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南嘉元隆源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发展规划及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向关联方采购设备、物资及租赁厂房、办公楼等,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5)。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