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37 公司简称:五芳斋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耆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说明。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4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二)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本企业、五芳斋 | 指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期、本期、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五芳斋集团公司 | 指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五芳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五芳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远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远洋建筑 | 指 | 曾用名嘉兴市远洋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名称变更为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江西农发公司 | 指 | 江西五芳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家馨公司 | 指 | 上海家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五芳斋公司 | 指 | 杭州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成都五芳斋公司 | 指 | 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深圳五芳斋公司 | 指 | 深圳市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上海糯家公司 | 指 | 五芳斋糯家(上海)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优米一家餐饮有限公司,2024年6月19日完成名称变更) |
宝清五芳斋公司 | 指 | 宝清县五芳斋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州天天公司 | 指 | 湖州天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 |
武汉五芳斋公司 | 指 | 武汉五芳斋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嘉兴五芳斋餐饮公司 | 指 | 嘉兴五芳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嘉兴电商公司 | 指 | 嘉兴五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良库公司 | 指 | 嘉兴五芳良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五芳斋供应链公司 | 指 | 五芳斋(浙江)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嘉兴五禾公司 | 指 | 嘉兴市五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五芳斋香港公司 | 指 | 五芳斋(香港)有限公司 |
五芳斋澳门公司 | 指 | 五芳斋(澳门)有限公司 |
嘉点电商公司 | 指 | 嘉兴嘉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嘉湖细点电商公司 | 指 | 上海嘉湖细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嘉湖电商公司 | 指 | 嘉兴嘉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禾田下农副产品公司 | 指 | 禾田下(嘉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企业管理公司 | 指 | 浙江五芳斋企业管理公司 |
芳味韵福公司 | 指 | FORTUNA EX SAPORIBUS HOLDING PTE. LTD(中文译名:芳味韵福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新加坡五芳斋 | 指 | WUFANGZHAI PTE. LTD(中文译名:五芳斋私人有限公司) |
武汉食品公司 | 指 | 武汉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浙江节令食品公司 | 指 | 浙江五芳斋节令食品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五芳斋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Wufangzhai Industr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WU FANG ZHA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厉建平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于莹茜 | 张瑶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1幢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1幢 |
电话 | 0573-8208 3117 | 0573-8208 3117 |
传真 | 0573-8208 2576 | 0573-8208 2576 |
电子信箱 | wfz1921@wufangzhai.com | wfz1921@wufangzhai.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294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8年11月由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2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2946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1幢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4000 |
公司网址 | www.wufangzhai.com |
电子信箱 | wfz1921@wufangzhai.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1幢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五芳斋 | 603237 |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581,230,465.47 | 1,865,794,504.02 | 1,865,794,504.02 | -15.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3,514,341.50 | 256,371,580.47 | 256,371,580.47 | -8.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5,933,671.10 | 247,098,000.99 | 246,960,603.18 | -8.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4,715,348.76 | 635,619,961.55 | 635,619,961.55 | -17.4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55,708,523.52 | 1,763,992,129.23 | 1,763,992,129.23 | 10.87 |
总资产 | 2,968,062,724.77 | 2,335,698,961.06 | 2,335,698,961.06 | 27.0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8 | 1.77 | 1.77 | -5.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8 | 1.77 | 1.77 | -5.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3 | 1.71 | 1.71 | -4.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46 | 14.03 | 14.03 | 减少1.5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05 | 13.53 | 13.51 | 减少1.4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追溯2023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137,397.81元。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3,852.8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89,866.1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3,603.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185,300.31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50,751.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51,410.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0.56 | |
合计 | 7,580,670.4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其他收益 | 397,872.53 | 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个税手续费返还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商务部把2024年定为“消费促进年”,旨在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推动扩大服务消费以及优化整体消费环境,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近年来,食品CPI波动明显,这反映了食品消费在宏观政策调节后的爆发式增长开始退热,消费者开始回归更加理性的消费习惯。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跟踪的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的变化情况显示,消费者信心指数在2022年底有所恢复后,开始持续下滑,在2023年年中达到低位,之后才开始逐步恢复。但想要从“提振”迈向“促进”,食品行业需要更多创意来打动消费观念日趋理性的消费者,这也对食品行业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2024年3月20日,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和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组委会联合主办的中国食品行业趋势发布会在成都召开。会上表示:当前,我国食品产业整体呈现如下发展趋势:一是安全与健康并行,食品产业步入健康转型;二是节能降碳,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三是科研创新能力、数字化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不断壮大,效益不断提升;五是行业品牌效应持续扩大,市场整体走向品牌化。
iiMedia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餐饮收入达52,890亿元,同比上升20.4%,餐饮行业市场规模已恢复至2019年水平,其在短期内将缓慢发展,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达56,712亿元。随着全国各地促消费政策的持续发力,2024年餐饮消费市场需求不断被激发,加速拓店和深入下沉市场成为各大餐饮品牌的重中之重。
(二)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五芳斋创始于1921年,主营业务是以糯米食品为主导的食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国首批“中华老字号”企业,也曾荣获“中国餐饮百强企业”。公司始终坚持“食品+餐饮”协同发展,以“守护和创新中华美食”为使命,努力成为中华节令食品领导品牌。目前拥有嘉兴、成都两大生产基地,并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商贸、连锁门店、电商的全渠道营销网络。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直营、合作经营、加盟、经销等方式共建立了443家门店。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食品制造业务:公司充分发挥“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优势,对中国传统美食进行传承和创新,围绕着二十四节气去打造五芳斋产品矩阵。目前公司主要从事以糯米食品为核心的中华美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粽子、月饼、青团、汤圆等节令食品,绿豆糕、桃酥、面包等烘焙食品,烧卖、馄饨、饭团等速冻食品,腊肠等休闲卤味食品,蛋制品、其他米制品等食品为一体的产品群。
餐饮业务:公司在深入研究中国传统饮食文化与烹饪技艺的基础上,对传统中式餐品进行了转型升级,致力于为大众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标准化的中式连锁快餐服务。逐步形成了以江南口味为特征,米饭套餐为代表,兼顾粽子、馄饨、豆浆等早餐产品及米线、汤面等多元美食餐品为一体的中式餐饮服务。同时,公司建立了标准化的中央厨房,实现了原材料统一供应、中央厨房统一生产、物流统一配送的标准化生产管理。公司的餐饮门店不仅承载着粽子、月饼等产品的终端销售,也为公司的发展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企业的宣传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拥有从研发、采购、生产到销售的食品全产业链,并不断加强供应链建设、增强技术改进提升生产效率、提升精益化管理能力,提高公司竞争力。
1、研发模式
公司专注于食品制造领域的研发及生产,拥有一支长期从事食品制造领域研发、生产和管理的技术团队,以开发高端、健康及轻食系列的产品为主,持续在粽类产品、江南湿点系列产品、月饼、糯团等传统食品以及方便食品、焙烤食品等领域坚持创新,并推出了一系列营养、安全、美味、健康、时尚的食品,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差异化、健康化的需求,持续夯实技术及产品,在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
2、采购模式
公司在采购工作方面已建立了完整的工作制度,规范采购工作中各部门的责任、权限和要求,从采购流程、供应商准入和供应商管理等环节规范原材料采购工作。公司通过集中采购,确保食
品原料可追溯。同时,公司以寻源采购,实时关注上游原料供应市场信息、把握采购时间节点等方式,有效控制公司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的生产加工模式。此外,公司委托外部供应商生产月饼、糕点、蛋制品等产品。公司目前在嘉兴、成都设有两个生产基地。嘉兴生产基地拥有新鲜粽子、速冻粽子、真空粽子、焙烤糕点、速冻八宝饭等生产线,成都生产基地拥有新鲜粽子、速冻粽子、真空粽子等生产线。餐饮服务方面,公司在嘉兴生产基地建设了中央厨房,生产菜肴成品调理包、半成品调理包等。
(1)粽类产能情况
公司粽子系列产品季节性较强,在阶段性产能条件无法完全满足销售旺季产品的供应时,通过委托外部供应商加工的方式安排生产。2024年1-6月,公司粽类产品自产产量31,015.83吨,委外加工产量6,404.72吨,自产占比82.88%。
(2)工艺流程
粽子生产工艺流程:
焙烤食品生产工艺流程:
新鲜/真空卤味生产工艺流程:
4、销售模式
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公司建立了全渠道的营销网络,线下销售、线上销售协调发展,直营、经销等销售模式相互补充。
(1)连锁门店模式
公司通过直营店、合作经营店直接销售,通过加盟店进行经销,门店是消费者直接接触并采购公司产品的重要窗口之一。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长三角区域、武汉及澳门等地区共开设了直营店102家,合作经营店24家,覆盖嘉兴、杭州、上海、武汉等华东、华中地区的主要城市,深入大型超市商圈、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等主要商圈。
单位:家
年度 | 直营店 | 合作经营店 | ||||
期末总数量 | 当期新开[注] | 当期关闭[注] | 期末总数量 | 当期新开[注] | 当期关闭[注] | |
2024年1-6月 | 102 | 3 | 13 | 24 | 0 | 1 |
注:当期新开门店数统计的时间点为相关证照实际取得时间;当期关闭门店数统计的时间点为实际注销时间。
(2)电子商务模式
电子商务模式包括电商直销和代销两种模式。电商直销是指公司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五芳斋的产品,目前公司已在天猫、京东、抖音等平台开设“五芳斋”直营店进行直接销售;电商代销模式是指电商平台负责运营和管理,销售五芳斋的相关产品,如天猫超市、京东自营店等。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网络已覆盖了天猫、京东、抖音、拼多多等各大电商平台。
(3)商超模式
商超的销售模式是指公司与商超签署标准供销合同,即依据合同约定的采购订单进行发货,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对账结算。目前,公司产品在国内的商超客户主要包括麦德龙、大润发、沃尔玛、盒马、苏果、世纪联华等国内连锁大卖场。
(4)经销模式
①公司经销模式基本情况
公司业务的经销模式具体包括普通经销、线上经销、高速经销和连锁加盟四种方式。公司的上述四种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经销。
普通经销指公司与渠道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渠道经销商根据协议约定区域及渠道进行销售。
线上经销指公司与部分线上渠道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授权线上渠道经销商在指定的电商平台进行销售。
高速经销指公司与全国各地高速管理方签署协议,在其控制的服务区中授权经销商销售五芳斋产品;或公司与经销商签署经销协议,授权经销商在其取得经营权的高速服务区内销售五芳斋产品。
连锁加盟指公司与经营方签订相应的经营合同,在门店内销售公司产品。连锁加盟模式下,公司授权经营方经营“五芳斋”产品,监督管理门店的经营情况、服务质量、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经营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②经销商数量变动及原因分析
公司基于内部资源、客户需求、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基础上制定更加精准和多样化的销售手段,针对线上和线下产品实行区隔式的销售政策,对经销商数量做减法,对经销商质量做加法,强化渠道管理,持续夯实全渠道布局的经营思路。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经销商675家,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地区 | 2023年底数量 | 增加数量 | 减少数量 | 2024年中数量 |
华东地区 | 503 | 77 | 108 | 472 |
华北地区 | 30 | 22 | 11 | 41 |
华中地区 | 59 | 10 | 9 | 60 |
华南地区 | 36 | 10 | 17 | 29 |
西南地区 | 44 | 8 | 13 | 39 |
西北地区 | 28 | 7 | 13 | 22 |
东北地区 | 14 | 0 | 2 | 12 |
总计 | 714 | 134 | 173 | 675 |
(5)其他
公司积极开发团购和大客户渠道,目标客户主要覆盖大型连锁餐饮、中大型企业团购等领域。随着公司产品品牌力的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也进一步取得终端消费者的认可,也带动了餐饮等特通渠道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青睐。长期以来与中国石化、八马茶业等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核心城市头部企业合作机会,与中国邮政、香格里拉、德寿宫、洽洽食品、永和豆浆、好欢螺等大型企业达成合作,通过定制化产品和高端礼盒打造公司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大客户营销体系。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芳斋”始于1921年,品牌距今已有百年历史。公司亦是全国首批“中华老字号”企业,粽子制作方法源于百年传承的传统工艺,其制作技艺于2011年被文化部收录进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粽子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和行业标准制定者。公司先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浙江省十大特色农产品品牌”等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报告期内,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牵头、五芳斋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起草的《粽子》食品法典国际标准正式发布,标志着中国传统食品粽子正式走向世界大舞台,引领粽子产业步入高质量发展,促进粽子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产品开发的步伐,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为全球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以“热爱中国味”为品牌主张,以“助力中华民族饮食文化的传承和伟大复兴”为使命,致力于让更多人热爱中国传统美食和文化。
(一)品牌价值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五芳斋”作为“中华老字号”品牌已深入人心,在众多区域的消费者心中得到了高度认可。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品牌建设,实现34家双品牌联名,结合不同地域口味的粽子特色进行传播,探索跨界传播新模式,提升流量到销量的转化,持续刷新老字号创新力,彰显中华老字号新品牌价值。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第二十届老字号品牌创新奖、iSEE全球食品创新品牌百强榜证书、iSEE全球美味奖2/3星证书、ISEE第六届全球奖铜奖、天猫新品创新中心食饮新风TOP30等近二十个奖项。
(二)全渠道营销体系优势
公司已建立起覆盖商贸、连锁门店、经销商的全渠道营销网络,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围绕客户需求提供产品开发支持,有效提高了订单转化率和客户服务能力。同时,持续布局新兴渠道高质价比产品的竞争策略,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企业数字化优势
公司坚定推进从传统企业向流程企业、数字化企业的转变。加强工艺技术创新,重视与生产应用的融合,提升机械化效率。“珍情礼盒包装流水线”、“烧煮-真空二合一生产线”投入使用,从真空包装、灭菌、打箱实现了产线联动集成自动化。数字产业智慧园整体投入运行,与之相配套的仓储管理系统、需求管理系统、主数据管理系统、库存端供应链可视化等信息化管理软件相
继上线,实现了仓储物流统一管理,提升了仓储物流自动化运行水平;同时,进一步优化产供销协同机制,以数字化转型推动精益化管理,为业务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四)技术及产品研发优势
五芳斋凭借传承百年的制作技艺和稳定的产品品质,作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粽子行业委员会会长单位。报告期内,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牵头、五芳斋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起草的《粽子》食品法典国际标准正式发布,标志着中国传统食品粽子正式走向世界大舞台,引领粽子产业步入高质量发展,促进粽子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产品开发的步伐,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为全球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中心作为国家米制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嘉兴市米制品研发重点实验室及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拥有先进的技术开发理念及新兴的研发方向,累计已获得授权专利160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127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
(五)供应链制造和管理优势
公司拥有嘉兴、成都两大生产基地,是行业中生产规模最大的粽子专业生产基地之一,拥有从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配送完整的产业链,生产品类除粽子外已覆盖月饼、汤圆、糕点、蛋制品、其他米制品等众多产品。公司的核心产品粽子处于细分领域龙头,销售季节性波动较强,如此大规模的粽子集中在端午节前较短的时间内生产销售,对市场的研判能力、集采能力、营销策划能力、品牌宣传能力、研发创新能力、供应链的短时峰值供应能力,生产与销售及时动态调整能力等均是极大的考验。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供应链管理,巩固价值链后端,加强供应链基础。通过与渠道的全面产供销协同,根据销售情况和生产产能调整生产节奏,有效实现成本控制和效率提升。公司通过多年在粽子等季节性食品的营运管理能力,建立了深厚的供应链壁垒,也为公司成功运营其他节令单品如月饼、汤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六)直面终端消费者,市场快速反应优势
公司对大型连锁商超采用直营的销售模式,由业务总部直接对接商超业务总部,得益于公司在粽子细分领域的行业地位,使公司在端午节商超的铺货、陈列上具有一定优势。同时省去中间流通环节,使公司在行业的发展中,能够对市场的变化做出高效决策,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在季节性强的业务中,使得公司能够快速响应终端消费者的市场需求,精准掌握营销节奏,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国内结构调整持续深化等带来新挑战,国民经济表现出“‘形有波动、势仍向好’,短期波动不会改变长期向好大势”的特征。面对消费环境的不断变化和行业竞争的持续加剧,公司秉承“守正笃实久久为功”的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年初所制定的经营方针及战略目标,扎实推进多项重点业务。此外,公司进一步强化管理、优化流程,聚焦提质增效及降本控费,以推动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执行落地。
与此同时,基于复杂多变的外部市场环境,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坚持保障公司效益基本盘,在整体营销规划方面,公司选择了较审慎的规划部署。虽一定程度上致使现阶段经营策略未能实现超预期表现,但从全年的视角看,下半年公司仍将以坚韧的发展态势,锚定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挖掘增量市场机遇,深耕粽类、非粽类与餐饮业务,通过创新思维驱动增长新引擎,进一步赋能非粽资源,为公司发展的持续增长和全面提升注入强劲动力。
回顾2024年1-6月,公司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产品力打造“粽+”矩阵
最大化满足“高端送礼和自食”两大场景下的用户需求,以传世臻粽、日销鲜粽、爆料粽及高性价比节令粽,进一步打造“粽+”产品矩阵。引导消费者转向品质和附加值更高的鲜粽产品,五芳鲜粽系列销售额实现较大增长,为平衡销售的季节性以及产品的日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围绕“客户至上”的核心理念,搭建大客户营销业务团队,以严格标准的质量管理系统,对外实时响应需求、对内与各部门及时协调管理,与客户实现双向赋能,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强品牌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持续加强品牌建设,搭建多品牌矩阵。2024年上半年经过公司策略优化调整,依托成都基地自有供应链,高性价比的第二品牌“五小芳”和定制业务实现有效提升。
同时充分利用五芳斋品牌优势,坚持高品质高口碑的价值精品,聚焦核心品类和爆品,以产品力带动品牌力,强化“产品超爆超有吸引力”下的“最潮老字号”定位。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第二十届老字号品牌创新奖、iSEE全球食品创新品牌百强榜证书、iSEE全球美味奖2/3星证书、ISEE第六届全球奖铜奖、天猫新品创新中心食饮新风TOP30等近二十个奖项。
(三)强渠道力突破布局新兴渠道
聚焦三大事业部,进一步提升全渠道运营效率。同时,持续布局并运作新兴渠道,实现高质价比产品的竞争。线上深化精益运营管理能力,通过产品梳理,推出适配线上渠道的产品,利润实现增幅。同时布局线下新兴渠道,商贸板块与开市客合作良好,线下渠道拓展取得突破。
连锁餐饮方面重点提升门店坪效,聚焦门店经营质量,减少低效亏损门店,做好从产品研发到生产的精细化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围绕“一站式解决家庭早餐点心+节令伴手礼送礼需求”探索新业态连锁模式,拓宽连锁发展空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成立5家直营节令伴手礼店,14家加盟节令伴手礼店。
(四)数字化转型构建智能化运营新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数字化发展中心在保障公司网络、系统及数据稳定持续运行和安全的同时,聚焦业务流程的规范化建设,强化核心价值链的信息化,完成供应链前后端系统的延伸,赋能业务,提升效能。目前已完成成品防窜货项目的上线,完成CRM和SRM两大系统的上线切换,推进一系列安全管理及基础运维管理项目。
(五)人力资源优化升级激发企业内部活力与效能
2024年上半年,公司全面推动组织变革,从职能制组织架构升级为产品事业部制组织架构,明确了各部门组织定位、目标与使命,进一步夯实组织能力。推动任职资格体系,基于战略发展需要,明确组织能力建设目标,升级专业能力标准和管理能力标准,确保在动态变化和快速发展的业务环境下,打造高效人才供应链体系,实现无时差的人才补给,支撑公司业务发展。同时变革薪酬绩效激励机制,打造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利润分享机制。从财务、客户、运营与学习成长等四大维度出发,升级组织绩效管理体系,夯实管理者责任,激发员工自驱力,为公司的中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公司与嘉兴大学深度合作,成立“五芳学堂”,搭建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平台,培养高绩效高潜力高忠诚度的员工,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吸引社会更多优秀人才的加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81,230,465.47 | 1,865,794,504.02 | -15.25 |
营业成本 | 872,539,299.00 | 1,091,639,701.64 | -20.07 |
销售费用 | 280,009,062.22 | 314,860,299.39 | -11.07 |
管理费用 | 97,594,225.17 | 101,325,638.02 | -3.68 |
