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举公司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相关职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除董事郭柏春先生被实施留置措施,配合协助调查,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外,其余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相关职务的议案》,因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郭柏春先生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暂时无法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为了保证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由公司董事刘冰燕女士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代行期限为: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2个月期间内。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