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4-048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拟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273.6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计218,891,916股,价格为1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09,999,995.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24,426.2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5,675,568.88元。2016年8月24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6)010533-2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0,097,402股增至798,989,318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投资金 |
1 | 电子城西青1号地东区项目(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区项目) | 69,978.24 | 60,000.00 |
2 | 电子城西青1号地西区项目(数据信息创新产业园区项目) | 69,928.10 | 59,000.00 |
3 | 电子城西青7号地西区项目(科技创新产业园区项目) | 69,979.67 | 60,000.00 |
4 |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建设项目 | 8,926.71 | 7,000.00 |
5 |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 | 18,466.62 | 15,000.00 |
6 |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项目二期工程 | 49,025.25 | 40,000.00 |
合计 | 286,304.59 | 241,000.00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25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止2024年7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专用用途 |
1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金运支行 | 20000009429300012046840 | 549,448.25 | 电子城西青1号地西区项目 |
2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 10262000000695898 | 67,205.68 | 电子城西青7号地西区项目 |
3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 10280000001203233 | 2020年账户已经注销 | |
4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 697891217 | 2020年账户已经注销 | |
5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 | 11016694092000 | 17,445.69 | 电子城西青7号地西区项目 |
6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 8110701012800582288 | 2,211,861.01 |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 |
7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顺义支行 | 8110701011700582299 | 64,267,499.53 | 电子城西青1号地东区项目 |
8 | 电子城(天津)移动互联网产业平台开发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顺义支行 | 8110701013100596113 | 12,924,526.40 | 电子城西青1号地东区项目 |
9 | 电子城(天津)数据信息创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金运支行 | 20000032405000011985197 | 5,116,125.37 | 电子城西青1号地西区项目 |
10 | 电子城(天津)科技创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 10262000000697090 | 9,465,042.79 | 电子城西青7号地西区项目 |
11 | 电子城(天津)科技创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 | 11016784310006 | 15,473.13 | 电子城西青7号地西区项目 |
12 | 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 10280000001205377 | 2020年账户已经注销 | |
13 | 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 697965174 | 2021度账户已经注销 | |
14 | 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 8110701013000593786 | 524,606.58 |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 |
合计 | 90,594,870.70 |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拟予以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建设项目”、“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北京电子城?京城港项目二期工程”,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截至 2024年7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 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等 净额 | 募集资金 余额 | 完工状态 |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建设项目 | 7,000.00 | 6,998.19 | 1.81 | 完工正在予以销售 | |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 | 15,000.00 | 14,748.71 | -22.36 | 273.65 | 完工正在予以销售 |
北京电子城?京城港项目二期工程 | 40,000.00 | 39,947.53 | 52.47 | 完工正在予以销售 | |
合 计: | 62,000.00 | 61,694.43 | 31.92 | 273.65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配置各项资源,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73.65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完成的募投项目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建设项目”、“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北京电子城?京城港项目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3.65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