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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2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4年8月11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兆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王兆华、滕聪、赵绅懿、吴轶涛、张洪璐

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辛晨萌

列席会议证券事务代表:高晓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精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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