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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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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4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春都A;ST春都;*ST春都;S*ST春都;SST春都;ST同力;同力水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飞飞李飞飞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6层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6层
电话0371-691583990371-69158399
电子信箱cfhj000885@163.comcfhj000885@163.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891,105,587.533,236,146,474.97-10.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90,141,563.31593,649,148.13-1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83,732,213.25585,998,982.59-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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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34,573,997.43693,572,009.95-8.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6340.9246-17.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6340.9246-17.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35%8.72%-2.3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9,583,706,892.2829,128,170,526.36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830,103,972.627,501,741,588.834.3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3,21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6.47%362,579,1460质押120,000,000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9.72%62,400,0000不适用0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其他6.00%38,525,2780不适用0
新乡市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81%5,217,099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73%4,688,6710不适用0
#陈忠灵境内自然人0.49%3,122,3330不适用0
姜凤伶境内自然人0.43%2,753,3040不适用0
#丁星境内自然人0.38%2,416,8000不适用0
#王秀英境内自然人0.27%1,751,4000不适用0
#吴之华境内自然人0.25%1,618,8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未知上述除该公司外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陈忠灵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6,900.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995,433.00股,实际合计持有3,122,333.00股,占比0.49%。 股东丁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0,200.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346,6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2,416,800.00股,占比0.38%。 股东王秀英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751,4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751,400.00股,占比0.27%。 股东吴之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618,8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618,800.00股,占比0.2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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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元)利率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3城发D1133645.SZ2023年08月31日2024年09月04日50,0002.8%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4城发D1134004.SZ2024年08月12日2025年08月14日50,0002.14%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4城发环境SCP001012481464.IB2024年04月24日2025年01月21日47,0002.2%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4城发环境SCP002012481707.IB2024年05月31日2025年02月25日25,0001.99%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69.81%70.87%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5.305.61

三、重要事项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职工会议,会议选举安汝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会议审议通过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可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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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李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军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军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2.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

2023年6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236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2024年4月24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7亿元,发行利率为2.2%。2024年5月31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发行利率为

1.99%。

3.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6月2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元,并同意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可转债发行方案。2023年1月16日,河南省财政厅出具《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转债发行方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公司董事会对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发行方案。3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可转债发行方案。8月4日,公司可转债项目报送申报文件。8月22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29号)。9月4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43号),12月1日对此问询函进行回复;12月13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72号),2024年1月23日对此问询函进行回复。2024年3月25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09号)。

2024年5 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战略发展规划、未来融资计划等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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