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裴鸿雁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本人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