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8月22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静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