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共计31人,其中16人2023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8人2023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7人2023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监事:
周强 | 孙卫东 | 梁晖 |
时间: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