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含)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和20亿元(含)人民币中期票据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项目 | 超短期融资券 | 中期票据 |
注册发行规模及安排 | 不超过40亿元(含)人民币,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 不超过20亿元(含)人民币,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
发行期限 | 不超过270天(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 不超过5年(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
发行利率 | 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资金成本以及监管部门有关 |
规定等确定。
规定等确定。 | ||
发行对象 |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 |
发行时间 |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利率变化等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 |
承销方式 | 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 由主承销行和联席承销行余额包销。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置换银行贷款等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置换银行贷款等有息债务、偿还到期债务融资工具、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
决议有效期 |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注册通知书落款日届满24个月之日止。 |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注册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共同处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期数等,及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注册、上市手续;
2、按合规程序聘请、择优确定为本次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其他中介机构及承销商;
3、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申请注册和发行的申报材料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修订和补充;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注册发行、上市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托管协议、承销协议等);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8、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涉及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相关信息披露的,根据公司和银行间信息披露有关规定执行。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