财务费用 | -555,714.01 | -2,384,327.85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4,125,219.79 | 13,808,969.02 | 2.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4,715,348.76 | 635,619,961.55 | -17.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292,900.67 | -439,985,775.5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868,499.17 | -28,655,496.43 | 不适用 |
①财务费用变动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去年同期购买兴耀商务广场大楼所致。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期回购股份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②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924,644,033.51 | 31.15 | 626,749,091.79 | 26.83 | 47.53 | 说明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591,833.33 | 1.03 | 不适用 | 说明2 | ||
应收票据 | 1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说明3 | ||
应收账款 | 343,236,259.24 | 11.56 | 84,281,229.77 | 3.61 | 307.25 | 说明4 |
其他流动资产 | 85,482,237.30 | 2.88 | 45,229,774.31 | 1.94 | 89.00 | 说明5 |
在建工程 | 36,612,966.99 | 1.23 | 54,068,785.09 | 2.31 | -32.28 | 说明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806,881.58 | 0.63 | 10,414,427.51 | 0.45 | 80.58 | 说明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22,338.80 | 0.02 | 1,829,910.85 | 0.08 | -60.53 | 说明8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 | 0.03 | 不适用 | 说明9 | ||
应付票据 | 147,980,842.22 | 4.99 | 16,732,277.54 | 0.72 | 784.40 | 说明10 |
应付账款 | 263,922,791.98 | 8.89 | 126,869,734.83 | 5.43 | 108.03 | 说明10 |
应交税费 | 123,349,642.13 | 4.16 | 8,290,759.70 | 0.35 | 1,387.80 | 说明11 |
其他流动负债 | 119,674,126.57 | 4.03 | 38,354,876.15 | 1.64 | 212.02 | 说明12 |
递延收益 | 15,865,247.79 | 0.53 | 12,004,281.53 | 0.51 | 32.16 | 说明13 |
其他说明说明1:货币资金变动主要系端午结算周期所致。说明2: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说明3:应收票据变动主要系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所致。说明4:应收账款变动主要系端午销售收入较为集中,未到账期款项大幅增加所致。说明5:其他流动资产变动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变动所致。说明6:在建工程变动主要系工程项目竣工转固所致。说明7: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主要系暂时性差异影响所致。说明8: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主要系预付设备采购款影响所致。说明9:短期借款变动主要系银行借款影响所致。说明10: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变动主要系端午结算周期所致。说明11:应交税费变动主要系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说明12:其他流动负债变动主要系端午季节性因素未结算预提费用余额较大所致。说明13:递延收益变动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0,184,939.25 | 60,184,939.25 | 质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预付卡保证金、ETC业务最低存款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47,349,508.46 | 99,176,699.47 | 抵押 | 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抵押 |
在建工程 | 3,872,127.57 | 3,872,127.57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抵押 |
无形资产 | 13,893,870.02 | 7,324,910.42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抵押 |
合计 | 225,300,445.30 | 170,558,676.71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③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备注 | |||
50,000,000.00元人民币 | 8,229,546.57元人民币 | 507.57 | ||||
投资明细: |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投资主体 | 注册资金 | 持股比例% | 本次投资资金 | 主要业务 | 备注 |
浙江五芳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五芳斋 | 50,000,000.00元人民币 | 100 | 50,000,000.00元人民币 | 企业管理 | 新设公司[注1] |
芳味韵福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企业管理公司 | 1.00新加坡元 | 100 | 0.00新加坡元 | 企业管理 | 新设公司[注2] |
五芳斋私人有限公司 | 芳味韵福公司 | 1.00新加坡元 | 100 | 0.00新加坡元 | 食品销售 餐饮管理 | 新设公司[注3] |
武汉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五芳斋 | 10,000,000.00元人民币 | 100 | 0.00元人民币 | 食品生产 与销售 | 新设公司[注4] |
浙江五芳斋节令食品有限公司 | 五芳斋 | 10,000,000.00元人民币 | 100 | 0.00元人民币 | 食品销售 | 新设公司[注5] |
合计 | 50,000,000.00元人民币 |
注1:2024年3月12日,五芳斋在嘉兴市秀洲区投资设立企业管理公司,该公司作为五芳斋海外公司在中国国内的投资主体,总负责五芳斋海外项目。注2:2024年4月9日,企业管理公司在新加坡投资设立芳味韵福公司作为五芳斋在海外的总部,注册资本为1元新币。注3:2024年4月15日,芳味韵福公司在新加坡投资设立新加坡五芳斋作为新加坡市场营销中心,负责新加坡的市场开拓,注册资本为1元新币。注4:2024年5月14日,五芳斋在武汉市黄陂区投资设立武汉食品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人民币。注5:2024年6月3日,五芳斋在嘉兴市秀洲区投资设立浙江节令食品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人民币。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229,800.00 | 30,591,833.33 | 30,821,633.33 | |||||
其中:理财产品 | 30,591,833.33 | 30,591,833.33 | ||||||
其中:股权投资 | 229,800.00 | 229,800.00 | ||||||
合计 | 229,800.00 | 30,591,833.33 | 30,821,633.3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④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厉建平、魏荣明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徐芳回避表决。公司合法拥有“优米一家”等57件商标。五芳斋集团有意使用上述商标从事工商登记许可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为进一步实现相关无形资产的优化配置,提升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将上述商标转让给五芳斋集团。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涉及的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187号),公司本次转让所涉及的57件商标的评估值为9.70万元,在评估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交易价格为9.70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⑤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食品生产与销售 | 5,510.00 | 21,425.73 | 18,723.77 | 23,531.83 | 3,438.96 |
五芳斋餐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餐饮服务 | 5,300.00 | 22,141.03 | -4,646.38 | 21,806.47 | 418.68 |
五芳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食品销售 | 5,000.00 | 17,403.85 | 11,099.64 | 17,602.69 | 1,565.44 |
宝清县五芳斋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食品批发与销售 | 4,000.00 | 10,189.05 | 9,904.40 | 6,583.94 | 492.83 |
浙江五芳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食品销售 | 1,000.00 | 24,672.68 | 11,798.59 | 36,811.87 | 3,082.06 |
⑥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食品安全风险
作为与消费者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行业,食品制造业对食品安全要求非常高。近年来,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民众的健康生活理念日益增强,全社会对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的关注度空前提高。一方面,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督及质量控制要求越来越高,相关法律法规从各方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提出了严格要求,另一方面,媒体、消费者对公司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也时刻在进行监督和关注。食品制造业生产链条长、管理环节多,且传统点心手工制作工序较多,公司可能存在因管理疏忽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发生。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糯米、猪肉、粽叶等农产品,原材料供货价格随市场整体供求情况相应波动,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此外,生物病虫害、异常性、灾难性气候事件时有发生,也会严重影响农产品的产量和价格,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稳定性。
3、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粽子、月饼等传统节令食品,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粽子产品的销售主要集中在端午节前,月饼产品的销售主要集中在中秋节前。如果在粽子、月饼的集中消费季节,公司不能做好市场预测、及时组织安排好生产和库存储备,公司将面临部分产品备货不足进而失去
业务机会,或者由于外部环境重大变化或公司对市场预测失误,造成生产过剩进而导致积压浪费的季节性经营风险。
4、品牌被仿冒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公司已成为我国较有影响力的中华节令美食的企业,“五芳斋”品牌在粽子、月饼等传统节令食品市场上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是全国首批“中华老字号”、也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原产地标记产品——嘉兴粽子(五芳斋)”等一系列国际级、省级荣誉。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抄袭伪造知名品牌的产品成为部分不法厂商参与市场竞争的一种手段。公司已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但也存在没有及时获取所有侵权信息的情况,如果未来公司产品被大量仿冒,可能会给公司声誉、品牌形象及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5、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食品和餐饮业务双轮驱动,是粽子细分领域的绝对龙头。但伴随着我国食品消费与餐饮市场发展较快,行业企业数量众多,竞争十分激烈。另外,随着消费需求多元、消费结构升级以及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食品制造企业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型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使公司可能面临由于市场竞争带来的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继续深化公司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营销网络的扩张和服务类型的扩充,创新营销渠道,注重线上线下经营的灵活性,加强细分市场服务水平,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1月16日 | 详见《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3日 | 详见《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张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王淼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张娟女士因个人原因于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因其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张娟女士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淼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淼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0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
2024年6月19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2024年嘉兴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司属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水环境)。公司排污信息表: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吨/年) | 核定的接管排放量(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化学需氧量(COD) | 连续排放,由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市政污水管网 | 1 | 污水处理总排口 | 500 | 31.5 | 58.484 | 无 |
氨氮 | 35 | 1.2 | 2.123 | 无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废水处理需要,已建设处理能力2,000吨/天的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的废气收集处理达标高空排放系统,实行全天24小时运营制度。污染物处理设备运行正常,废水通过生物有效处理生产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经处理后的污染物均达到排污许可证要求的三级排放标准,纳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均严格遵守国家环保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完成《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备案编号为314000-2023-032-L(一般环境风险)。公司定期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及演练,切实提高了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每年制定废水、噪音等自行检测方案,废水监测主要是在污染物(废水)入网口取样,主要检测PH、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噪音检测在厂界四周设取样点,主要检测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由第三方(浙江华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维。报告期内公司废水和噪音检测结果均达标。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除公司外,公司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公司依照内部污染物排放相关管理制度,对污染物进行监控和管理,公司定期对环境因素以及危害因素进行评价和检测,同时公司积极开展环境与健康安全体系的持续培训。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且已获得“市级绿色工厂”称号。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少量噪音、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但公司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始终重视对少量污染物的处理,并配有专业的环保运营人员及环保负责人,负责管理监督日常环保工作。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树立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不断推行节能、节水、降耗工艺改造,通过建设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安装太阳能路灯、灭菌水回用、粽子蒸煮锅蒸汽冷凝水再利用、加大智能制造投入等,节约资源,减少碳排放。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采用新型“竹浆+甘蔗渣”包装的环保工艺,包装外壳可自然降解,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首创节水型粽叶清洗流水线和淘米流水线,引进洗粽叶机器循环利用洗粽叶水,节水效果显著;高压灭菌水重复利用、粽子蒸煮锅热循环等技术均已研制成功并投入使用,粽子蒸煮锅节能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工艺升级”为关键点,公司全方位实施节能项目,在减少生产成本的同时,助推了企业绿色发展。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嘉兴的知名企业和民族品牌代表,五芳斋秉承“和商”的经营理念以及“和谐、诚信、卓越、创新”的价值观,在以“守护和创新中华美食”为使命的同时,秉承“用责任践行诚诺”的传播理念,热衷致力于慈善公益活动,倾力打造“流芳益善”公益品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强化企业担当,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回馈社会,传播正能量。
五芳斋与嘉兴市慈善总会成立了“流芳益善--五芳斋关爱基金”,该关爱基金旨在资助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慈善公益项目,包括扶贫帮困、助力教育事业、关爱妇女儿童、支持中西部合作等活动。2024年,五芳斋将重点打造的“流芳益善—五芳斋慈善空间”公益项目,规划在全市范围借助实际有需求的公共场所、慈善组织,结合自身特点,打造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慈善空间,实现慈善空间多点布局,塑造和树立更多慈善标杆,助推嘉兴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2月1日,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响应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的号召,通过设立的“流芳益善-五芳斋关爱基金”捐赠1,000份,总计价值20万元的年夜饭礼包,用于“为爱奔跑 嘉香年夜饭”项目。所有的爱心捐赠,将通过嘉兴市慈善总会配送到王店镇、新塍镇、王江泾镇、油车港镇“三证”困难家庭,达到提升困难家庭生活质量,增加节日温情陪伴的目的。
4月2日,通过“流芳益善-五芳斋关爱基金”捐赠10万元,与嘉兴市妇女联合会实施《致敬关爱“三八红旗手”》公益项目,通过慰问、关心关爱,全面展示嘉兴市获评的各级三八红旗手风采,回望过去,重温她们的传奇故事,引导嘉兴市女性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在浙江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勇挑大梁、勇立潮头,展现“嘉里巾帼”的担当和作为。
4月24日,按照嘉兴-都兰教育援青工作要求,五芳斋向都兰县教育和科技局在成立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五芳斋教研中心的基础上,通过嘉兴市教育基金会捐赠25万元,用于五芳斋教研中心五芳斋文学素养指导室、五芳斋心理健康指导室、五芳斋艺术素养工作室等3个功能教室的打造。
5月29日,嘉兴首个“流芳益善--五芳斋慈善空间”揭牌仪式在市总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驿站举行,旨在为更多的户外劳动者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在履行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的同时,也引导更多的人关注关爱我们的户外劳动者群体。
5月30日,“流芳益善五芳斋慈善空间暨OM创客空间”揭牌仪式在嘉兴市秀城实验教育集团钧儒小学成功举行。此次五芳斋慈善空间是由五芳斋和钧儒小学共同打造的一个“创客空间”,将为学生们提供一个集学习、交流、实践为一体的良好平台。五芳斋出资捐赠创客空间的设施、图书等,为学生们创造优越的条件,也让学生在学习中,培育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秀城实验教育集团的另外两个学校,吉水小学和吉水南校区也同步设立五芳斋慈善空间。同时,在嘉兴市第二医院设置“慈善空间”心理放松室,在平湖第一人民医院设置“慈善空间”儿科门诊诊区。
为更好地开展“东西协作”工作,在端午节来临之际,经秀洲区发改、区慈善总会倡议号召,5月20日,“端午安康--秀洲区爱心企业向东西部协作结对地区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捐赠粽子”发车仪式成功开启。满载着200箱,总计价值10万元五芳斋粽子的货车,带着五芳斋人的爱心和节日问候向屏山县进发,向当地困难群众送去端午慰问,开展帮扶工作。
未来,五芳斋将持续增强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以社会公益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成为公众可信赖、员工可依存的社会责任建设典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1 | 备注1 | 备注1 | 是 | 备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备注2 | 备注2 | 备注2 | 否 | 备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3 | 备注3 | 备注3 | 否 | 备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4 | 备注4 | 备注4 | 是 | 备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5 | 备注5 | 备注5 | 否 | 备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6 | 备注6 | 备注6 | 否 | 备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7 | 备注7 | 备注7 | 否 | 备注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8 | 备注8 | 备注8 | 否 | 备注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9 | 备注9 | 备注9 | 否 | 备注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0 | 备注10 | 备注10 | 是 | 备注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企业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做出的关于股份转让、回购的规定及要求。
(4)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上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4)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保证切实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不通过对公司的股权实施不当行为,导致公司或其股东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导致的法律责任。
(7)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厉建丰、厉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5)本人保证切实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不通过对公司的股权实施不当行为,导致公司或其股东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导致的法律责任。
(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持股5%以上股东远洋建筑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企业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做出的关于股份转让、回购的规定及要求。
(4)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上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魏荣明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4)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保证切实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不通过对公司的股权实施不当行为,导致公司或其股东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导致的法律责任。
(7)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胡建民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5)本人保证切实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不通过对公司的股权实施不当行为,导致公司或其股东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导致的法律责任。
(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7、申报前12个月内入股的股东谈政、吴晓春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对于本人在本次发行申报前12个月内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述取得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取得的股份。
(3)本人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做出的关于股份转让、回购的规定及要求。
(4)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上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在本承诺函出具之前的股份锁定承诺与本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承诺函为准。若本人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备注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承诺:
(1)本企业、本企业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本企业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未来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目前或未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若本企业、本企业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在业务来往中可能利用自身优势获得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时,则在获取该机会后,将在同等商业条件下将其优先转让给公司;若公司不受让该等项目,本企业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将在该等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之前整体转让给其他非关联第三方,而不就该项目进行实施。
(4)以上承诺和保证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在上述期间内,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企业赔偿。
2、公司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的承诺:
(1)本人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未在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经济组织中任职。
(2)本人及本人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未来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目前或未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人将不在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经济组织中任职。
