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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2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马玉洲、陈染、刘松雪),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玉洲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等方面都符合公司要求,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陈染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资格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陆群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附简历),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日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陈染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陆群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厂技术员、设备分厂计划员、设备分厂副厂长、工程部项目经理、质量处副处长、机械系统事业部质量处处长、机械系统事业部装配分厂厂长、汽车电子与装备技术事业部副总经理、智能装备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制造质量部部长。截至公告日,陆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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