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林桂凤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以及对全资子公司长电管理公司增加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非关联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