(3)若本人、本人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在业务来往中可能利用自身优势获得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时,则在获取该机会后,将在同等商业条件下将其优先转让给公司;若公司不受让该等项目,本人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将在该等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之前整体转让给其他非关联第三方,而不就该项目进行实施。
(4)以上承诺和保证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在上述期间内,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赔偿。
备注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承诺:
(1)本企业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之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持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非本企业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的承诺:
(1)本人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人承诺不利用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持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非本人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的承诺:
(1)本企业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承诺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之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持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非本企业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备注4: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持股5%以上股东星河数码、远洋建筑的承诺:
在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权的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本企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拟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额上限为届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本人/本企业能够转让的全部股份,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限售期满后,本人/本企业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后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期限本人/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由公司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本人/本企业通过除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以外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未履行股份减持承诺的约束措施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将自愿将减持公司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公司。
备注5: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的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最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最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6: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的承诺:
(1)公司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发生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票预案(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对外公告。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项议案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票回购方案。
(3)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票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票事项发生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
2、公司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的承诺:
(1)当公司实施回购股票方案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如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当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已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时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2)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票的金额不高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票的,视同已履行承诺。
备注7: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认定结果后的30天内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相关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价格。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方案时投赞成票,同时购回上市后本企业减持的原限售股份。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转让持有的公司股
份,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企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3、公司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承诺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8: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公司的承诺:
1、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公司首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形。
3、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4、公司及公司股东已及时向首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首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依法在首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备注9: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公司的承诺
如本公司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责任的股东暂停分配利润,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4)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5)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6)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本次发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的承诺
如本企业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承担上述承诺责任结束前不得转让,公司有权扣留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企业承诺全部履行;
(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公司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的承诺:
如本人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承担上述承诺责任结束前不得转让,公司有权扣留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人承诺全部履行;
(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如本人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不得将本人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津贴及分红,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备注10:股权激励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1、公司的承诺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所有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6日 | 864,374,940.00 | 761,668,578.68 | 761,668,578.68 | 547,847,316.60 | 71.93 | 57,618,858.24 | 7.56 | - | |||
合计 | / | 864,374,940.00 | 761,668,578.68 | 761,668,578.68 | 547,847,316.60 | 71.93 | 57,618,858.24 | 7.56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间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5,666.86 | 2.16 | 0.01 | [注1] | 否 | 否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6,140.00 | 36,148.07 | 100.02 | 2022年7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25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0,350.00 | 3,141.61 | 6,119.69 | 59.13 | [注2] | 否 | 否 |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五芳斋成都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010.00 | 2,620.27 | 3,477.59 | 69.41 | 2025年3月 | 否 | 否 | [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9,000.00 | 9,037.23 | 100.4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1.98 | |
合计 | / | / | / | 76,166.86 | 5,761.89 | 54,784.73 | - | / | / | / | / | / | / | 2.23 |
注1: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开工建设,投入的金额系地质勘察费用;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将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近两年,市场环境持续变化,公司始终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积极拥抱市场变化,应对挑战:公司着力稳固粽类行业的市场地位,顺应消费者品质化需求,积极调整产品结构而非盲目拓展销量,公司开发品质直接可感知的爆料粽系列,完成了高质价比新品的差异化价值链转化落地,公司对已有粽类产能及“五芳斋成都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审慎、合理、有序的投入,可有效满足生产经营,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积极提升拓展非粽类产品线,并将烘焙、速冻食品作为第二增长曲线的重要支点,进一步清晰战略方向。目前,速冻食品销售额同比增长,同时为了拓展华中区域市场占比,有必要新建专业化、集中化的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在此情形下,出于谨慎性考虑,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及时终止原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集中用于资金使用效率更高的新项目。公司决定及时终止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间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集中用于资金使用效率更高的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注2:截至2024年6月30日子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子项目信息化升级项目预计于2025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消费者对产品品质、口味、感官及工艺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司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创新性和研发难度都在不断提高,公司必须紧密围绕客户需求,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和深度研发,才能提供更优质的产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故研发进度晚于原研发计划时间。同时,公司充分考虑项目情况,对该项目内部结构进行了调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投资进度。注3: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均投入该募投项目所致。注4:在实施过程中受外部环境和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略有滞后。因此,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并结合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判断,决定将五芳斋成都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期总体延长至2025年3月。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4月23日 | 25,000.00 | 2024年4月23日 | 2025年4月22日 | 22,236.88 | 否 |
其他说明无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立的用于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399901040071092)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50020010120100283648)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收入分别为2,458.02元和19,839.99元。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6,724,126 | 39.46 | -2,154,208 | -2,154,208 | 54,569,918 | 38.2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6,724,126 | 39.46 | -2,154,208 | -2,154,208 | 54,569,918 | 38.2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52,954,346 | 36.84 | 52,954,346 | 37.1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769,780 | 2.62 | -2,154,208 | -2,154,208 | 1,615,572 | 1.13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7,035,854 | 60.54 | 1,050,000 | 1,050,000 | 88,085,854 | 61.7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7,035,854 | 60.54 | 1,050,000 | 1,050,000 | 88,085,854 | 61.7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3,759,980 | 100.00 | -1,104,208 | -1,104,208 | 142,655,772 | 100.00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3,611,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3%。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1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共涉及2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谈政和吴晓春,其于2021年1月31日取得股份,解限前持有限售股共计1,050,000股,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于2024年1月31日起上市流通。
2、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4,208股拟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6月19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3,759,980.00元变更至142,655,772.00元,总股本由143,759,980股变更为142,655,772股。
3、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自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相应公告披露日,因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及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致使可参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相应调整了现金分配总额和转增股份总量。2024年7月8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2,655,772.00元变更至198,273,527.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42,655,772股变更为198,273,527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至半年报披露期间,公司根据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2024年7月8日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98,273,527股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1.20元/股,每股净资产9.86元/股。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2,690,596 | 0 | 0 | 42,690,596 | 首发限售 | 2025年9月1日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10,263,750 | 0 | 0 | 10,263,750 | 首发限售 | 2025年9月1日 |
吴晓春 | 525,000 | 525,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年1月31日 |
谈政 | 525,000 | 525,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年1月31日 |
股权激励股份 | 2,719,780 | 1,104,208 | 0 | 1,615,572 | 股权激励承诺 | 自授予日24个月限售期满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批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 |
合计 | 56,724,126 | 2,154,208 | 0 | 54,569,918 | / | / |
说明: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将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4,208股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6月19日,上述1,104,208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06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 | 42,690,596 | 29.93 | 42,690,596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0 | 25,357,500 | 17.7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0 | 10,263,750 | 7.19 | 10,263,75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睿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9,291 | 3,410,051 | 2.39 | 0 | 无 | 0 | 其他 | |
汤黎琼 | 0 | 2,974,501 | 2.0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74,460 | 2,807,695 | 1.97 | 0 | 无 | 0 | 其他 | |
张建平 | 0 | 2,520,000 | 1.7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潘中华 | -104,900 | 2,415,000 | 1.6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邵伟军 | 302,280 | 2,178,280 | 1.5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0 | 2,100,000 | 1.4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25,35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57,5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睿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10,051 | 人民币普通股 | 3,410,051 | |||||
汤黎琼 | 2,974,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2,974,501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07,69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7,695 | |||||
张建平 | 2,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0,000 | |||||
潘中华 | 2,41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15,000 | |||||
邵伟军 | 2,178,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8,280 | |||||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61,4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1,420 | |||||
於向林 | 1,238,2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8,29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611,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远洋建筑是五芳斋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及其与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2,690,596 | 2025年9月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2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10,263,750 | 2025年9月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3 | 马建忠 | 248,556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4 | 马冬达 | 88,200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5 | 徐炜 | 56,112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6 | 沈燕萍 | 56,112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7 | 陈传亮 | 52,164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8 | 于莹茜 | 52,164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9 | 张雅芬 | 51,576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10 | 黄锦阳 | 48,132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11 | 王伟 | 48,132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12 | 徐朋飞 | 48,132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13 | 张有英 | 48,132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远洋建筑是五芳斋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马建忠 | 董事、总经理 | 414,260 | 248,556 | -165,704 | 股份回购注销 |
马冬达 | 常务副总经理 | 147,000 | 88,200 | -58,800 | 股份回购注销 |
徐炜 | 副总经理 | 93,520 | 56,112 | -37,408 | 股份回购注销 |
沈燕萍 | 副总经理 | 93,520 | 56,112 | -37,408 | 股份回购注销 |
陈传亮 | 董事、财务总监 | 86,940 | 52,164 | -34,776 | 股份回购注销 |
于莹茜 | 董事会秘书 | 86,940 | 52,164 | -34,776 | 股份回购注销 |
黄锦阳 | 人力资源总监 | 80,220 | 48,132 | -32,088 | 股份回购注销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924,644,033.51 | 626,749,091.7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0,591,833.3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00,000.00 | |
应收账款 | 七、5 | 343,236,259.24 | 84,281,229.7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15,088,492.03 | 15,265,360.1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5,868,956.20 | 25,059,986.5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81,537,829.56 | 197,947,727.8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5,482,237.30 | 45,229,774.31 |
流动资产合计 | 1,606,549,641.17 | 994,533,170.4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229,800.00 | 229,8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51,045,483.18 | 52,112,524.08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47,384,823.28 | 1,001,924,474.83 |
在建工程 | 七、22 | 36,612,966.99 | 54,068,785.0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95,150,889.11 | 106,250,808.39 |
无形资产 | 七、26 | 64,994,051.53 | 68,201,001.3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46,565,849.13 | 46,134,058.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8,806,881.58 | 10,414,427.5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722,338.80 | 1,829,910.8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61,513,083.60 | 1,341,165,790.61 | |
资产总计 | 2,968,062,724.77 | 2,335,698,961.0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47,980,842.22 | 16,732,277.54 |
应付账款 | 七、36 | 263,922,791.98 | 126,869,734.83 |
