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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材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科技”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东材科技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5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464,4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6,999,995.3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444,25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费用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60,555,745.34元,另扣减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96,464.47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159,28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43,814.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59,603,094.8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510C00018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四川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年产3000吨电子级双马来酰亚胺树脂生产线、年产1200吨低介电活性酯固化剂树脂生产线、年产1,000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

项目进展情况:募投项目中的电子级双马来酰亚胺树脂、活性酯固化剂树脂生产线已于2022年5月正式投产,新产品已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并取得良好的项目收益;剩余未投建的生产线为“年产1,000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该生产线未按预计进度投建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到聚苯醚树脂(PPO)在过去几年的产业集中度较高(基本被海外生产商垄断),国产化替代进程较慢,供应链格局尚不明朗。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决定暂缓建设“年产1,000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并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截至2024年6月30日剩余募集资金
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20,433.0016,000.0013,439.4784.00%3,069.07

注:截止2024年6月30日,剩余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2,560.53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和活期利息508.54万元,合计3,069.07万元。

三、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新兴数字科技产业的蓬勃发展,全球数据总量呈爆发式增长,应用场景日趋多元化。为满足海量数据并行运算的需要,新一代服务器(X86服务器、AI服务器)、低轨卫星通信基板等硬件设备快速实现产品升级和更新迭代,从而对上游树脂原材料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性能需求。但是,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时间较早,至今已超过5年,原规划的1000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的合成工艺、产线设备和产能规划,已无法满足当前的市场需求。近两年,公司一直积极配合下游客户对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进行化学结构、合成工艺的持续改进,经过优化升级后的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能够满足更高等级高速通讯基板的性能需求,并得到了下游客户的性能评测认可。考虑到聚苯醚树脂(PPO)在介质损耗、热稳定性、吸水性等方面上的性能优势,未来将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高新技术场景,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因此,公司拟通过新设孙公司东材电子材料(眉山)有限公司在四川省眉山市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其中包括5,000吨电子级低介质损耗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产能。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通过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高速通信基板用电子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此外,募投项目“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于2020年完成安评、环评等审批手续,建设并投产了双马来酰亚胺树脂、活性酯固化剂树脂生产线(截至目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占该募投项目拟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4.00%)。2021年国家及四川省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根据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禁止在嘉陵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化工园区,正好位于涪江流域(属嘉陵江支流)1公里保护范围内。原募投项目虽已取得环评批复,但是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目前研发的合成工艺、产线、产品及产能规划较原募投项目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如继续在原实施地点推进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的建设,将不符合现行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

综上,为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当前市场需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中的“年产1,000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予以终止。

四、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募投项目部分产线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募投项目部分产线终止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中“年产1,000吨低介电热固性聚苯醚树脂(PPO)”生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当前市场环境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 莉 赵 旭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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