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894,397.4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314,175.7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0,696,45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69,645.3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比例为32.42%。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也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