预收款项 | 七、37 | 1,017,975.37 | 1,241,019.93 |
合同负债 | 七、38 | 94,987,061.21 | 80,241,747.2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4,697,291.28 | 79,576,582.85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3,349,642.13 | 8,290,759.7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88,634,256.47 | 102,360,696.2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0,625.00 | 20,625.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1,515,711.13 | 43,525,154.2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19,674,126.57 | 38,354,876.15 |
流动负债合计 | 946,779,698.36 | 497,192,848.6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7,750,933.91 | 59,697,663.7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5,865,247.79 | 12,004,281.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18,080.18 | 201,904.1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834,261.88 | 71,903,849.40 | |
负债合计 | 1,010,613,960.24 | 569,096,698.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42,655,772.00 | 143,759,98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175,134,775.63 | 1,184,645,839.24 |
减:库存股 | 七、56 | 122,600,299.96 | 91,416,368.03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325,724.56 | 1,324,468.2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80,215,356.59 | 80,215,356.5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678,977,194.70 | 445,462,853.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55,708,523.52 | 1,763,992,129.23 | |
少数股东权益 | 1,740,241.01 | 2,610,133.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57,448,764.53 | 1,766,602,262.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68,062,724.77 | 2,335,698,961.06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97,401,163.51 | 472,001,148.0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591,833.3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0,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90,181,773.37 | 63,804,479.0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634,376.08 | 8,944,350.8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20,884,804.31 | 204,862,215.7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9,037,492.99 | 114,357,357.3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4,468,556.83 | 26,733,647.4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91,300,000.42 | 890,703,198.4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04,224,114.17 | 353,412,373.8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1,045,483.18 | 52,112,524.08 | |
固定资产 | 919,839,333.96 | 870,713,561.69 | |
在建工程 | 6,933,759.72 | 46,144,709.4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6,501,005.60 | 39,766,843.42 | |
无形资产 | 51,771,607.78 | 53,375,759.5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7,953,409.70 | 26,490,574.3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042,817.36 | 8,139,397.5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32,338.80 | 1,775,2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07,943,870.27 | 1,451,930,943.93 | |
资产总计 | 2,899,243,870.69 | 2,342,634,142.3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47,980,842.22 | 16,732,277.54 | |
应付账款 | 246,049,309.20 | 87,251,529.17 | |
预收款项 | 934,172.41 | 1,147,485.46 | |
合同负债 | 85,821,918.80 | 72,599,901.93 | |
应付职工薪酬 | 47,314,685.18 | 52,265,018.25 | |
应交税费 | 83,590,908.56 | 5,729,471.26 | |
其他应付款 | 419,941,539.02 | 383,259,774.3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0,625.00 | 20,625.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999,452.63 | 10,450,666.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57,909,727.67 | 19,775,627.0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00,542,555.69 | 649,211,751.4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1,913,824.31 | 25,639,846.5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297,858.18 | 9,035,009.7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211,682.49 | 34,674,856.24 | |
负债合计 | 1,135,754,238.18 | 683,886,607.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2,655,772.00 | 143,759,98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78,157,371.36 | 1,187,668,434.97 | |
减:库存股 | 122,600,299.96 | 91,416,368.03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0,215,356.59 | 80,215,356.59 | |
未分配利润 | 485,061,432.52 | 338,520,131.1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63,489,632.51 | 1,658,747,534.6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99,243,870.69 | 2,342,634,142.39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581,230,465.47 | 1,865,794,504.0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581,230,465.47 | 1,865,794,504.0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79,598,625.39 | 1,527,527,226.6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72,539,299.00 | 1,091,639,701.6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5,886,533.22 | 8,276,946.42 |
销售费用 | 七、63 | 280,009,062.22 | 314,860,299.39 |
管理费用 | 七、64 | 97,594,225.17 | 101,325,638.02 |
研发费用 | 七、65 | 14,125,219.79 | 13,808,969.02 |
财务费用 | 七、66 | -555,714.01 | -2,384,327.85 |
其中:利息费用 | 3,556,513.54 | 3,190,727.53 | |
利息收入 | 4,339,558.30 | 5,674,754.3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268,511.15 | 13,094,015.0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3,603.00 | 578,491.6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505,445.05 | -17,920,980.9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597,356.95 | -2,021,616.2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38,376.08 | 2,970,601.9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2,089,528.31 | 334,967,788.9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55,804.98 | 1,011,803.1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391,079.90 | 2,122,171.2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1,354,253.39 | 333,857,420.8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68,705,928.03 | 77,863,965.7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2,648,325.36 | 255,993,455.0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2,648,325.36 | 255,993,455.0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3,514,341.50 | 256,371,580.4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6,016.14 | -378,125.3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620.26 | 10,096.2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56.33 | 18,725.7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56.33 | 18,725.7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56.33 | 18,725.75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876.59 | -8,629.46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2,645,705.10 | 256,003,551.3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3,515,597.83 | 256,390,306.2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69,892.73 | -386,754.8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8 | 1.7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8 | 1.7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321,998,076.88 | 1,708,081,169.94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902,712,450.49 | 1,198,532,967.08 |
税金及附加 | 11,885,717.60 | 3,748,118.58 | |
销售费用 | 130,491,323.65 | 159,664,921.47 | |
管理费用 | 75,839,742.24 | 76,338,531.55 | |
研发费用 | 11,833,490.99 | 11,776,000.81 | |
财务费用 | -47,550.83 | -1,637,938.10 | |
其中:利息费用 | 3,325,117.95 | 1,388,524.14 | |
利息收入 | 3,535,020.29 | 4,724,534.92 | |
加:其他收益 | 1,916,076.49 | 5,226,414.0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3,407,742.18 | 4,342,771.6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4,674.70 | -22,787,272.7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56,679.24 | -1,409,734.5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0,777.66 | 2,631,116.3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4,695,494.53 | 247,661,863.25 | |
加:营业外收入 | 467,108.40 | 802,446.3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93,232.96 | 1,679,158.9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4,069,369.97 | 246,785,150.64 | |
减:所得税费用 | 47,528,068.61 | 59,844,896.4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6,541,301.36 | 186,940,254.1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6,541,301.36 | 186,940,254.1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6,541,301.36 | 186,940,254.1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66,049,192.72 | 1,753,879,435.6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601,814.70 | 15,558,873.1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613,770.22 | 28,188,963.4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13,264,777.64 | 1,797,627,272.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8,543,012.99 | 616,202,542.3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8,674,334.82 | 269,416,466.2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887,349.55 | 58,938,879.0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7,444,731.52 | 217,449,423.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8,549,428.88 | 1,162,007,310.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4,715,348.76 | 635,619,961.5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3,603.00 | 1,264,115.3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452,206.91 | 108,307.57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 | 38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505,809.91 | 381,372,422.8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5,206,877.25 | 461,358,198.4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3,591,833.33 | 36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8,798,710.58 | 821,358,198.4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292,900.67 | -439,985,775.5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32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88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500,000.00 | 49,32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86,400.70 | 40,074,299.5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8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382,098.47 | 37,901,196.8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2,368,499.17 | 77,975,496.4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868,499.17 | -28,655,496.4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5,003.43 | 212,608.6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4,598,952.35 | 167,191,298.1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9,860,141.91 | 881,041,522.3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64,459,094.26 | 1,048,232,820.48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86,175,055.68 | 1,508,970,969.2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034,397.65 | 14,472,132.7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66,586.14 | 9,208,541.7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2,476,039.47 | 1,532,651,643.7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07,763,439.60 | 684,365,519.1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9,228,566.94 | 169,538,482.1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2,456,322.82 | 13,024,160.1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750,238.36 | 111,154,564.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2,198,567.72 | 978,082,725.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277,471.75 | 554,568,918.1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3,603.00 | 1,567,448.6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470.00 | 17,34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8,613,891.36 | 379,292,644.4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8,687,964.36 | 380,877,438.0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849,974.72 | 466,774,223.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0 | 6,229,546.57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7,195,987.45 | 384,452,208.6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4,045,962.17 | 857,455,978.1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5,357,997.81 | -476,578,540.1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4,669,352.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8,000,000.00 | 678,553,812.3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8,500,000.00 | 723,223,164.3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486,400.70 | 39,908,873.72 |
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324,441.25 | 583,529,498.8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1,310,841.95 | 623,438,372.5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189,158.05 | 99,784,791.8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2,108,631.99 | 177,775,169.8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5,721,857.10 | 681,680,585.7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7,830,489.09 | 859,455,755.65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3,759,980.00 | 1,184,645,839.24 | 91,416,368.03 | 1,324,468.23 | 80,215,356.59 | 445,462,853.20 | 1,763,992,129.23 | 2,610,133.74 | 1,766,602,262.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3,759,980.00 | 1,184,645,839.24 | 91,416,368.03 | 1,324,468.23 | 80,215,356.59 | 445,462,853.20 | 1,763,992,129.23 | 2,610,133.74 | 1,766,602,262.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04,208.00 | -9,511,063.61 | 31,183,931.93 | 1,256.33 | 233,514,341.50 | 191,716,394.29 | -869,892.73 | 190,846,501.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56.33 | 233,514,341.50 | 233,515,597.83 | -869,892.73 | 232,645,705.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04,208.00 | -9,511,063.61 | 47,999,442.33 | -58,614,713.94 | -58,614,713.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04,208.00 | -15,711,302.40 | -16,815,510.40 | -16,815,510.4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200,238.79 | 6,200,238.79 | 6,200,238.79 | ||||||||||||
4.其他 | 47,999,442.33 | -47,999,442.33 | -47,999,442.33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6,815,510.40 | 16,815,510.40 | 16,815,510.4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655,772.00 | 1,175,134,775.63 | 122,600,299.96 | 1,325,724.56 | 80,215,356.59 | 678,977,194.70 | 1,955,708,523.52 | 1,740,241.01 | 1,957,448,764.53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743,000.00 | 1,132,991,925.10 | 1,344,382.74 | 65,563,125.44 | 377,168,204.25 | 1,677,810,637.53 | 2,642,573.40 | 1,680,453,210.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62,659.90 | -662,659.90 | -662,659.9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743,000.00 | 1,132,991,925.10 | 1,344,382.74 | 65,563,125.44 | 376,505,544.35 | 1,677,147,977.63 | 2,642,573.40 | 1,679,790,551.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3,097,200.00 | 55,409,583.87 | 43,440,000.00 | 18,725.75 | 174,177,180.47 | 229,262,690.09 | 5,313,245.16 | 234,575,935.2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725.75 | 256,371,580.47 | 256,390,306.22 | -386,754.84 | 256,003,551.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0 | 55,409,583.87 | 43,440,000.00 | 13,969,583.87 | 5,880,000.00 | 19,849,583.8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880,000.00 | 5,88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000,000.00 | 55,409,583.87 | 43,440,000.00 | 13,969,583.87 | 13,969,583.8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097,200.00 | -41,097,200.00 | -180,000.00 | -41,277,2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097,200.00 | -41,097,200.00 | -180,000.00 | -41,277,2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1,097,200.00 | -41,097,2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41,097,200.00 | -41,097,200.00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3,840,200.00 | 1,188,401,508.97 | 43,440,000.00 | 1,363,108.49 | 65,563,125.44 | 550,682,724.82 | 1,906,410,667.72 | 7,955,818.56 | 1,914,366,486.28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3,759,980.00 | 1,187,668,434.97 | 91,416,368.03 | 80,215,356.59 | 338,520,131.16 | 1,658,747,534.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3,759,980.00 | 1,187,668,434.97 | 91,416,368.03 | 80,215,356.59 | 338,520,131.16 | 1,658,747,534.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04,208.00 | -9,511,063.61 | 31,183,931.93 | 146,541,301.36 | 104,742,097.8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6,541,301.36 | 146,541,301.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04,208.00 | -9,511,063.61 | 47,999,442.33 | -58,614,713.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04,208.00 | -15,711,302.40 | -16,815,510.4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200,238.79 | 6,200,238.79 | |||||||||
