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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4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日

目 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 3

议案1:关于增补段德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证监局《关于维护本

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四、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

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由主持人安排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应当先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原则上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二次,每次不得超过五分钟。股东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报告所持股份数。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六、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

九、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

录音、拍照及录像。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9月02日14:00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四楼金陵厅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二、宣布本次大会须知和表决办法。

三、审议大会议案

1. 关于增补段德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投票表决:

1、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

代表分别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2、现场参会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填写表决票以及投票。

五、休会,计票人统计现场会议表决情况。

六、由监票人代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发表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见证法律意见。

八、与会董事、监事、监票人等分别签署会议决议、记录等现场会议文件。

九、大会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 关于增补段德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二、监票人与计票人的产生及其职责

1、在对议案审议表决前,由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举手表决方式推

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担任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2、现场计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人数以及代表股权数;

(2)清点票数,根据股东名册对照审核登记手续或有效证件是否齐全(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去掉无效票,统计有效票数和每一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3)现场计票结束,宣读现场计票结果。

3、监票人负责对投票和计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投票与表决

1、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务必填写股东信息,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签字”处签名,并保持表决票上股东信息的完整性。

3、非累积投票议案的每一表决事项均为单选,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现场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当场统计选票,并由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的

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读现场计票结果。

5、审议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议案1:关于增补段德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2024年9月2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稿)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段德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段德远,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民建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备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中国执业律师。现为北京信利(上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合伙人,上海复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德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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