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1.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 出席会议的监事:张文波、魏东、裘波洋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发给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过充分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