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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电科技: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增加2024年度与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与宁波施捷电子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石瑛女士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彭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与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彭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非关联独立董事全票审议通过,关联独立董事石瑛女士回避表决:

(1)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年初预计金额年初至6月30日发生额增加 金额调整后金额
关联采购或接受劳务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920734,0004,920
宁波施捷电子有限公司010300300
关联销售或提供劳务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091010
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02150150
合计/920944,4605,38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绍兴”)成立于2019年11月25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和系统集成产品的生产制造、测试和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和系统集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关联自然人吴宏鲲先生、郑力先生(过去12个月内)在长电绍兴担任董事,长电绍兴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2、宁波施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施捷”)成立于2019年2月20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注册资本人民币1,092.849万元,经营范围:电子、半导体材料和设备的研发、制造、批发、零售、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关联自然人石瑛女士在宁波施捷担任董事,宁波施捷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天津”)成立于2003年11月3日,注册地为天津市,注册资本美元129,000万元,经营范围:

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针测及测试,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销售自产产品、

及以上相关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过去12个月,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国际天津担任董事,自2024年9月起,中芯国际天津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4、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南方”)成立于2016年12月1日,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美元650,000万元,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针测及测试,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上述相关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过去12个月,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南方担任董事长,王永先生担任董事,自2024年10月起,中芯南方与本公司不再构成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以往经营合作过程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长电绍兴、宁波施捷、中芯国际天津、中芯南方之间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及公司一般定价原则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及公司一般定价原则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是积极、有益的。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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