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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英飞拓: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资金需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刘肇怀先生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自本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申请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每季度确定一次。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2.刘肇怀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联席总经理(负责海外业务),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3.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肇怀先生、张衍锋先生(与刘肇怀先生为姻亲关系)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肇怀,男,1957年出生,美籍华人,1995年取得美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联席总经理(负责海外业务)。

刘肇怀先生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刘肇怀先生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息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借款利率参照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申请借款。

2.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产运营、项目交付、债务偿还等。

3.借款期限:自本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经双方协商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部分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利息。

4.借款利率:参考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每季度确定一次。当季的利率使用上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司所有银行贷款以贷款余额加权的平均利率,于每季度初10天内付清上季度的利息。

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利率参照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肇怀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JHL INFINITE LLC已提供给公司及子公司的借款金额为美金6,016,910美元(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人民币2,000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因终止转让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公司原路退还给刘肇怀先生其已向之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方式代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2,110万元,除前述交易及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刘肇怀先生及其

控制的企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更好地保障和推动公司经营发展。利率参照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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