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17.9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16.6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合计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因上述回购注销合计减少345,000股,由649,537,963股变更为649,192,963股,注册资本由649,537,963元变更为649,192,96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章程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9,537,963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9,192,963元。 |
2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649,537,963股,公 | 公司股份总数为649,192,963股,公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49,537,963股,其他种类股0股。 |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49,192,963股,其他种类股0股。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此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