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审议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议案内容,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