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0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4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8月22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巨 潮 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