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史可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岗位的变动,史可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并将履行职责至公司董事会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之日。辞职后,史可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可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史可平女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的战略与投资、资本运作、改革发展、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向史可平女士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更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李畅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10-57868786传真:010-57868866邮箱:bnbm@bnbm.com.cn地址: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特此公告。
附件: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1日
附件: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畅女士简历李畅,女,1981年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李畅女士曾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