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9 证券简称:纽泰格债券代码:123201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二〇二四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纽泰格”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国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4号)的决定,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5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3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920,330.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4,079,669.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3日到账,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0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纽泰转债”,债券代码“123201”。
二、“纽泰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01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35,000.00万元(3,500,000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数量:35,000.00万元(3,500,000张)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年7月18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9年6月
26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4年1月3日至2029年6月26日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评级及资信机构:本次可转债主体(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为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拟对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密汽车铝制零部件生产线项目”、“模具车间改造升级项目”进行延期。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投资进度 |
1 | 高精密汽车铝制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 26,202.70 | 970.49 | 3.70% |
2 | 模具车间改造升级项目 | 4,577.36 | 480.54 | 10.5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627.91 | 3,627.91 | 100.00% |
合计 | 34,407.97 | 5,078.94 | 14.7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5,078.9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9,903.67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前)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后) |
1 | 高精密汽车铝制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 2025年6月 | 2026年6月 |
2 | 模具车间改造升级项目 | 2025年6月 | 2026年6月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的前提下做出上述延期调整,如实际建设时间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继续做好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
(五)相关审议的批准程序
2024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信证券将持续跟踪纽泰格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督促纽泰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