4.其他 | 47,999,442.33 | -47,999,442.33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6,815,510.40 | 16,815,510.4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655,772.00 | 1,178,157,371.36 | 122,600,299.96 | 80,215,356.59 | 485,061,432.52 | 1,763,489,632.51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743,000.00 | 1,136,002,747.07 | 65,563,125.44 | 289,059,446.12 | 1,591,368,318.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48,585.39 | 448,585.39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743,000.00 | 1,136,002,747.07 | 65,563,125.44 | 289,508,031.51 | 1,591,816,904.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3,097,200.00 | 55,409,583.87 | 43,440,000.00 | 104,745,854.17 | 159,812,638.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6,940,254.17 | 186,940,254.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0 | 55,409,583.87 | 43,440,000.00 | 13,969,583.8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000,000.00 | 55,409,583.87 | 43,440,000.00 | 13,969,583.8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097,200.00 | -41,097,2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097,200.00 | -41,097,2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1,097,200.00 | -41,097,2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41,097,200.00 | -41,097,200.00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3,840,200.00 | 1,191,412,330.94 | 43,440,000.00 | 65,563,125.44 | 394,253,885.68 | 1,751,629,542.06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根据嘉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嘉国资产〔1997〕53号),由嘉兴市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199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整体评估的嘉兴市五芳斋粽子公司净资产和嘉兴大酒店国有净资产扣除按政策规定需剥离和提留后的净资产作为国家股出资,同时吸收浙江省嘉兴百货纺织品批发公司、嘉兴食品肉类中心、嘉兴酿造总公司、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以及沈伟民等631位企业职工入股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4月27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042034718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42,655,772.00元,股份总数142,655,772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4,569,91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88,085,854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食品制造行业和餐饮服务行业。主要业务为粽子等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门店餐饮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4年8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五芳斋香港公司、五芳斋澳门公司等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计提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项目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计提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项目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单项计提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项目 |
重要的核销其他应收款 | 单项核销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项目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在建工程项目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项目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超过资产总额5%的项目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5%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子公司、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公司将财务承诺及其他单项影响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承诺事项认定为重要的承诺事项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公司将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及其他单项影响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认定为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将其他单项影响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事项认定为重要的其他事项 |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上。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不属于上述A或B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A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②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11之说明。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11之说明。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押金保证金逾期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1-2年 | 15 |
2-3年 | 35 |
3年以上 | 100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
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②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终止经营的列报方法
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C.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①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
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A.个别财务报表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B.合并财务报表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③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A.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B.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折旧或摊销方法
①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②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3%或5% | 2.38%-9.7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或5% | 9.50%-19.4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 | 3%或5% | 9.50%-24.2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或5% | 9.50%-32.33%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①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②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③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40-50年,根据权证载明日期 | 直线法 |
软件 | 3-5年,根据预计可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商标 | 10年,根据预计可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A.人员人工费用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B.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C.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D.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E.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F.装备调试费用
与试验费用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归集范围。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G.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H.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②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①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A.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
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③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A.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B.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C.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A.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B.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C.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D.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F.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②收入计量原则
A.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B.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C.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D.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③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粽子、月饼等食品以及提供餐饮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主要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A.直营零售收入
直营店及合作经营店餐饮收入:在客户完成消费,支付货款后确认收入。B.电商销售收入a.电商直销:通过公司自营电商渠道进行销售的,在终端客户确认收货后确认收入。b.电商代销: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销售的,根据与电商平台合同约定的结算模式,在实际已发货并取得电商平台出具的结算清单后确认收入。
C.商超销售收入公司在年度框架性协议范围内根据采购订单向商超发货,在商超收到货物并在其供应商平台发布收货数量和金额的信息,公司完成对账后确认收入。D.经销、团购销售收入在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E.出口销售收入在已办理完货物报关手续,取得出口报关单时确认收入。F.早餐车销售收入公司与代销员签订合同,在代销员实际对外销售之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①企业合并;②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
①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20%、3%-12%、8.25%、16.5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0%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家馨公司、上海糯家公司、杭州五芳斋公司、深圳五芳斋公司、良库公司、嘉兴电商公司、嘉兴五禾公司、五芳斋供应链公司、湖州天天公司、嘉兴五芳斋餐饮公司、嘉点电商公司、嘉湖细点电商公司、嘉湖电商公司、禾田下农副产品公司、武汉五芳斋公司、江西农发公司、企业管理公司、武汉食品公司、浙江节令食品公司 | 20 |
成都五芳斋公司 | 15 |
五芳斋香港公司[注1] | 8.25、16.5 |
五芳斋澳门公司[注2] | 3-12 |
芳味韵福公司、新加坡五芳斋[注3] | 4.25、8.5、17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注1]依据香港《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利得税两级制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法人首200万元港币的利得税税率降低为8.25%,其后利润则继续按照16.5%交税
[注2]澳门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3%-12%[注3] 新加坡所得税实行税率17%,对于新成立的公司,前三年的前100,000新元的所得将享有75%税收豁免,折算税率4.25%;接下来的100,000新元将享有50%的税收豁免,折算税率
8.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8号)规定,子公司宝清五芳斋公司的稻谷初加工业务所获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
(2)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海家馨公司、上海糯家公司、杭州五芳斋公司等19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上海家馨公司、上海糯家公司、杭州五芳斋公司等19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期良库公司符合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上述优惠。
(5)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成都五芳斋公司于2023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资格有效期3年。成都五芳斋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浙江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本公司符合条件,享受优惠。
(7)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成都五芳斋公司符合条件,享受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83,444.97 | 419,246.60 |
银行存款 | 855,023,151.58 | 571,264,659.92 |
其他货币资金 | 69,237,436.96 | 55,065,185.27 |
合计 | 924,644,033.51 | 626,749,091.7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369,135.72 | 10,520,976.05 |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存在受限款项60,184,939.25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8,984,059.94元,预付卡保证金11,170,879.31元,最低存款保证金30,000.00元,除此之外,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591,833.33 |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30,591,833.33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30,591,833.3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 | 100 | 100,000.00 | |||||||
其中: | ||||||||||
100,000.00 | 100 | 1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 | / | / | 100,000.00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票据类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351,305,615.63 | 88,554,489.71 |
1年以内小计 | 351,305,615.63 | 88,554,489.71 |
1至2年 | 12,907,327.12 | 12,789,835.71 |
2至3年 | 104,324.78 | 17,721.20 |
3年以上 | 67,237.35 | 67,237.35 |
合计 | 364,384,504.88 | 101,429,283.9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678,938.92 | 3.48 | 3,493,638.61 | 27.55 | 9,185,300.31 | 12,678,938.92 | 12.50 | 12,678,938.92 | 1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1,705,565.96 | 96.52 | 17,654,607.03 | 5.02 | 334,050,958.93 | 88,750,345.05 | 87.50 | 4,469,115.28 | 5.04 | 84,281,229.7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51,705,565.96 | 96.52 | 17,654,607.03 | 5.02 | 334,050,958.93 | 88,750,345.05 | 87.50 | 4,469,115.28 | 5.04 | 84,281,229.77 |
合计 | 364,384,504.88 | / | 21,148,245.64 | / | 343,236,259.24 | 101,429,283.97 | / | 17,148,054.20 | / | 84,281,229.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家乐福(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2,621,664.22 | 3,436,363.91 | 27.23 | 被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预计剩余款项无法收回 |
嘉兴市豪仕登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57,274.70 | 57,274.70 | 100.00 | 对方破产,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2,678,938.92 | 3,493,638.61 | 27.55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八节、7之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51,305,615.63 | 17,565,281.27 | 5.00 |
1-2年 | 285,662.90 | 42,849.44 | 15.00 |
2-3年 | 104,324.78 | 36,513.67 | 35.00 |
3年以上 | 9,962.65 | 9,962.65 | 100.00 |
合计 | 351,705,565.96 | 17,654,607.03 | 5.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678,938.92 | 9,185,300.31 | 3,493,638.6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69,115.28 | 13,185,491.75 | 17,654,607.03 | |||
合计 | 17,148,054.20 | 13,185,491.75 | 9,185,300.31 | 21,148,245.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家乐福(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9,185,300.31 | 款项收回 | 银行收款 | 前期预计可收回性较低单项计提,本期部分回款转回 |
合计 | 9,185,300.31 | / | / | / |
其他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该案已执行完毕,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款项已收回,详见本报告第十八节、7之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67,564,617.14 | 67,564,617.14 | 18.54 | 3,378,230.85 | |
第二名 | 59,207,797.47 | 59,207,797.47 | 16.25 | 2,960,389.87 | |
第三名 | 43,786,251.25 | 43,786,251.25 | 12.02 | 2,189,312.57 | |
第四名 | 33,726,023.43 | 33,726,023.43 | 9.26 | 1,686,301.16 | |
第五名 | 24,056,128.56 | 24,056,128.56 | 6.60 | 1,202,806.43 | |
合计 | 228,340,817.85 | 228,340,817.85 | 62.66 | 11,417,040.88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4,433,108.98 | 95.66 | 15,126,397.22 | 99.09 |
1至2年 | 653,408.29 | 4.33 | 136,988.21 | 0.9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974.76 | 0.01 | 1,974.76 | 0.01 |
合计 | 15,088,492.03 | 100.00 | 15,265,360.1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4,898,465.61 | 32.46 |
第二名 | 2,153,757.26 | 14.27 |
第三名 | 1,817,574.77 | 12.05 |
第四名 | 557,393.15 | 3.69 |
第五名 | 522,396.53 | 3.46 |
合计 | 9,949,587.32 | 65.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5,868,956.20 | 25,059,986.59 |
合计 | 25,868,956.20 | 25,059,986.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15,620,187.34 | 13,611,949.69 |
1年以内小计 | 15,620,187.34 | 13,611,949.69 |
1至2年 | 3,623,872.08 | 1,391,833.85 |
2至3年 | 1,708,414.50 | 1,742,867.00 |
3年以上 | 5,981,030.74 | 9,914,145.62 |
合计 | 26,933,504.66 | 26,660,796.1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0,150,973.66 | 22,194,035.79 |
应收补贴款及收购费等[注1] | 3,781,312.50 | 3,586,753.49 |
第三方平台往来 | 25,994.31 | 289,478.99 |
应付暂收款 | 1,690,120.00 | 287,691.89 |
其他 | 1,285,104.19 | 302,836.00 |
合计 | 26,933,504.66 | 26,660,796.16 |
[注1]应收补贴款为宝清县天龙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清天龙公司)代中央储备粮双鸭山直属库有限公司保管粮食产生的保管费用补贴,应收收购费为代中央储备粮双鸭山直属库有限公司收购粮食的费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21,833.50 | 602,103.66 | 776,872.41 | 1,600,809.57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81,193.60 | 181,193.60 | ||
--转入第三阶段 | -256,262.18 | 256,262.1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96,996.31 | -292,452.83 | -479,939.39 | -475,395.91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60,865.20 | -60,865.20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37,636.21 | 234,582.25 | 492,330.00 | 1,064,548.4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于账龄组合,账龄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第一阶段,账龄1-2年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第二阶段,账龄2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第三阶段。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15,802.70 | 105,392.50 | 60,865.20 | 460,33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85,006.87 | -580,788.41 | 604,218.46 | |||
合计 | 1,600,809.57 | -475,395.91 | 60,865.20 | 1,064,548.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60,865.2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781,312.50 | 14.04 | 应收补贴款及收购费等 | 1年以内 | |
第二名[注1] | 3,350,000.00 | 12.44 | 诉讼保证金 | 1年以内 | |
第三名 | 1,941,611.86 | 7.21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0,461.19 |
第四名 | 1,402,297.97 | 5.21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
第五名 | 1,178,767.50 | 4.38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2-3年、3年以上 | |
合计 | 11,653,989.83 | 43.27 | / | / |
[注1]2023年8月30日,无锡光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无锡光展”)向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简称“滨湖法院”)提起诉讼,因其与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讼失败,认为是本公司的不恰当维权行为造成,请求判令公司立即赔偿损失320.96万元,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支付保证金335.00万元。2024年5月27日,滨湖法院出具了(2023)苏0211民初96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无锡光展损失641,916.74元,驳回无锡光展其他诉讼请求。2024年5月30日,本公司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3,276,531.27 | 114,472.06 | 53,162,059.21 | 137,043,792.09 | 274,456.88 | 136,769,335.21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6,150,194.56 | 425,298.02 | 15,724,896.54 | 9,822,145.10 | 731,009.34 | 9,091,135.76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6,628,856.21 | 6,628,856.21 | 232,385.77 | 232,385.77 | ||
