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下午4: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拥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半年度报告》于2024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