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