自制半成品 | 1,836,768.31 | 12,946.96 | 1,823,821.35 | 34,869,462.88 | 39,704.96 | 34,829,757.92 |
委托加工物资 | 487,339.31 | 487,339.31 | 523,653.01 | 523,653.01 | ||
发出商品 | 86,881,777.81 | 86,881,777.81 | 2,988,283.26 | 2,988,283.26 | ||
包装物 | 10,823,806.33 | 2,558,216.79 | 8,265,589.54 | 11,019,555.47 | 2,053,377.58 | 8,966,177.89 |
低值易耗品 | 9,179,791.25 | 616,301.66 | 8,563,489.59 | 4,751,580.67 | 204,581.69 | 4,546,998.98 |
合计 | 185,265,065.05 | 3,727,235.49 | 181,537,829.56 | 201,250,858.25 | 3,303,130.45 | 197,947,727.80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74,456.88 | 36,867.98 | 196,852.80 | 114,472.06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731,009.34 | 365,536.52 | 671,247.84 | 425,298.0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自制半成品 | 39,704.96 | 12,946.96 | 39,704.96 | 12,946.96 | ||
包装物 | 2,053,377.58 | 692,318.61 | 187,479.40 | 2,558,216.79 | ||
低值易耗品 | 204,581.69 | 489,952.75 | 78,232.78 | 616,301.66 | ||
合计 | 3,303,130.45 | 1,597,622.82 | 1,173,517.78 | 3,727,235.49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所得税 | 5,482,025.42 | 28,884,938.76 |
房租费 | 2,056,220.04 | 1,956,771.12 |
待抵扣增值税 | 4,589,315.26 | 13,782,661.81 |
其他 | 354,676.58 | 605,402.62 |
结构性存款 | 73,000,000.00 | |
合计 | 85,482,237.30 | 45,229,774.31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武汉东西湖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9,800.00 | 229,800.00 | |||||||||
合计 | 229,800.00 | 229,80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496,069.76 | 73,496,069.7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3,496,069.76 | 73,496,069.7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1,383,545.68 | 21,383,545.6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67,040.90 | 1,067,040.90 | ||
(1)计提或摊销 | 1,067,040.90 | 1,067,040.9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2,450,586.58 | 22,450,586.5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045,483.18 | 51,045,483.1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112,524.08 | 52,112,524.0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47,384,823.28 | 1,001,924,474.8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047,384,823.28 | 1,001,924,474.83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99,636,143.43 | 151,883,883.10 | 12,018,385.33 | 76,268,235.76 | 1,239,806,647.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171,219.55 | 17,587,983.82 | 1,535,751.84 | 6,730,276.20 | 73,025,231.41 |
(1)购置 | 687,632.36 | 1,535,751.84 | 5,915,983.36 | 8,139,367.5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6,483,587.19 | 17,587,983.82 | 814,292.84 | 64,885,863.8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42,403.47 | 240,237.65 | 812,227.71 | 5,292,933.00 | 12,387,801.83 |
(1)处置或报废 | 240,237.65 | 812,227.71 | 5,292,933.00 | 6,345,398.36 | |
(2)转入在建工程 | 6,042,403.47 | 6,042,403.47 | |||
4.期末余额 | 1,040,764,959.51 | 169,231,629.27 | 12,741,909.46 | 77,705,578.96 | 1,300,444,077.2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4,080,249.24 | 50,839,549.36 | 10,275,129.41 | 51,999,219.91 | 237,194,147.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17,420.60 | 5,938,663.91 | 555,901.88 | 2,407,819.25 | 23,119,805.64 |
(1)计提 | 14,217,420.60 | 5,938,663.91 | 555,901.88 | 2,407,819.25 | 23,119,805.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70,275.90 | 162,874.98 | 696,036.51 | 4,909,082.19 | 7,938,269.58 |
(1)处置或报废 | 162,874.98 | 696,036.51 | 4,909,082.19 | 5,767,993.68 | |
(2)转入在建工程 | 2,170,275.90 | 2,170,275.90 | |||
4.期末余额 | 136,127,393.94 | 56,615,338.29 | 10,134,994.78 | 49,497,956.97 | 252,375,683.9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9,235.64 | 602,878.36 | 2,090.53 | 13,820.34 | 688,024.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54.93 | 4,454.93 | |||
(1)处置或报废 | 4,454.93 | 4,454.93 | |||
4.期末余额 | 69,235.64 | 598,423.43 | 2,090.53 | 13,820.34 | 683,569.94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04,568,329.93 | 112,017,867.55 | 2,604,824.15 | 28,193,801.65 | 1,047,384,823.28 |
2.期初账面价值 | 875,486,658.55 | 100,441,455.38 | 1,741,165.39 | 24,255,195.51 | 1,001,924,474.8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36,246,766.52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6,612,966.99 | 54,068,785.0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6,612,966.99 | 54,068,785.09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5,152,754.34 | 5,152,754.34 | 43,679,114.86 | 43,679,114.86 | ||
五芳斋成都基地产线配套升级项目 | 24,105,900.11 | 24,105,900.11 | 6,155,218.97 | 6,155,218.97 | ||
餐饮(二期)车间智能化改造工程 | 292,630.54 | 292,630.54 | ||||
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 | 31,145.00 | 31,145.00 | ||||
零星工程 | 7,354,312.54 | 7,354,312.54 | 3,910,675.72 | 3,910,675.72 | ||
合计 | 36,612,966.99 | 36,612,966.99 | 54,068,785.09 | 54,068,785.0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97,839,816.51 | 43,679,114.86 | 23,695,543.13 | 58,926,312.56 | 3,295,591.09 | 5,152,754.34 | 68.86 | 70.00% | 自筹资金、募集资金 | |||
五芳斋成都基地产线配套升级项目 | 82,568,807.34 | 6,155,218.97 | 23,823,979.75 | 5,247,227.27 | 626,071.34 | 24,105,900.11 | 37.49 | 40.00% | 自筹资金、募集资金 | |||
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 | 469,916,100.00 | 31,145.00 | 31,145.00 | 97.86 | 100.00% | 6,362,444.52 | 自筹资金、募集资金 | |||||
合计 | 650,324,723.85 | 49,865,478.83 | 47,519,522.88 | 64,173,539.83 | 3,952,807.43 | 29,258,654.45 | / | / | 6,362,444.52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6,712,303.28 | 35,114,704.14 | 191,827,007.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480,695.24 | 18,480,695.24 | |
租入 | 18,480,695.24 | 18,480,695.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470,273.44 | 19,470,273.44 |
处置 | 19,470,273.44 | 19,470,273.44 | |
4.期末余额 | 155,722,725.08 | 35,114,704.14 | 190,837,429.2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7,695,687.21 | 17,880,511.82 | 85,576,199.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955,674.41 | 4,191,193.91 | 25,146,868.32 |
(1)计提 | 20,955,674.41 | 4,191,193.91 | 25,146,868.3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036,527.24 | 15,036,527.24 | |
(1)处置 | 15,036,527.24 | 15,036,527.24 | |
4.期末余额 | 73,614,834.38 | 22,071,705.73 | 95,686,540.1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2,107,890.70 | 13,042,998.41 | 95,150,889.11 |
2.期初账面价值 | 89,016,616.07 | 17,234,192.32 | 106,250,808.39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商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4,523,299.70 | 18,092,638.79 | 25,600,000.00 | 128,215,938.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4,044.25 | 100,000.00 | 244,044.25 | |
(1)购置 | 144,044.25 | 100,000.00 | 244,044.2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4,523,299.70 | 18,236,683.04 | 25,700,000.00 | 128,459,982.7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2,795,510.63 | 13,326,093.52 | 23,893,332.96 | 60,014,937.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54,438.58 | 1,014,055.52 | 1,282,500.00 | 3,450,994.10 |
(1)计提 | 1,154,438.58 | 1,014,055.52 | 1,282,500.00 | 3,450,994.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23,949,949.21 | 14,340,149.04 | 25,175,832.96 | 63,465,931.2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0,573,350.49 | 3,896,534.00 | 524,167.04 | 64,994,051.53 |
2.期初账面价值 | 61,727,789.07 | 4,766,545.27 | 1,706,667.04 | 68,201,001.3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湖州天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 | 908,738.46 | 908,738.46 | ||||
武汉五芳斋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22,389,343.78 | 22,389,343.78 | ||||
合计 | 23,298,082.24 | 23,298,082.24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湖州天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 | 908,738.46 | 908,738.46 |
武汉五芳斋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22,389,343.78 | 22,389,343.78 | ||||
合计 | 23,298,082.24 | 23,298,082.24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4,981,787.52 | 7,036,211.79 | 4,571,028.05 | 27,446,971.26 | |
改造费 | 18,883,155.82 | 1,970,108.89 | 3,681,700.78 | 17,171,563.93 | |
排污费 | 1,890,011.34 | 240,066.78 | 1,649,944.56 | ||
广告制作费及其他 | 379,103.80 | 2,689.13 | 84,423.55 | 297,369.38 | |
合计 | 46,134,058.48 | 9,009,009.81 | 8,577,219.16 | 46,565,849.13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1,831,815.58 | 5,173,167.30 | 17,689,939.01 | 4,397,024.4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4,359,636.27 | 8,589,909.08 | 6,090,155.20 | 1,522,538.80 |
可抵扣亏损 | ||||
存货跌价准备 | 3,727,235.49 | 926,409.54 | 2,994,589.82 | 742,852.76 |
股权激励 | 7,928,259.62 | 1,955,389.37 | 8,506,595.88 | 2,084,498.59 |
租赁负债 | 89,266,645.04 | 17,505,235.90 | 103,222,818.01 | 19,974,056.02 |
递延收益 | 14,303,140.16 | 3,575,785.04 | 10,231,147.87 | 2,557,786.97 |
合计 | 171,416,732.16 | 37,725,896.23 | 148,735,245.79 | 31,278,757.6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95,150,889.11 | 19,137,094.83 | 106,250,808.39 | 21,066,234.20 |
合计 | 95,150,889.11 | 19,137,094.83 | 106,250,808.39 | 21,066,234.2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919,014.65 | 18,806,881.58 | 20,864,330.09 | 10,414,427.5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919,014.65 | 218,080.18 | 20,864,330.09 | 201,904.1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1,167,614.78 | 20,106,517.64 |
可抵扣亏损 | 183,138,627.55 | 184,677,080.91 |
合计 | 194,306,242.33 | 204,783,598.5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4,928,693.65 | 5,567,100.94 | |
2025年 | 34,907,497.46 | 37,757,611.44 | |
2026年 | 41,676,449.69 | 41,727,292.77 | |
2027年 | 75,656,662.83 | 75,656,662.83 | |
2028年 | 21,528,852.48 | 23,968,412.93 | |
2029年 | 4,440,471.44 | ||
合计 | 183,138,627.55 | 184,677,080.9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款 | 722,338.80 | 722,338.80 | 1,829,910.85 | 1,829,910.85 | ||
合计 | 722,338.80 | 722,338.80 | 1,829,910.85 | 1,829,910.85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60,184,939.25 | 60,184,939.25 | 质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预付卡保证金、ETC业务最低存款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 | 16,888,949.88 | 16,888,949.88 | 质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预付卡保证金、ETC业务最低存款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47,349,508.46 | 99,176,699.47 | 抵押 | 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抵押 | 167,486,628.53 | 104,686,256.71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抵押 |
在建工程 | 3,872,127.57 | 3,872,127.57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抵押 | 7,067,797.24 | 7,067,797.24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抵押 |
无形资产 | 13,893,870.02 | 7,324,910.42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抵押 | 14,850,181.00 | 8,033,153.95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抵押 |
合计 | 225,300,445.30 | 170,558,676.71 | / | / | 206,293,556.65 | 136,676,157.78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500,000.00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47,980,842.22 | 16,732,277.54 |
合计 | 147,980,842.22 | 16,732,277.54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20,449,049.22 | 77,124,118.03 |
工程设备款 | 43,473,742.76 | 49,745,616.80 |
合计 | 263,922,791.98 | 126,869,734.8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租 | 1,017,975.37 | 1,241,019.93 |
合计 | 1,017,975.37 | 1,241,019.9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卡券预收款 | 71,040,305.79 | 65,633,332.05 |
预收货款 | 23,778,271.99 | 14,439,931.72 |
未兑换积分 | 168,483.43 | 168,483.43 |
合计 | 94,987,061.21 | 80,241,747.2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5,957,231.14 | 234,907,391.41 | 248,093,532.06 | 62,771,090.4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619,351.71 | 14,512,147.48 | 16,205,298.40 | 1,926,200.79 |
三、辞退福利 | 575,743.15 | 575,743.15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9,576,582.85 | 249,995,282.04 | 264,874,573.61 | 64,697,291.2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3,424,385.78 | 200,567,988.89 | 217,042,575.43 | 56,949,799.24 |
二、职工福利费 | 15,068,748.82 | 14,361,223.47 | 707,525.35 | |
三、社会保险费 | 1,238,830.05 | 8,657,438.55 | 8,728,629.67 | 1,167,638.9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89,066.04 | 8,156,853.56 | 8,247,262.63 | 1,098,656.97 |
工伤保险费 | 49,764.01 | 489,390.77 | 470,172.82 | 68,981.96 |
生育保险费 | 11,194.22 | 11,194.22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18,624.00 | 7,068,143.40 | 7,100,731.40 | 986,03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75,391.31 | 3,545,071.75 | 860,372.09 | 2,960,090.9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75,957,231.14 | 234,907,391.41 | 248,093,532.06 | 62,771,090.4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424,095.88 | 13,998,592.83 | 15,557,463.03 | 1,865,225.68 |
2、失业保险费 | 195,255.83 | 513,554.65 | 647,835.37 | 60,975.11 |
合计 | 3,619,351.71 | 14,512,147.48 | 16,205,298.40 | 1,926,200.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8,644,300.68 | 190,435.19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75,685,570.40 | 1,800,410.61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97,812.80 | 3,569.03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398,667.24 | 326,925.89 |
房产税 | 3,289,290.01 | 4,340,652.44 |
印花税 | 1,144,730.08 | 267,148.79 |
土地使用税 | 701,873.62 | 1,357,310.50 |
教育费附加 | 891,581.73 | 2,577.75 |
地方教育附加 | 594,387.82 | 1,728.50 |
其他税种 | 1,427.75 | 1.00 |
合计 | 123,349,642.13 | 8,290,759.7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0,625.00 | 20,625.00 |
其他应付款 | 88,613,631.47 | 102,340,071.24 |
合计 | 88,634,256.47 | 102,360,696.24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0,625.00 | 20,625.00 |
合计 | 20,625.00 | 20,625.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6,797,931.18 | 56,144,287.87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4,602,853.60 | 41,418,364.00 |
应付暂收款 | 3,889,982.74 | 3,372,958.14 |
其他 | 3,322,863.95 | 1,404,461.23 |
合计 | 88,613,631.47 | 102,340,071.2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1,515,711.13 | 43,525,154.25 |
合计 | 41,515,711.13 | 43,525,154.2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物流运输费 | 39,305,271.52 | 10,308,523.46 |
广告宣传费 | 29,428,220.69 | 3,446,813.07 |
快递费 | 24,797,736.75 | 2,251,808.28 |
劳务费 | 7,141,604.59 | 2,062,527.91 |
待转销项税 | 7,052,490.29 | 8,047,275.74 |
门店房租 | 4,861,499.37 | 3,660,742.57 |
水电气 | 3,376,455.20 | 3,067,376.35 |
其他 | 3,710,848.16 | 5,509,808.77 |
合计 | 119,674,126.57 | 38,354,876.1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51,540,708.19 | 61,938,403.71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789,774.28 | 2,240,739.95 |
合计 | 47,750,933.91 | 59,697,663.76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2,004,281.53 | 4,685,000.00 | 824,033.74 | 15,865,247.79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12,004,281.53 | 4,685,000.00 | 824,033.74 | 15,865,247.7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3,759,980.00 | -1,104,208.00 | -1,104,208.00 | 142,655,772.00 |
其他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将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4,208股进行回购注销。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16,818,325.07 | 15,711,302.40 | 1,101,107,022.67 | |
其他资本公积 | 67,827,514.17 | 6,200,238.79 | 74,027,752.96 | |
合计 | 1,184,645,839.24 | 6,200,238.79 | 15,711,302.40 | 1,175,134,775.6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将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4,208股进行回购注销。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15,711,302.40元。
(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变动系公司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6,200,238.79元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41,418,364.00 | 16,815,510.40 | 24,602,853.60 | |
回购股份 | 49,998,004.03 | 47,999,442.33 | 97,997,446.36 | |
合计 | 91,416,368.03 | 47,999,442.33 | 16,815,510.40 | 122,600,299.9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4年3月回购682,654股股份,增加库存股18,061,082.54元;2024年6月回购1,105,020股股份,增加库存股29,938,359.79元。
