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林丽群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静茹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综合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签订<综合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短期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短期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