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路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2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5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十一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财政政策风险等宏观层面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上述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无法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委托理财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进行具体实施。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条款,合理安排资金结构、管理闲置资金,在保证资金具有适当的流动性、严格控制各类风险的同时争取较高的收益率。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十一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委托理财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财政政策风险等宏观层面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上述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无法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合法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