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0 证券简称:迈得医疗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录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8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
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
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现场参会登记终止后出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参加现场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工作日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字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代表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
年8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37)。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3日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1.0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1.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1.04、回购期限
1.0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06、回购股份的价格
1.0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0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1.09、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1.10、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林军华先生《关于提议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根据提议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回购方案如下:
1.01 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紧密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0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1.04 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
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1.05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回购用途 | 拟回购数量 (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 (万元) | 回购实施期限 |
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
100-200 0.61-1.21 1,500-3,000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65,269,766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200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00万
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100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1%。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06 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08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9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10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授权董
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终止回购、继续实施回购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回购股份进行转让或注销;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3、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事宜并择机回购股份;
4、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