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本部161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45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543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 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106,308,423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9,621,320,214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 3,484,988,20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70.82 |
份总数的比例(%) |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99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18.8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顺启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徐光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1人,董事王顺启先生、王剑峰先生、金生祥先
生由于公务原因不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李凯先生出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13,090,381,383 | 99.87848 | 是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1 | 李凯先生出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567,847,227 | 97.2717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累计投票的普通决议案,候选执行董事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二分之一以上票数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樊利涛、王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