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4-4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兰州黄河 | 股票代码 | 00092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呼星 | 刘迎枝 | ||
办公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 | ||
电话 | 0931-8449039 | 0931-8449039 | ||
电子信箱 | huxing99yan@163.com | LanZhou000929@163.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15,027,387.16 | 132,430,079.53 | -13.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199,702.30 | 17,535,925.73 | -146.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5,965,385.26 | -10,454,210.14 | -52.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988,446.32 | 14,465,158.46 | -134.4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41 | 0.0944 | -146.7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41 | 0.0944 | -146.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 | 2.70% | -4.1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21,523,766.36 | 1,117,402,498.00 | 9.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78,070,910.57 | 586,270,612.90 | -1.40%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3,31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50% | 39,931,229.00 | 0 | 不适用 | 0 | |
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0% | 9,288,3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宁琛 | 境内自然人 | 3.88% | 7,214,400.00 | 0 | 不适用 | 0 | |
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9% | 3,510,647.00 | 0 | 不适用 | 0 | |
兰州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3% | 3,398,588.00 | 0 | 不适用 | 0 | |
周华 | 境内自然人 | 1.47% | 2,729,101.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4% | 2,126,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邱淑君 | 境内自然人 | 0.94% | 1,737,4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单雅军 | 境内自然人 | 0.78% | 1,449,356.00 | 0 | 不适用 | 0 | |
周顺东 | 境内自然人 | 0.68% | 1,26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和“兰州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世江先生控制,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摘要披露日,公司及相关方所涉重大诉讼与仲裁情况如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一、2021年7月15日,甘肃新盛收到湖南昱成《清算申请书》和兰州中院(2021)甘01清申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及《传票》,湖南昱成申请对甘肃新盛进行强制清算。 | 0 | 否 | 2021年7月23日上午,兰州中院组织对该案进行了听证。2021年8月11日,甘肃新盛收到兰州中院(2021)甘01清申4号《民事裁定书》。兰州中院依法裁定准予受理湖南昱成提出对甘肃新盛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该裁定自即日起生效。2022年1月下旬,公司董事会在“全国企 | 不会对公司本报告期利润产生影响,但预计可能对甘肃新盛造成重大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可能对公司控制权稳定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 无 | 2022年01月29日 | 详见2021年7月17日、8月14日和2022年1月29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34)、《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36)和《关于对间 |
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到与甘肃新盛被申请强制清算有关的一些信息,随后立即通知甘肃新盛,就该类信息以及该案进展情况向甘肃新盛进行核实确认,就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向公司法律顾问征求了意见,并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该案进展情况及对有关信息的说明公告。 | 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及有关信息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3)。 | ||||||
二、2021年12月7日,黄河集团诉湖南昱成和湖南鑫远合同纠纷一案获兰州中院受理立案,黄河集团于同日收到兰州中院(2021)甘01民初124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黄河集团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依法解除原被告及第三人甘肃新盛(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之间签署的《合作协议书》,依法判令二被告即予返还基于约定重大资产重组而持有的 | 0 | 否 | 2022年4月26日,黄河集团收到兰州中院(2022)甘01民初77号《民事裁定书》,兰州中院裁定将(2022)甘01民初77号案并入(2021)甘01民初1245号案件审理。 2023年7月29日,黄河集团收到兰州中院(2021)甘01民初1245号《传票》,兰州中院定于2023年8月15日开庭审理该案。 后因该案案情复杂重大,经原告黄河集团申 | 尚未开庭审理 | 无 | 2023年08月29日 | 详见2021年12月8日、2022年2月23日、3月12日、和4月29日以及2023年8月2日和29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54)、《关于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5)、《关于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 |
原告对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盛投资49%股权。 2022年3月10日,黄河集团诉湖南昱成和湖南鑫远合同纠纷一案获兰州中院受理立案,黄河集团于同日收到兰州中院(2022)甘01民初7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黄河集团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依法解除原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签署的《合作协议书》,判令二被告即予返还基于约定重大资产重组而持有的原告对甘肃新盛45.95%股权。 | 请,兰州中院召集原、被告双方代理人,进行了中止开庭笔录,2023年8月15日该案未开庭审理,开庭日期另行通知。 | 司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6)和《关于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15),以及《关于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13)和《关于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14)。 |
2、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兰州精炼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 的企业 | 日常关联交易 | 啤酒瓶 | 市场价或低于市场价 | 0.77元/只 | 1,001.34 | 76.12% | 2,800 | 否 | 现金及银行承兑汇票 | 0.80元/只 | 2024年04月18日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 |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7) | ||||||||||
合计 | -- | -- | 1,001.34 | -- | 2,800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报告期内与兰州精炼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啤酒瓶采购合同正常履行,未超出获批的交易额度。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3、证券投资
本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账面净收益为 760万元。本报告期末,公司所持证券的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600176 | 中国巨石 | 250,497,837.84 | 公允价值计量 | 109,707,754.32 | -19,154,132.70 | 310,110,133.10 | 207,639,732.17 | 15,796,097.56 | 224,905,114.2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及融入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000552 | 甘肃能化 | 7,672,088.10 | 公允价值计量 | 6,100,000.00 | 840,000.00 | 1,039,999.80 | 6,94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 | 000 | 深 | 6,254,677 | 公 | 5,066,840 | - | 47,280.0 | 5,035,320 | 交 | 自 |
内外股票 | 089 | 圳机场 | .66 | 允价值计量 | .00 | 31,520.00 | 0 | .00 | 易性金融资产 | 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300262 | 吴通控股 | 2,591,775.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860,000.00 | -85,000.00 | -85,000.00 | 1,775,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300292 | 巴安水务 | 6,997,489.85 | 公允价值计量 | 2,249,400.00 | -1,780,200.00 | -1,780,200.00 | 469,2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274,013,868.45 | -- | 124,983,994.32 | -20,210,852.70 | 0.00 | 310,110,133.10 | 207,639,732.17 | 15,018,177.36 | 239,124,634.2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23年11月17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大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3年12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