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球冠电缆:舆情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834682 证券简称:球冠电缆 公告编号:2024-043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公司 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