,398,593.0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9,857,376.62 | 9,914,662.7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552,208.76 | 3,412,148.08 |
无形资产摊销 | 2,189,881.09 | 930,301.4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469,162.21 | 2,288,742.5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867.19 | -27,321.5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37,437.77 | -19,194,074.6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361,027.14 | -1,503,423.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55,844.31 | -19,960,819.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73,845.76 | 8,552,006.0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5,313,960.55 | -38,946,952.4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7,716,516.66 | -249,846,877.4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1,287,046.93 | 28,212,933.8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41,550.71 | 25,467,706.5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86,776,690.91 | 2,159,044,772.2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59,030,367.26 | 3,008,591,064.5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7,746,323.65 | -849,546,292.3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86,776,690.91 | 1,259,030,367.26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86,776,690.91 | 1,259,030,367.2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6,776,690.91 | 1,259,030,367.2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总额1,456,468.27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458,770.5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6,872,917.09 | 34,700,773.08 |
材料费 | 10,421,637.37 | 25,078,970.80 |
折旧与摊销 | 1,764,778.22 | 1,194,174.43 |
外协费 | 8,147,870.84 | 9,997,652.45 |
专用费 | 295,534.05 | 658,896.22 |
其他 | 3,791,387.99 | 2,468,413.23 |
合计 | 71,294,125.56 | 74,098,880.2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1,294,125.56 | 74,098,880.2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1,000.00 | 成都市 | 集成电路 设计、 制造、销售 | 55 | 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 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45.00 | -160.08 | - | 3,557.1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成都环宇芯 | 33,583.53 | 5,000.12 | 38,583.65 | 21,355.17 | 1,259.12 | 22,614.29 | 33,302.96 | 5,890.36 | 39,193.32 | 21,065.02 | 1,578.86 | 22,643.88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成都环宇芯 | 6,116.35 | -580.07 | -580.07 | -454.30 | 14,413.43 | 6,100.00 | 6,100.00 | 3,317.17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3,393,333.25 | 2,525,000.00 | - | 296,666.55 | - | 15,621,666.70 | |
其中:与资产相关 | 11,163,333.25 | - | 296,666.55 | 10,866,666.70 | 与资产相关 | ||
与收益相关 | 2,230,000.00 | 2,525,000.00 | - | 4,75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3,393,333.25 | 2,525,000.00 | - | 296,666.55 | - | 15,621,666.70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296,666.55 | 520,000.01 |
与收益相关 | 2,622,100.00 | 1,715,849.66 |
合计 | 2,918,766.55 | 2,235,849.67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大化。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有关。本公司通过维持适当的固定利率债务管理利息成本。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面临的外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当收支以不同于本公司记账本位币的外币结算时)有关。本公司外销占比较小,故外汇变动风险较小。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衍生金融工具及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89,394,259.39 | 1,289,394,259.3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89,394,259.39 | 1,289,394,259.39 | ||
(1)结构性存款 | 1,288,601,779.39 | 1,288,601,779.39 | ||
(2)应收款项融资 | 792,480.00 | 792,480.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89,394,259.39 | 1,289,394,259.3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以公平交易价格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以2024年6月30日的应收利息及本金作为期末公允价值。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贵阳市 | 通讯信息 整 机、电子元器 件产品,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及服务 | 247,291.42 | 40.12 | 40.1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0.12%的股份,期末持股数为80,239,970 股,所持股份类别为国有法人股。 经营范围:通讯信息整机、电子元器件产品,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及服务。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贵州振华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 同一母公司 |
贵州振华系统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 | 同一母公司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新天动力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 同一母公司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北京中瑞高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桂林长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南京科瑞达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电会展与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电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电子国际展览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 |
