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