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5))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刘亚成、卢浩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方世清、米成、陶国军、独立董事孙永标、谢敬东、姚王信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46))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刘亚成、卢浩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方世清、米成、陶国军、独立董事孙永标、谢敬东、姚王信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期限及2024年度债券发行结构的议案》
(一)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
(二)调减2024年度超短融发行额度15亿元,调增中票发行额度15亿元。
其中“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关于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9))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各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目标建议值的议案》
董事方世清为公司总经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李明、刘亚成、卢浩、米成、陶国军、独立董事孙永标、谢敬东、姚王信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4年9月10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47))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刘亚成、卢浩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方世清、米成、陶国军、独立董事孙永标、谢敬东、姚王信同意该项议案。(详见《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48))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