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股东间接控制的企业 |
西安环宇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股东间接控制的企业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股东间接控制的企业 |
浙江宇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股东直接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6,155,613.33 | 28,808,000.00 | 否 | 11,885,287.03 |
浙江环宇融合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000,000.00 | 否 |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02,508.09 | 4,500,000.00 | 否 | 4,188,761.82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81,398.23 | 73,247.7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798,258.38 | 24,313,371.22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81,283.19 | - |
朝阳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203.5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销售材料、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房屋、车辆等。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交易合同,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土地租赁 | 750,288.10 | - | 787,802.50 | 839,018.46 | - | 25,010.15 |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65,238.09 | 130,476.19 | 68,500.00 | - | - | -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 | 46,187.61 |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销售材料、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房屋、车辆等。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交易合同,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635,329.63 | 5,676,754.5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利息收入合计为658,179.43元;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为202,073,442.25元,短期借款余额为15,011,736.11元。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6,697,342.00 | 553,973.42 | 3,316,640.60 | 151,110.13 |
应收账款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3,227,411.00 | 710,316.64 | 18,305,321.00 | 538,451.5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 - | 239,144,700.00 | - |
应收账款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 | - | 53,300.00 | 5,258.00 |
应收票据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 | - | 2,085,040.00 | 208,504.00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1,293,330.00 | 28,626.09 | 749,480.00 | 9,543.00 |
预付账款 | 浙江宇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20,000.00 | - | 320,000.00 | - |
应收账款 | 朝阳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33,000.00 | 1,65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 50,000.00 |
应付票据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2,788,200.00 | 9,155,659.78 |
应付账款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6,955,319.97 | 7,555,258.86 |
应付票据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581,197.50 | 4,035,196.85 |
应付账款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2,321,498.45 | 2,854,271.79 |
应付票据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 | 143,660.00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285,728.23 | 104,330.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0 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11 号)、《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5】135 号)、《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7】152 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框架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参加人员:
(2)资金筹集与分配;
(3)账户管理:
(4)权益归属:
(5)基金管理:
(6)待遇计发与支付方式:
(7)细则的变更和终止:
(8)组织管理和监督;
(9)附则。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696,200,357.12 | 652,436,974.46 |
7-12个月 | 571,963,504.10 | 383,578,969.28 |
1年以内小计 | 1,268,163,861.22 | 1,036,015,943.74 |
1至2年 | 458,869,540.43 | 116,684,936.12 |
2至3年 | 5,332,295.59 | 8,046,345.90 |
3至4年 | 5,418,793.98 | 2,627,368.99 |
4至5年 | 429,975.39 | 577,404.00 |
5年以上 | 862,335.30 | 479,930.30 |
合计 | 1,739,076,801.91 | 1,164,431,929.0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39,076,801.91 | 100.00 | 86,876,539.02 | 5.00 | 1,652,200,262.89 | 1,164,431,929.05 | 100.00 | 42,117,287.38 | 3.62 | 1,122,314,641.67 |
其中: |
组合:国内客户 | 1,739,076,801.91 | 100.00 | 86,876,539.02 | 5.00 | 1,652,200,262.89 | 1,164,431,929.05 | 100.00 | 42,117,287.38 | 3.62 | 1,122,314,641.67 |
合计 | 1,739,076,801.91 | / | 86,876,539.02 | / | 1,652,200,262.89 | 1,164,431,929.05 | / | 42,117,287.38 | / | 1,122,314,641.6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国内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696,200,357.12 | 6,962,003.57 | 1.00 |
7-12个月 | 571,963,504.10 | 28,598,175.21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268,163,861.22 | 35,560,178.78 | 2.80 |
1至2年 | 458,869,540.43 | 45,886,954.04 | 10.00 |
2至3年 | 5,332,295.59 | 1,599,688.68 | 30.00 |
3至4年 | 5,418,793.98 | 2,709,396.99 | 50.00 |
4至5年 | 429,975.39 | 257,985.23 | 60.00 |
5年以上 | 862,335.30 | 862,335.30 | 100.00 |
