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1、提案2、提案3为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6人 |
1.01 | 《关于选举任思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2 | 《关于选举樊剑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3 | 《关于选举陈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4 | 《关于选举丁发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5 | 《关于选举乔嗣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6 | 《关于选举何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2.01 | 《关于选举李传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2 | 《关于选举纽春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3 | 《关于选举万如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 |
3.01 | 《关于选举吴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3.02 | 《关于选举金建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8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特别提示:提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9日,9:0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6
联系人:王锐
电话:021-68586632
传真:021-58073019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06;投票简称:良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本人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 (委托人)现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良信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提案1、提案2、提案3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6人 | |||
1.01 | 《关于选举任思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2 | 《关于选举樊剑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3 | 《关于选举陈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4 | 《关于选举丁发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5 | 《关于选举乔嗣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6 | 《关于选举何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
2.01 | 《关于选举李传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选举纽春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3 | 《关于选举万如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 | |||
3.01 | 《关于选举吴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选举金建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注:1.上述提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提案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上述除提案1.00、2.00、3.00之外的其他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填报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中用表决符号“√”表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