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0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骏亚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