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188,667份
3、行权人数:13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5.78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7、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期权为 2024 年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
8、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可行权数量(份) | 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核心骨干(1人) | 33,333 | 2.9801% | 0.0030% | ||
核心业务人员(12人) | 155,334 | 13.8896% | 0.0139% | ||
合计(13人) | 188,667 | 16.8697% | 0.0169% |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数为准。
2、合计数与各项数据之和的尾差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交易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