2、股权激励回购,减少库存股16,815,510.40元,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53之说明。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24,468.23 | -2,620.26 | 1,256.33 | -3,876.59 | 1,325,724.56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24,468.23 | -2,620.26 | 1,256.33 | -3,876.59 | 1,325,724.5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24,468.23 | -2,620.26 | 1,256.33 | -3,876.59 | 1,325,724.5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0,215,356.59 | 80,215,356.5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80,215,356.59 | 80,215,356.5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45,462,853.20 | 377,168,204.2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662,659.90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45,462,853.20 | 376,505,544.3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3,514,341.50 | 165,737,581.9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585,873.0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1,097,2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41,097,2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78,977,194.70 | 445,462,853.2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51,044,311.21 | 845,768,597.43 | 1,831,662,213.52 | 1,065,504,249.56 |
其他业务 | 30,186,154.26 | 26,770,701.57 | 34,132,290.50 | 26,135,452.08 |
合计 | 1,581,230,465.47 | 872,539,299.00 | 1,865,794,504.02 | 1,091,639,701.64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粽子系列 | 1,325,892,679.20 | 704,511,375.74 |
餐食系列 | 66,482,389.34 | 26,196,055.56 |
蛋制品、糕点及其他 | 186,673,712.06 | 140,764,826.8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578,778,981.11 | 871,472,258.10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269,799.49 | |
合计 | 1,579,048,780.60 | 871,472,258.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298,418.86 | 3,149,254.14 |
教育费附加 | 2,316,177.57 | 1,378,666.27 |
资源税 | 56,832.00 | |
房产税 | 4,330,868.68 | 920,101.74 |
土地使用税 | 858,347.27 | 184,236.37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463,694.75 | 1,714,244.50 |
地方教育附加 | 1,544,253.92 | 920,479.50 |
车船税及其他 | 17,940.17 | 9,963.90 |
合计 | 15,886,533.22 | 8,276,946.4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4,705,113.04 | 93,582,175.45 |
第三方平台费 | 36,409,753.00 | 49,414,809.43 |
门店房租费 | 28,745,840.88 | 31,231,718.17 |
广告宣传费 | 46,107,259.69 | 53,585,840.62 |
劳务费 | 16,102,679.55 | 14,682,203.29 |
仓储费 | 12,997,019.66 | 15,320,262.77 |
摊销及折旧费 | 12,660,055.27 | 11,308,705.58 |
物料消耗 | 8,309,729.20 | 14,845,156.37 |
能源费 | 7,466,105.22 | 7,658,505.68 |
卖场费用 | 8,387,975.92 | 6,641,216.77 |
股权激励费用 | 1,166,675.30 | |
其他 | 16,950,855.49 | 16,589,705.26 |
合计 | 280,009,062.22 | 314,860,299.3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8,927,054.01 | 44,533,370.16 |
折旧及摊销 | 13,973,293.24 | 14,630,439.16 |
股权激励费用 | 5,015,188.11 | 13,969,583.87 |
咨询费 | 7,316,820.63 | 8,272,574.47 |
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 | 8,295,564.87 | 6,646,319.85 |
存货报损 | 1,594,733.17 | 1,645,369.40 |
信息化费 | 4,438,274.16 | 4,665,711.82 |
会议费 | 1,179,768.05 | 886,486.77 |
劳务费 | 300,791.74 | 615,451.53 |
修理费 | 705,850.22 | 422,501.11 |
其他费用 | 5,846,886.97 | 5,037,829.88 |
合计 | 97,594,225.17 | 101,325,638.0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人工 | 9,366,405.31 | 9,443,329.75 |
设备折旧 | 2,183,507.38 | 2,157,026.45 |
直接材料 | 799,444.91 | 908,066.27 |
委外研发费 | 504,854.37 | 281,553.40 |
其他 | 1,271,007.82 | 1,018,993.15 |
合计 | 14,125,219.79 | 13,808,969.02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556,513.54 | 3,190,727.53 |
减:利息收入 | 4,339,558.30 | 5,674,754.39 |
汇兑损益 | -43,747.10 | -193,882.85 |
手续费及其他 | 271,077.85 | 293,581.86 |
合计 | -555,714.01 | -2,384,327.85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027,358.12 | 12,229,060.13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24,033.74 | 543,602.17 |
增值税减免 | 135,850.00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81,269.29 | 265,635.53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55,717.26 | |
合计 | 5,268,511.15 | 13,094,015.09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14,070.0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192,561.6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53,603.00 | |
合计 | 53,603.00 | 578,491.63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010,936.76 | -17,187,978.9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05,491.71 | -733,001.9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3,505,445.05 | -17,920,980.91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597,356.95 | -2,021,616.2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597,356.95 | -2,021,616.21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5,251.35 |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238,376.08 | 2,955,350.58 |
合计 | 238,376.08 | 2,970,601.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废品收入 | 504,952.45 | 564,989.57 | 504,952.45 |
罚没收入 | 82,127.07 | 54,046.29 | 82,127.07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3,824.92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 | 21,564.56 | 24,364.00 | 21,564.56 |
其他 | 47,160.90 | 364,578.40 | 47,160.90 |
合计 | 655,804.98 | 1,011,803.18 | 655,804.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06,087.75 | 1,223,294.89 | 206,087.7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06,087.75 | 1,082,881.93 | 206,087.75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140,412.96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赔偿支出 | 135,763.44 | 346,921.90 | 135,763.44 |
捐赠支出 | 886,404.72 | 409,840.71 | 886,404.72 |
税收滞纳金及罚款 | 88,321.69 | 26,816.82 | 88,321.69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
其他 | 74,502.30 | 115,296.96 | 74,502.30 |
合计 | 1,391,079.90 | 2,122,171.28 | 1,391,079.9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6,778,539.30 | 93,480,616.6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072,611.27 | -15,616,650.93 |
合计 | 68,705,928.03 | 77,863,965.7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01,354,253.3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5,338,563.3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502,593.0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097,587.5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55,212.5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68,969.0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78,198.1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3,292,071.54 |
所得税费用 | 68,705,928.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57之说明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8,993,627.41 | 12,622,514.66 |
收到利息收入 | 4,339,558.30 | 5,674,754.39 |
收到租金收入 | 9,189,934.20 | 7,850,848.69 |
收到其他 | 2,090,650.31 | 2,040,845.75 |
合计 | 24,613,770.22 | 28,188,963.4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销售费用 | 107,909,316.51 | 134,898,208.15 |
付现管理费用 | 27,528,502.88 | 28,924,057.00 |
付现研发费用 | 1,775,862.19 | 1,481,288.14 |
付现财务费用 | 271,077.85 | 293,581.86 |
支付押金保证金等 | 1,389,418.82 | 2,965,787.17 |
支付其他 | 3,450,799.29 | 4,961,817.33 |
支付的票据和预付卡保证金等 | 5,119,753.98 | 43,924,683.40 |
合计 | 147,444,731.52 | 217,449,423.0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银行理财 | 30,000,000.00 | 380,000,000.00 |
合计 | 30,000,000.00 | 38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银行理财 | 133,591,833.33 | 360,000,000.00 |
合计 | 133,591,833.33 | 36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费 | 27,737,705.74 | 37,901,196.88 |
回购股票 | 47,999,442.33 | |
股权激励款退回 | 16,644,950.40 | |
合计 | 92,382,098.47 | 37,901,196.8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32,648,325.36 | 255,993,455.0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97,356.95 | 2,021,616.21 |
信用减值损失 | 3,505,445.05 | 17,920,980.9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4,186,846.54 | 17,380,769.3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5,146,868.32 | 29,975,956.95 |
无形资产摊销 | 3,450,994.10 | 3,952,756.2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577,219.16 | 9,250,902.1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8,376.08 | -2,970,601.9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4,523.19 | 1,198,930.8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711,634.65 | 2,996,844.6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3,603.00 | -578,491.6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392,454.07 | -34,081,336.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176.07 | 19,133,858.0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638,757.64 | -31,241,334.0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3,760,378.81 | -415,195,731.2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91,496,013.69 | 745,891,802.14 |
其他 | 13,969,583.8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4,715,348.76 | 635,619,961.5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64,459,094.26 | 1,048,232,820.4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09,860,141.91 | 881,041,522.3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4,598,952.35 | 167,191,298.1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64,459,094.26 | 609,860,141.91 |
其中:库存现金 | 383,444.97 | 419,246.6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54,993,151.58 | 571,238,659.9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9,082,497.71 | 38,202,235.39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64,459,094.26 | 609,860,141.9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23,240,859.80 | 278,845,109.50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募集资金专户 | 223,240,859.80 |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仅能在《管理办法》的 使用范围内进行使用 |
合计 | 223,240,859.80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预付卡保证金 | 11,170,879.31 | 11,089,299.15 | 不能随时支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8,984,059.94 | 54,235,934.25 | 不能随时支取 |
最低存款保证金 | 30,000.00 | 26,000.00 | 不能随时支取 |
受限保证金 | 800,000.00 | 不能随时支取 | |
合计 | 60,184,939.25 | 66,151,233.4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9,355,383.22 |
其中:美元 | 884,240.01 | 7.1268 | 6,301,801.70 |
港币 | 3,068,224.52 | 0.91268 | 2,800,307.15 |
澳门元 | 285,959.55 | 0.8857 | 253,274.37 |
应收账款 | - | - | 470,015.78 |
其中:港币 | 514,984.20 | 0.91268 | 470,015.78 |
其他应收款 | - | - | 1,540,745.19 |
其中:港币 | 1,669,800.00 | 0.91268 | 1,523,993.06 |
澳门元 | 18,914.00 | 0.8857 | 16,752.13 |
应付账款 | 717,105.29 | ||
其中:美元 | 4,401.58 | 7.1268 | 31,369.18 |
港币 | 599,530.00 | 0.91268 | 547,179.04 |
澳门元 | 156,437.93 | 0.8857 | 138,557.07 |
其他应付款 | 472,392.29 |
其中:港币 | 318,135.84 | 0.91268 | 290,356.22 |
澳门元 | 205,527.91 | 0.8857 | 182,036.07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268,981.05 | 3,190,732.5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5,536,572.69 | 5,409,518.66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5,701,112.61 | 5,427,753.95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7,427,867.85 | 46,914,604.44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6,542,903.32 | 7,119,591.65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534,354.54 | 441,472.61 |
合计 | 7,077,257.86 | 7,561,064.26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7,427,867.85(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8,069,009.51 | |
合计 | 8,069,009.51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6,013,596.95 | 16,757,405.43 |
第二年 | 8,512,088.39 | 14,741,187.33 |
第三年 | 1,104,485.25 | 1,898,187.00 |
第四年 | 632,528.00 | 982,492.00 |
第五年 | 254,512.00 | 606,320.00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26,517,210.59 | 34,985,591.76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人工 | 9,366,405.31 | 9,443,329.75 |
设备折旧 | 2,183,507.38 | 2,157,026.45 |
直接材料 | 799,444.91 | 908,066.27 |
委外研发费 | 504,854.37 | 281,553.40 |
其他 | 1,271,007.82 | 1,018,993.15 |
合计 | 14,125,219.79 | 13,808,969.0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4,125,219.79 | 13,808,969.02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新设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四、③投资状况分析。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西五芳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江西 | 10,000,000.00 | 江西 | 采购粽叶 | 100 | 设立 | |
上海家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6,000,000.00 | 上海 | 餐饮门店 | 100 | 设立 | |
杭州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杭州 | 1,000,000.00 | 杭州 | 餐饮门店 | 100 | 设立 | |
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成都 | 55,100,000.00 | 成都 | 生产粽子 | 100 | 设立 | |
五芳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00,000.00 | 上海 | 销售粽子 | 100 | 设立 | |
五芳斋餐饮有限公司 | 嘉兴 | 53,000,000.00 | 嘉兴 | 中央厨房 | 100 | 同一控制下 | |
五芳斋糯家(上海)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1] | 上海 | 10,000,000.00 | 上海 | 连锁门店 | 100 | 同一控制下 | |
湖州天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 | 湖州 | 500,000.00 | 湖州 | 早餐业务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 | |
武汉五芳斋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武汉 | 1,681,200.00 | 武汉 | 生产汤圆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 | |
浙江五芳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0 | 嘉兴 | 线上销售 | 100 | 设立 | |
五芳斋(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22,120,176.22 | 香港 | 食品贸易 | 100 | 同一控制下 | |
深圳市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深圳 | 2,000,000.00 | 深圳 | 销售粽子 | 70 | 设立 | |
宝清县五芳斋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宝清 | 40,000,000.00 | 宝清 | 采购糯稻 | 100 | 同一控制下 | |
嘉兴五芳良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嘉兴 | 1,500,000.00 | 嘉兴 | 餐饮(咖啡甜点) | 70 | 设立 | |
嘉兴五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0 | 嘉兴 | 销售粽子与糕点 | 100 | 设立 | |
嘉兴五芳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 | 嘉兴 | 早餐业务 | 100 | 设立 | |
五芳斋(澳门)有限公司 | 澳门 | 23,658.00 | 澳门 | 连锁门店 | 70 | 同一控制下 | |
嘉兴市五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0 | 嘉兴 | 销售粽子 | 100 | 设立 | |
五芳斋(浙江)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0 | 嘉兴 | 销售粽子与轻餐饮 | 80 | 设立 | |
嘉兴嘉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 | 嘉兴 | 销售粽子与糕点 | 100 | 设立 | |
嘉兴嘉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 | 嘉兴 | 销售粽子与糕点 | 100 | 设立 |
上海嘉湖细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 | 上海 | 销售粽子与糕点 | 100 | 设立 | |
禾田下(嘉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嘉兴 | 2,000,000.00 | 嘉兴 | 农产品 | 51 | 设立 | |
浙江五芳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嘉兴 | 50,000,000.00 | 嘉兴 | 企业管理 | 100 | 设立 | |
浙江五芳斋节令食品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0 | 嘉兴 | 食品销售 | 100 | 设立 | |
武汉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武汉 | 10,000,000.00 | 武汉 | 食品生产与销售 | 100 | 设立 | |
芳味韵福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5.24 | 新加坡 | 企业管理 | 100 | 设立 | |
五芳斋私人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5.24 | 新加坡 | 食品销售 | 100 | 设立 |
[注1]五芳斋糯家(上海)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优米一家餐饮有限公司,2024年6月19日完成名称变更)。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2,004,281.53 | 4,685,000.00 | 824,033.74 | 15,865,247.7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2,004,281.53 | 4,685,000.00 | 824,033.74 | 15,865,247.79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4,027,358.12 | 12,229,060.13 |
与资产相关 | 824,033.74 | 543,602.17 |
合计 | 4,851,391.86 | 12,772,662.3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①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A.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a.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b.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B.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a.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c.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d.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③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5之说明、第十节、
七、9之说明。
④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A.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B.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62.66%(2023年12月31日:57.15%)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147,980,842.22 | 147,980,842.22 | 147,980,842.22 | ||
应付账款 | 263,922,791.98 | 263,922,791.98 | 263,922,791.98 | ||
其他应付款 | 88,634,256.47 | 88,634,256.47 | 88,634,256.4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515,711.13 | 44,596,709.12 | 44,596,709.12 | ||
其他流动负债[注] | 112,621,636.28 | 112,621,636.28 | 112,621,636.28 | ||
租赁负债 | 47,750,933.91 | 51,540,708.19 | 35,305,470.97 | 16,235,237.22 | |
小计 | 702,426,171.99 | 709,296,944.26 | 657,756,236.07 | 35,305,470.97 | 16,235,237.22 |
期初数 | |||||
应付票据 | 16,732,277.54 | 16,732,277.54 | 16,732,277.54 | ||
应付账款 | 126,869,734.83 | 126,869,734.83 | 126,869,734.83 | ||
其他应付款 | 102,360,696.24 | 102,360,696.24 | 102,360,696.2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525,154.25 | 47,270,512.89 | 47,270,512.89 | ||
其他流动负债[注] | 30,307,600.41 | 30,307,600.41 | 30,307,600.41 | ||
租赁负债 | 59,697,663.76 | 61,938,403.71 | 46,112,880.19 | 15,825,523.52 | |
