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4年8月22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俱进路777号新展城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项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俞勇先生、郭嵘先生、李伟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项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3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