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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锂电: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3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雄先生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2024年7月1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仅收到部分员工的咨询,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和证券部向相关员工进行了客观、详细的解释说明。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4年7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7)。

4、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7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8)。

5、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5人调整为160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42.00万股调整为237.00万股。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5人调整为160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00.00万股调整为29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调整为237.00万股,预留授予58.00万股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保持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数和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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