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陈业先生资格条件、个人履历、业务专长、工作实绩等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就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业先生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陈业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业先生作为重庆城投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陈业先生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3、经了解,陈业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我们同意重庆城投对董事候选人陈业先生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宋宗宇、崔恒忠、陈定文、曾德珩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