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1、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独立董事石瑛女士回避表决。
特此决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石 瑛:
李建新:
Tieer Gu(顾铁):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