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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4-080债券代码:123067 债券简称:斯莱转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事项概述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1亿元,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3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该议案后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太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新能源”)、扬州万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万阳”)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与苏州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担保限额人民币2,475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太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太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8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注册地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后塘路2号香山慧境商务中心59幢903-63室

4、法定代表人:陆英昶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方太湖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斯莱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苏州太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
2苏州斯莱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5%

9、太湖新能源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8,290,469.0040,857,199.62
负债总额023,296,185.86
净资产18,290,469.0017,561,013.76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16,479.28
利润总额-9,531.00-729,455.24
净利润-9,531.00-729,455.24

(二)扬州万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扬州万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4日

3、注册地址:扬州市开发区东风河路90号科创产业园邻里中心东侧部分门面房

4、法定代表人:丁晓东

5、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合同能源管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方扬州万阳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太湖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苏州太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

9、扬州万阳尚未发生实际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苏州太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扬州万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限额:人民币贰仟肆佰柒拾伍万元整

5、保证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系指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的租金(租赁本金加租息)、服务费、违约金、名义货价、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非因债权人原因导致主合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含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解除后,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的,还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租金(租赁本金加租息)、违约金、名义货价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因利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应清偿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同意主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注:主合同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太湖新能源、扬州万阳目前将按计划开展业务,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未要求太湖新能源其他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的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为

17.1亿元,实际担保额为73,0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21%;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3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额为9,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0%;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额为63,7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11%。以上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4、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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