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本人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纽春萍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