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86)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87)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88)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结合2021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按规定为首次授予的13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锁期804.71万股,预留授予的3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锁期69.6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90)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10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退休、死亡、个人绩效考核等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需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47,72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747,720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91)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93)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