合计 | 1,739,076,801.91 | 86,876,539.02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详见附注五、1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2,117,287.38 | 42,117,287.3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42,117,287.38 | - | - | 42,117,287.38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 44,759,251.64 | 44,759,251.64 | ||
本期转回 | - | |||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86,876,539.02 | - | - | 86,876,539.0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2,117,287.38 | 44,759,251.64 | - | - | - | 86,876,539.02 |
合计 | 42,117,287.38 | 44,759,251.64 | - | - | - | 86,876,539.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868,192,846.92 | 868,192,846.92 | 49.92 | 50,834,018.82 | |
客户二 | 169,275,116.68 | 169,275,116.68 | 9.73 | 4,035,458.55 | |
客户三 | 142,670,341.90 | 142,670,341.90 | 8.20 | 4,551,412.86 | |
客户四 | 61,385,544.30 | 61,385,544.30 | 3.53 | 2,394,970.65 |
客户五 | 47,152,613.00 | 47,152,613.00 | 2.71 | 871,871.84 | |
合计 | 1,288,676,462.80 | - | 1,288,676,462.80 | 74.10 | 62,687,732.7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17,334,850.23 | 17,334,850.23 |
其他应收款 | 66,097,802.94 | 61,598,317.99 |
合计 | 83,432,653.17 | 78,933,168.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17,334,850.23 | 17,334,850.23 |
合计 | 17,334,850.23 | 17,334,850.23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17,334,850.23 | 1-2年 | 子公司加大了新产品的研发以提升竞争力,暂时不考虑发放现金股利 | 否 |
合计 | 17,334,850.23 | / | / | /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1,319,560.01 | 61,556,487.58 |
7-12个月 | 64,766,216.00 | 17,624.86 |
1年以内小计 | 66,085,776.01 | 61,574,112.44 |
1至2年 | 42,000.00 | 35,900.00 |
2至3年 | 7,500.00 | 11,000.00 |
3至4年 | 5,800.00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66,141,076.01 | 61,621,012.4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缴款项 | 279,052.18 | 274,669.77 |
押金 | 783,021.16 | 483,316.00 |
往来款 | 4,340,000.00 |
委托贷款款 | 60,136,867.63 | 60,064,166.67 |
其他 | 602,135.04 | 798,860.00 |
合计 | 66,141,076.01 | 61,621,012.4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2,694.45 | 22,694.4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2,694.45 | 22,694.45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0,578.62 | 20,578.6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43,273.07 | 43,273.0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22,694.45 | 20,578.62 | - | - | - | 43,273.07 |
合计 | 22,694.45 | 20,578.62 | - | - | - | 43,273.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60,058,333.33 | 90.80 | 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 | 1年以内 | - |
单位一 | 2,600,000.00 | 3.93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单位二 | 1,740,000.00 | 2.63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 298,205.16 | 0.45 | 押金 | 1年以内 | 2,982.05 |
邦芒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236,853.19 | 0.36 | 代扣代缴款 | 1年以内 | 2,368.53 |
合计 | 64,933,391.68 | 98.17 | / | / | 5,350.5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500,000.00 | 5,500,000.00 | 5,500,000.00 | 5,500,000.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500,000.00 | 5,500,000.00 | 5,500,000.00 | 5,5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合计 | 5,500,000.00 | 5,5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99,699,306.80 | 226,322,006.44 | 618,160,836.53 | 167,837,714.59 |
其他业务 | 4,072,868.65 | 2,469,885.14 | 5,193,740.42 | 981,616.94 |
合计 | 603,772,175.45 | 228,791,891.58 | 623,354,576.95 | 168,819,331.5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集成电路 | 599,699,306.80 | 226,322,006.44 |
其他业务 | 4,072,868.65 | 2,469,885.14 |
合计 | 603,772,175.45 | 228,791,891.5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603,772,175.45 | 228,791,891.58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603,772,175.45 | 228,791,891.58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直销 | 603,772,175.45 | 228,791,891.58 |
合计 | 603,772,175.45 | 228,791,891.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334,850.23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4,361,027.14 | 2,751,916.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4,361,027.14 | 20,086,766.94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867.1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18,766.5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361,027.1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1,789.2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57,631.1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23,275.4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24,892.57 | |
合计 | 14,440,334.8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80 | 1.1565 | 1.15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0 | 1.0843 | 1.084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朱枝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