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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公告日期:2005-08-13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称“会议”)于2005 年8 月10 日在上海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 人,公司监事和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赤先生主持。
    经审议,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上海航空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控股64%的上海航空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000 万,增资前公司持股64%,其他股东上海航空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上海航空假期旅行社分别持股18%。
    增资后上航持股84.57%,其他股东上海航空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上海航空假期旅行社分别持股7.715%。
    二、审议通过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上海航空国际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85%的上海航空国际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50 万的贷款担保。
    三、审议通过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中国联航增加投资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1:1 的比例即人民币1000 万元受让北京天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中国联航10%的股权。受让后,公司将拥有中国联航80%的股权,该公司另一股东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拥有20%的股权。
    四、审议通过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逐项审议通过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拟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并经中国人民银行下达备案通知书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发行。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
    六、审议通过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5 年9 月19 日上午9 点15 分(星期一)
    (二)会议地址: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部17 楼会议室(地址:上海市江宁路212 号)。
    (三)会议审议议题:
    逐项审议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并经中国人民银行下达备案通知书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发行。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
    (四)会议参加人员:
    1、截至2005 年9 月2 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经参会登记后出席会议;
    2、已作参会登记而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
    (五)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登记和信函方式登记,凡符合参会登记条件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格式见附件),并附登记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以确认登记。
    2、登记凭证:
    ①个人股东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如委托,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人股东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3、登记时间: 2005 年9 月6 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请携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登记凭证前往上海市江宁路212 号一层上海航空售票大厅办理现场登记手续;也可将填妥的《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等登记凭证,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传真或邮寄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按照股东提供的有关资料向参会股东邮寄《会议通知》。
    4、登记确认:现场登记以收到《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和登记凭证为准;传真方式登记以公司收到《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和登记凭证为准;信函方式登记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邮戳日期须在2005 年9
月6 日之前)。
    5、公司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江宁路212 号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证券事务办公室
    邮编:200041
    注: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参会登记传真:021-62728870
    咨询电话:021-62552072;62558888 转6720、6721、6722、6723
    7、交通方式:
    公交15、21、24、41、927、933 路、地铁二号线(石门一路站下)可达。
    (六)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05 年 月 日
    (请完整准确填写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您能及时收到《会议通知》;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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