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