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4-04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柴集团: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潍柴重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法士特集团: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汽集团: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潍柴燃气动力:潍柴(潍坊)燃气动力有限公司(曾用名: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一、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日常运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法士特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潍柴燃气动力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马常海先生、张泉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张良富先生、马旭耀先生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公司本次审议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含金额上限调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2023年发生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提供劳务、技术相关服务等 | 150,000 | 156,000 | 162,000 | 66,906 | 112,301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接受劳务、技术相关服务等 | 134,000 | 151,000 | 173,000 | 49,428 | 77,828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法士特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法士特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传动零部件、相关产品及提供劳务服务等 | 158,800 | 198,500 | 248,100 | 68,808 | 223,385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法士特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传动零部件、相关产品及接受劳务服务等 | 593,900 | 741,000 | 924,600 | 303,925 | 547,148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发动机、发动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等 | 2,310,100 | 2,604,600 | 2,891,600 | 1,072,268 | 1,418,062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发动机、发动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接受相关服务等 | 84,500 | 89,400 | 95,200 | 37,352 | 74,068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潍柴燃气动力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燃气动力采购气体机、气体机配件、接受劳务及相关产品及服务 | 623,800 | 686,000 | 753,500 | 306,512 | 470,420 |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小计 | 2,310,100 | 2,913,400 | 3,246,100 | 410,100 | 1,207,982 | 1,753,748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小计 | 623,800 | 1,498,400 | 1,734,900 | 1,192,800 | 697,216 | 1,169,464 |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 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提供劳务、技术相关服务等 | 112,301 | 127,000 | 1.20% | -11.57% | 2021年8月31日、2022年1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接受劳务、技术相关服务等 | 77,828 | 150,000 | 0.83% | -48.11%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法士特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法士特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传动零部件、相关产品及提供劳务服务等 | 223,385 | 753,600 | 2.38% | -70.36% | 2021年8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法士特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传动零部件、相关产品及接受劳务服务等 | 547,148 | 1,812,000 | 5.83% | -69.8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发动机、发动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等 | 1,418,062 | 1,788,900 | 15.11% | -20.73% | 2022年3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发动机、发动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接受相关服务等 | 74,068 | 84,700 | 0.79% | -12.55%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潍柴燃气动力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燃气动力采购气体机、气体机配件、接受劳务及相关产品及服务 | 470,420 | 757,000 | 5.01% | -37.86% | 2020年8月28日、2023年8月31日于巨潮资 |
讯网披露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讯网披露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小计 | 1,753,748 | 2,669,500 | 18.69% | -34.30% |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小计 | 1,169,464 | 2,803,700 | 12.46% | -58.29%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3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法士特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潍柴燃气动力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销售业务和采购业务低于预期水平。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3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法士特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潍柴燃气动力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同时结合交易对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未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编号 | 企业 名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截至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33,132.06万元人民币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傅强 | 总资产: 547,227.92万元, 归母净资产: 196,712.75万元, 营业收入: 87,842.40万元, 净利润: 2,388.04万元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2 | 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万元人民币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29号 |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马旭耀 | 总资产: 1,880,914.16万元, 归母净资产: 1,337,699.97万元, 营业收入: 117,641.46万元, 净利润: 3,312.49万元 |
3 |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102,628.00 万人民币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 | 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军用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有限责任公司 | 王志坚 | 总资产: 14,847,449.14万元, 归母净资产: 2,549,799.94万元, 营业收入:2,604,967.48万元, 净利润: 164,177.24万元 |
4 | 潍柴(潍坊)燃气动力有限公司 | 887.98万美元 | 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 张泉 | 总资产: 287,518.51万元, 归母净资产: 20,006.76万元, 营业收入:14,1249.72万元, 净利润: 787.27万元 |
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潍柴重机潍柴重机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集团持股30.59%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且本公司董事张泉先生、张良富先生在潍柴重机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法士特集团本公司董事马旭耀先生在法士特集团担任董事长,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法士特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3.重汽集团重汽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4.潍柴燃气动力潍柴燃气动力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且本公司董事张泉先生在潍柴燃气动力担任董事长,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燃气动力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未发现上述关联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或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二)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含金额上限调整)系正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
(三)2023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
法士特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潍柴燃气动力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同时结合交易对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未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2.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