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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信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9月1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吴煜先生、金建芳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

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4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煜先生: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4-1997年在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工作;1997―2008年在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至今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采购中心总监、质量及运营部总监等,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吴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433,6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金建芳女士:女,1979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6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数据管理主任,公司配电产品线质量运营部质量经理。现任公司风控部风控主管。

金建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金建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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