小计 | 379,493,127.03 | 385,479,225.62 | 323,540,821.91 | 46,112,880.19 | 15,825,523.52 |
其他说明[注]其他流动负债不包含待转销项税额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①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②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81之说明。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591,833.33 | 30,591,833.3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591,833.33 | 30,591,833.33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理财产品 | 30,591,833.33 | 30,591,833.33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9,800.00 | 229,8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0,591,833.33 | 229,800.00 | 30,821,633.3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采用的重要参数包括不能直接观察的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 | 商业 | 5,022.922 | 37.12 | 37.1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42,690,596股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0,263,750股股份,五芳斋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52,954,346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2%,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厉建平、厉昊嘉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1之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嘉兴市远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本公司股东 |
浙江远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浙江禾天下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嘉兴市远虹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嘉兴市秀洲区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厉建平及董事魏荣明担任董事的企业 |
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戴巍巍及常晋峪担任董事的企业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17.78%股份的股东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厉建平担任董事的企业 |
嘉兴未来食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嘉兴市远中商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嘉兴市节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高管沈燕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嘉兴市南门梅湾里餐饮有限公司 | 采购餐饮服务 | 43,475.00 | |||
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水电费 | 1,328,656.10 | 767,757.55 | ||
嘉兴市远虹房地产有限公司 | 采购水电费 | 484,047.02 | 529,364.95 | ||
嘉兴市远虹房地产有限公司 | 采购固定资产 | 345,432,300.00 |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12,447.84 | |||
嘉兴市远中商贸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9,649.50 |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接受装修服务 | 10,243,651.33 | 2,832,248.7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嘉兴市远虹房地产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625.17 | 31,181.42 |
嘉兴市远中商贸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358.49 | |
浙江禾天下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151.18 | 76,824.89 |
浙江远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982.30 | 11,222.71 |
嘉兴市秀洲区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188.66 | 16,564.36 |
嘉兴市南门梅湾里餐饮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665.87 |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295.23 | 59,689.38 |
嘉兴市远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5,094.36 | 7,679.26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8,241.97 | 174,178.39 |
嘉兴未来食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786.79 |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537.74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380.5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085,454.69 | 24,658.83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嘉兴市远虹房地产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7,343,005.87 | 1,151,883.77 | ||||||||
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服务区设施租赁 | 4,904,762.15 | 4,904,761.91 | 347,726.69 | 551,852.74 | ||||||
嘉兴市南门梅湾里餐饮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5,647.87 | |||||||||
浙江禾天下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租赁 | 64,778.76 | 129,203.54 |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78,488.0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498,178.00 | 11,815,860.0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嘉兴市南门梅湾里餐饮有限公司 | 3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1,150,000.00 | 1,150,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8,456,394.22 | 8,929,608.93 |
应付账款 | 嘉兴市远中商贸有限公司 | 20,559.50 | |
应付账款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1,100.95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96,779.85 | 67,564.61 |
其他应付款 | 嘉兴市远虹房地产有限公司 | 189,187.04 | |
租赁负债 | 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3,826,206.38 | 9,566,178.14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10,553,099.12 | 9,132,389.65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593,640 | 12,893,860.80 | ||||||
销售人员 | 190,520 | 4,138,094.40 | ||||||
生产人员 | 4,560 | 99,043.20 | ||||||
合计 | 788,720 | 17,130,998.40 |
[注]本期失效数量系按照股票股利分配比例调整前的数量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管理人员 销售人员 生产人员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2元/股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其他说明
(1)本期失效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将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4,208股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6月19日,上述1,104,208股(按照股票股利分配比例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按照公司股票在授予日的市价确定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按照公司股票在授予日的市价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规定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进行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567,342.69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5,015,188.11 | |
销售人员 | 1,166,675.30 | |
生产人员 | 18,375.38 | |
合计 | 6,200,238.79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本公司于2022年8月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募资金承诺用于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间建设项目、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五芳斋成都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54,784.7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22,324.09万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39,044,388.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39,044,388.00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销售粽子、月饼等食品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本公司在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要求方面无需对上述业务进行区分,管理层在复核内部报告、决定资源配置及业绩评价时,亦认为无需对上述业务的经营成果进行区分,故无报告分部。本公司按产品分类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61之说明。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家乐福(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自身名义并代表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家)等家乐福集团旗下子公司)签订了期限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31日的《促销服务与商品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上海联家等公司销售商品。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依约陆续向上海联家等公司供货。经本公司书面催告,上海联家等公司一直未支付上述货款及利息。2023年9月26日,公司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虹口法院”)对主要欠款单位上海联家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上海联家立即向本公司支付货款9,290,903.03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24,478.95元(暂计至2023年9月12日,实际请求计算至款清之日),以上合计9,315,381.98元,同时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上海联家承担。根据2024年1月19日的民事判决书((2024)沪0109民初580号),判决上海联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9,185,300.31元,赔偿本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9,185,300.31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76,097.10元由被告上海联家负担。2024年4月,公司向虹口法院申请执行。2024年6月,虹口法院根据本公司申请,依据(2024)沪0109民初580号,对被执行人上海联家依法执行,本公司与上海联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24年6月28日,虹口法院收到上海联家支付的9,185,300.31元,虹口法院出具(2024)沪0109执1819号执行结案通知书,该案执行完毕。2024年7月2日,本公司收到虹口法院支付的代管款9,185,300.31元。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295,746,377.22 | 64,059,756.22 |
1年以内小计 | 295,746,377.22 | 64,059,756.22 |
1至2年 | 12,427,482.78 | 14,519,065.18 |
2至3年 | 0.00 | 1,742,231.96 |
3年以上 | 57,274.70 | 558,016.53 |
合计 | 308,231,134.70 | 80,879,069.8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440,740.07 | 4.04 | 3,255,439.76 | 26.17 | 9,185,300.31 | 12,440,740.07 | 15.38 | 12,440,740.07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5,790,394.63 | 95.96 | 14,793,921.57 | 5.00 | 280,996,473.06 | 68,438,329.82 | 84.62 | 4,633,850.80 | 6.77 | 63,804,479.0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95,790,394.63 | 95.96 | 14,793,921.57 | 5.00 | 280,996,473.06 | 68,438,329.82 | 84.62 | 4,633,850.80 | 6.77 | 63,804,479.02 |
合计 | 308,231,134.70 | / | 18,049,361.33 | / | 290,181,773.37 | 80,879,069.89 | / | 17,074,590.87 | / | 63,804,479.0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家乐福(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2,383,465.37 | 3,198,165.06 | 25.83 | 被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预计剩余款项无法收回 |
嘉兴市豪仕登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57,274.70 | 57,274.70 | 100.00 | 对方破产,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2,440,740.07 | 3,255,439.76 | 26.17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八节、7之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95,746,377.22 | 14,787,318.96 | 5.00 |
1-2年 | 44,017.41 | 6,602.61 | 15.00 |
2-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95,790,394.63 | 14,793,921.57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13之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440,740.07 | 9,185,300.31 | 3,255,439.7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33,850.80 | 10,160,070.77 | 14,793,921.57 | |||
合计 | 17,074,590.87 | 10,160,070.77 | 9,185,300.31 | 18,049,361.3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家乐福(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9,185,300.31 | 款项收回 | 银行收款 | 前期预计可收回性较低单项计提,本期部分回款转回 |
合计 | 9,185,300.31 | / | / | / |
其他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该案已执行完毕,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款项已收回,详见本报告第十八节、7之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03,136,794.22 | 103,136,794.22 | 33.46 | 5,156,839.71 | |
第二名 | 34,488,490.31 | 34,488,490.31 | 11.19 | 1,724,424.52 | |
第三名 | 33,728,773.44 | 33,728,773.44 | 10.94 | 1,686,438.66 | |
第四名 | 23,717,786.00 | 23,717,786.00 | 7.69 | 1,185,889.30 | |
第五名 | 14,687,517.21 | 14,687,517.21 | 4.77 | 734,375.86 | |
合计 | 209,759,361.18 | 209,759,361.18 | 68.05 | 10,487,968.0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20,884,804.31 | 204,862,215.75 |
合计 | 220,884,804.31 | 204,862,215.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229,112,134.80 | 192,656,359.46 |
1年以内小计 | 229,112,134.80 | 192,656,359.46 |
1至2年 | 1,245,545.00 | 21,777,496.88 |
2至3年 | 142,195.80 | 357,380.00 |
3年以上 | 1,665,773.75 | 2,771,269.61 |
合计 | 232,165,649.35 | 217,562,505.9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 | 220,786,076.19 | 208,003,542.70 |
押金及保证金 | 9,806,872.12 | 9,452,912.12 |
第三方平台往来 | 10,883.25 | 15,243.59 |
其他 | 461,697.79 | 90,807.54 |
应收暂付款 | 1,100,120.00 | |
合计 | 232,165,649.35 | 217,562,505.9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325,949.44 | 3,257,390.76 | 116,950.00 | 12,700,290.20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62,277.25 | 62,277.25 | ||
--转入第三阶段 | -21,329.37 | 21,329.37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54,266.66 | -3,195,877.45 | -77,834.37 | -1,419,445.16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1,117,938.85 | 102,461.19 | 60,445.00 | 11,280,845.0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15之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0,445.00 | 60,445.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639,845.20 | -1,419,445.16 | 11,220,400.04 | |||
合计 | 12,700,290.20 | -1,419,445.16 | 11,280,845.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62,007,636.61 | 69.78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8,100,381.83 |
第二名 | 40,164,604.38 | 17.30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2,008,230.22 |
第三名 | 16,252,366.43 | 7.00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812,618.32 |
第四名[注1] | 3,350,000.00 | 1.44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
第五名 | 2,258,067.68 | 0.97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112,903.38 |
合计 | 224,032,675.10 | 96.50 | / | / | 11,034,133.75 |
[注1]2023年8月30日,无锡光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无锡光展”)向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简称“滨湖法院”)提起诉讼,因其与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讼失败,认为是本公司的不恰当维权行为造成,请求判令公司立即赔偿损失320.96万元,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支付保证金335.00万元。2024年5月27日,滨湖法院出具了(2023)苏0211民初96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无锡光展损失641,916.74元,驳回无锡光展其他诉讼请求。
2024年5月30日,本公司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51,475,416.98 | 47,251,302.81 | 404,224,114.17 | 400,663,676.65 | 47,251,302.81 | 353,412,373.84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451,475,416.98 | 47,251,302.81 | 404,224,114.17 | 400,663,676.65 | 47,251,302.81 | 353,412,373.8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他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西五芳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上海家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杭州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1,067,376.40 | 36,750.76 | 1,104,127.16 | ||||
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55,133,688.20 | 18,375.38 | 55,152,063.58 | ||||
五芳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50,759,622.97 | 541,590.04 | 51,301,213.01 | ||||
五芳斋餐饮有限公司 | 87,742,196.48 | 18,375.38 | 87,760,571.86 | ||||
五芳斋糯家(上海)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6,986,996.92 | 6,986,996.92 | |||||
湖州天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 | 850,000.00 | 850,000.00 | 850,000.00 | ||||
武汉五芳斋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90,645,178.86 | 90,645,178.86 | 22,389,343.78 | ||||
浙江五芳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0,326,834.53 | 178,273.40 | 10,505,107.93 | ||||
五芳斋(香港)有限公司 | 41,982,705.60 | 41,982,705.60 | 24,011,959.03 | ||||
深圳市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1,489,416.42 | 1,489,416.42 | |||||
宝清县五芳斋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16,720,187.87 | 18,375.37 | 16,738,563.24 | ||||
嘉兴五芳良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1,050,000.00 | 1,050,000.00 | |||||
嘉兴市五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10,197,400.98 | 10,197,400.98 | |||||
五芳斋(浙江)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8,692,071.42 | 8,692,071.42 | |||||
禾田下(嘉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浙江五芳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400,663,676.65 | 50,000,000.00 | 811,740.33 | 451,475,416.98 | 47,251,302.8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90,307,874.81 | 874,374,747.02 | 1,675,870,243.97 | 1,172,927,799.58 |
其他业务 | 31,690,202.07 | 28,337,703.47 | 32,210,925.97 | 25,605,167.50 |
合计 | 1,321,998,076.88 | 902,712,450.49 | 1,708,081,169.94 | 1,198,532,967.0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粽子系列 | 1,143,895,913.75 | 754,698,631.77 |
餐食系列 | 22,187,855.03 | 9,146,077.35 |
蛋制品、糕点及其他 | 153,732,623.23 | 137,800,700.47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319,546,592.52 | 901,645,409.59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269,799.49 | |
合计 | 1,319,816,392.01 | 901,645,409.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2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14,070.0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082,498.7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关联方资金拆借收益 | 3,354,139.18 | 3,454,342.87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53,603.00 | |
合计 | 3,407,742.18 | 4,342,771.6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3,852.8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89,866.1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3,603.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185,300.31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50,751.7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51,410.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0.56 | |
合计 | 7,580,670.4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其他收益 | 397,872.53 | 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个税手续费返还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46 | 1.68 | 1.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05 | 1.63 | 1.6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厉建平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