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7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8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9,870,46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9,870,46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9.051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9.051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汪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9,802,005 | 99.8282 | 63,075 | 0.1581 | 5,389 | 0.0137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道铕、李福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