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60证券代码:400207 证券简称:R鸿达1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债券代码:404003 债券简称:鸿达退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奕丰
6.会议列席人员:林桂生、刘奎、曾如春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投反对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
公司收到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的通知,作为出资人,将参加出资人组会议并进行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内容如下: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乌海化工”)、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下称“西部环保”)、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谷矿业”,与乌海化工、西部环保合称“乌海化工等3家公司”或“重整主体”或“债务人”)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重整主体已经资不抵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均已陷入困境。如果对乌海化工等3家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现有各类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为零。
为挽救重整主体,最大限度筹集偿债资源,争取重整成功,避免其破产清算,在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的同时,充分保障全体债权人权益,需要对重整主体的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本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乌海化工等3家公司的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达股份”)所持乌海化工100%股权全部予以调整,乌海化工所持西部环保100%股权全部予以调整,乌海化工所持中谷矿业 100%股权全部予以调整。出资人权益调整后,鸿达股份不再持有乌海化工的股权,乌海化工不再持有西部环保、中谷矿业的股权。
乌海化工等3家公司的出资人权益将全部调整至控股平台,重整投资人支付重整投资对价获得控股平台70%股权,控股平台剩余 30%股权根据本重整计划的安排用于清偿债权,由债权人持股平台持有。前述持股比例以实际办理工商登记为准。
董事会认为,该方案不利于公司及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提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投反对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刘江飞先生为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